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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出租汽车经营权是指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利。出租汽车经营权作为专有权利。相当于班车客运的线路牌,是经营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资格的直接反映。经营权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取得:一是自然取得。在形成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之前,经营者先期进入从事出租客运,在规范管理过程中获得经营权:  相似文献   

2.
如何使道路客运健康发展,如何保证参与道路运输的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一直在研究和探讨。作为优化线路资源配置、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建立市场导向机制、创新行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2012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道路运输管理局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工作中作出了重大改革和尝试,通过道路客运经营权服务质量公开招标方式,将班车客运线路营运权择优授予经营者。  相似文献   

3.
2005年4月,A县道路运输经营者何某,经调查认为该县城关中心至B镇的客运线路客流较大,于是向该县运管所提出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县运管所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其理由一是该班线已饱和,供大于求;二是所申请的行驶线路,有部分路段系不合格路段,存在安全隐患。  相似文献   

4.
《中国道路运输》2007,(3):37-37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是一名基层运管人员,最近在参加运管人员业务培训时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企业章程文本,而该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指出,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白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认为,  相似文献   

5.
《中国道路运输》2006,(2):43-4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或者转让班线运输。”挂靠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产权仍属于班线经营者个人所有,原经营者经营该班线一段时间后,将车辆以高于原车价的价格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并变更经营合同后,新的经营者不经管理部门许可便取得了客运班线经营权,车辆的所有证件无需变动也无需办理易主过户手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非法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如何对原经营者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6.
《中国道路运输》2007,(11):43-43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辖区个别客运班车经营者擅自将行驶证从原车行过户到公交公司(公交公司没有该线路经营权),道路运输证还标明是原车行,经营业户仍继续在原线路上营运。我们对此有两种处理意见,一种认为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另一种认为应取消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哪种处罚更妥当?答复为盼。[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运管部门为促进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对本地经营的客运班线以招投标方式重新确定经营者和经营期限。此举在运输业户中引起了一些争议,赞同者有之.反对者有之,质疑者有之.顾虑者有之一笔者不敢说妄断是非,只想就此提出问题,那就是在对客运班线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投标之前,有没有搞清楚客运班线的所有权到底归谁?  相似文献   

8.
不久前,江苏省南通市运管处接到山东枣庄通报,一辆长期在南通违章经营、多次被南通运管机构查处的客运班车被枣庄市运管处依法取缔。两地运管机构联手首次成功启动了道路客运市场退出机制,有效维护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9.
《中国道路运输》2007,(5):42-42
一辆长途客运班车核定线路是由甲地至乙地,但有一次这辆车从乙地返回时绕到丙地载客,丙地不是核定线路途径地。那么,丙地的运管机构应如何认定此班线客车的违法行为?我认为,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于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客运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有的同志认为,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丙地-甲地)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为由,对该经营者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两种意见哪个正确?如何处理此类违法行为?请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10.
《中国道路运输》2006,(11):41-41
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客运经营者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申请村级班线客运。但是,通村的道路未经国家验收,且路况较差,安全运营无法保障,运管机构不敢作出行政许可,但也因此违背了《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也不符合现在提倡发展村级班线客运的精神要求。请问,通村客运在作出行政许可时是否要考虑道路因素?究竟在什么样的路况下才能作出许可?  相似文献   

11.
近年以来,出租汽车客运与城市周边短途班线客运之间矛盾不断,纠纷叠起,已经成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投诉的焦点、难点问题。如何有效化解出租汽车客运与班线客运之间的经营纠纷,已成为各级运管机构工作研究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2.
《中国道路运输》2011,(2):F0004-F0004
2011年春运是一次服务质量的检阅,更是服务创新的平台。为了更好地发挥道路客运的“兜底”作用,各省运管机构协调组织客运企业在火车站等客源集中的地区,公布各客运站班线时刻信息,设立临时汽车客运站点,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转乘;一些省份的运管机构和道路客运企业还建立对口支援机制,  相似文献   

13.
《中国道路运输》2007,(3):38-3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近期,我县部分客运班线陆续到期,申请终止经营。我们对《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关于“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的理解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必须在终止日期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有的认为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可以在终止前30日内任何时间告知原许可机关。  相似文献   

14.
《中国道路运输》2006,(10):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一辆从事客运经营的旅游客车,车辆出厂时厂家设计有18个座位,经营者为了能减少各种相关费用,擅自拆掉了2个座位。该车以核定的16个座位在车辆入户及年审中蒙混过关后,经营者又将2个座位装上,恢复原状从事经营活动。请问,运管机构能否以其”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事实,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行政处罚,或是交由车辆管理部门处理?请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15.
《中国道路运输》2006,(4):41-41
宣州市是桂西南的一个小县城,几年前,在城区发展了一批7座的微型面包小客车,专门从事城区内的旅客运输活动。现在,这些车辆从事客运经营已近十年,车辆已到报废年限。车辆经营者向公安车辆管理机构提交延期报废车辆的报告,车辆管理机构同意了经营者的延期申请,并在车辆行驶证上签有“准许公路客运”等字样。请问,  相似文献   

16.
一、客运线路经营权配置的基本做法及其影响。(一)基本做法。目前,我省主要施行两种配置方式。其一是线路改造。以温州市为例,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以压缩过量运力,提高运力档次,股份化和公司化经营为内容的线路改造。在线路改造中注意妥善处理原经营者和投资者利益,改造后的班线客运经营行为较为规范,社会效益明  相似文献   

17.
《中国道路运输》2013,(8):91-92
近日,青海省运管局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了青海省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于7月1日在青海省相关客运企业及运管机构正式上线应用。该系统实现了客运企业网上报备、运管机构网上审核、单运次包车牌打印以及二维码加密验证等功能。  相似文献   

18.
《中国道路运输》2012,(12):31-31
从某乡镇到我县县城有两奈公路,一条省道,一条县道,均为四十公里。某运输公司在申报这一客运班线时,起点是甲地(乡镇),走省道途经丙地到达乙地(县城),从乙地返程时,走县道途经丁地到乙地。我所一种意见认为,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车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该班线返程时的线路和途经地已改变,应不属班线客运,因此不予许可;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在农村客运班线上运营的班车可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点等灵活的方式运营,应给予许可。请问哪种意见正确?  相似文献   

19.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道路客运经营中逐步形成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道路客运发展的需要,其主要问题表现为:经营主体多而分散,严重制约着道路客运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和车辆经营者对经营权的归属理解不一,引发客运纠纷:经营不规范,市场管理难度大,服务质量低劣,社会满意度低;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车辆带病运行多,  相似文献   

20.
道路旅游客运是最具现代特色的道路运输服务之一,社会关注程度高,发展前景广阔。安徽省现有旅游客运企业44家,客车1008辆。经营模式大体上有三种类型,即公司化(公车公营)、股份制和部分车辆“挂靠”旅游公司经营。如何完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服务质量,是摆在各级运管机构面前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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