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工程造价管理》2008,(1):12-13
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提出2008年至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有关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150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会员交纳会费、新会员入会及会员服务等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150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2012年度会员会费交纳和新会员人会等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工程造价管理》2008,(1):11-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 根据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重新修订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第150号)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中价协会员会费交纳、新会员人会和会员服务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工程造价管理》2008,(1):13-13
2008年1月10日至1月11日,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代表,共计80多人参加了会议。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的一次重要会议。协会领导高度重视,马桂芝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向与会代表们介绍了2007年继续教育工作情况和2008年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相似文献   

7.
2011年1月6~8日,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与造价员管理工作会议在云南腾冲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和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的领导和有关同志.139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南中价协马桂芝秘书长主持,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张晓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  相似文献   

8.
《工程造价管理》2010,(1):51-51
2010年1月21~22日.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有关同志,近9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价协马桂芝秘书长主持,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莫兰新站长致欢迎词。  相似文献   

9.
《工程造价管理》2009,(1):18-18
2009年1月6日至9日,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及造价协会和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处(站),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和注册工作的人员,共计8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10.
为了加强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及建设部的有关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香港测量师学会于2006年完成了内地注册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的互认工作,有173名香港工料测量师取得了内地注册造价工程师互认《证书》。为做好这些香港专业人士的初始注册工作,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现将初始注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150号部令”),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现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香港测量师学会签订的《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互认协议》及《互认补充协议》要求,香港测量师学会于2010年11月9日至10日在深圳对中价协推荐的互认人员进行了考核,有172名内地造价工程师通过考核,合格名单如下: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精神,我协会于2006年6月5日印发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0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5.
《工程造价管理》2010,(6):F0002-F0002
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内地和香港专业人才交流与合作,根据2009年6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香港工料测量师学会签订的“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资格的互认补充协议”,中价协分别于2010年10月11—13日、11月9—11日在香港、深圳两地开展了第二批香港工料测量师与内地造价工程师互认培训及考核,来自内地的170余名造价工程师和香港测量师学会推荐的168名工料测量师学会会员参加了培训考核。  相似文献   

16.
根据建办标[2008112号文关于造价工程师(香港地区)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香港工料测量师学会互认并取得了内地注册造价工程师互认证书的173名香港工料测量师进行了初始注册工作。根据部第64号文公告,核准了65名香港工料测量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如下:  相似文献   

17.
《工程造价管理》2011,(6):F0002-F0002
为了进一步落实CEPA协议,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香港测量师学会2005年5月24日签署的《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互认协议》及2009年6月22日签署《互认补充协议》的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香港测量师学会完成了第二批内地造价工程师与香港工料测量师互认工作,  相似文献   

18.
通过基于活动的全过程造价管理范式转换的实践,建立新规范下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制度和制度流程,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备案、竣工结算备案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专业人员计价行为、执业行为专项治理及行业自律、诚信行为监督等工作,实施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造价管理.  相似文献   

19.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三届九次常务理事会议于2009年7月31日在太原召开。省造价协会正、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及有关理事共35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省造价协会理事长谢敏生主持。这次会议主要内容:听取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站长、省造价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瑜传达贯彻中价协[2009]011号文件《关于筹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山西省造价协会积极配合做好筹备中价协成立20周年庆典活动相关四项重点工作安排: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