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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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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标准化》2005,(1):87-88
近几年对白酒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表明,名酒产品质量上乘,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合格率较高,小型企业中低档的白酒问题较为突出。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贵州、甘肃等14个省、直辖市71家生产企业的80种产品,合格6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5%。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相似文献   

2.
《大众标准化》2007,(6):40-40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1%。抽查结果表明,白酒产品质量水平比2006年  相似文献   

3.
酒类产品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历来是国家监督抽查的重点,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分别对白酒、白兰地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我国白酒产品质量较为稳定,而白兰地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仍亟待提高。  相似文献   

4.
白酒是我国传统的饮料酒,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据统计2004年全国白酒总产量为311.68万千升。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规范白酒行业的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本次抽查的白酒产品铅、甲醇、杂醇油三项重要卫生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1%,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1.2%。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相似文献   

5.
陈戈 《监督与选择》2006,(12):45-46
国家质检总局今年加强了对白酒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近期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21家企业生产的22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4%,平均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1%。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白酒产品的酒精度、总酸、己酸乙酯、固形物含量、杂醇油、标签标注等方面达不到标准的要求。  相似文献   

6.
抽查范围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99家企业生产的300种白酒产品。  相似文献   

7.
《监督与选择》2005,(4):30-30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表明:  相似文献   

8.
抽查范围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99家企业生产的300种白酒产品.  相似文献   

9.
《监督与选择》2007,(6):14-14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相似文献   

10.
白酒是我国传统的饮料酒,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据统计2004年全国白酒总产量为311.68万千升。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规范白酒行业的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四川、贵州、湖北、湖南、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浙江、陕西、福建、新疆、重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7家企业生产的117种产品,合格9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9%。  相似文献   

11.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捡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  相似文献   

12.
《监督与选择》2004,(12):B008-B009
白酒是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21家企业生产的22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4%,平均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1%。  相似文献   

14.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贵州、云南、广西、湖南、四川、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21家企业生产的22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4%,平均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1%。本次抽查中有17种产品标签标注单项不合格,主要是产品名称不规范、未标注质量等级等,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34%。  相似文献   

15.
抽查范围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1家企业生产的300种白酒产品。  相似文献   

16.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  相似文献   

17.
为加强对白酒、葡萄酒产品质量监管,安徽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白酒、葡萄酒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其中,京皖王子酒、三星古中贡酒、金酒坊酒、金芜湖酒(珍酿)、糊涂诗人柔和三年酒五种白酒不合格。  相似文献   

18.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去年第三季度对全省水泥、白酒、饲料、酱油、洗面奶、皮鞋6种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监督检验,共抽查企业1292家,合格1001家,抽查合格率为77.5%。抽查6种产品共1320批次,合格1030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8%。  相似文献   

19.
《监督与选择》2007,(2):42-42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  相似文献   

20.
《大众标准化》2011,(9):43-43
抽查范围:太原、大同、晋中、吕梁、长治5个地区7家生产企业的7个批次的白酒产品。抽查结果:不合格1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5.7%。主要问题:酒精度、乙酸乙酯不合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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