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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村改革开放日渐深入的当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仍然不时出现一些新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为了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相关部门一定要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工作,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模式。本文将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模式现状为基础,进一步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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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入手,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现有的农审站模式、CPA模式和国家审计机关主管模式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从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化、专业化四个维度来深化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模式的路径创新,以此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廉政建设,进一步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村现代化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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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资产权属问题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营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由于80年代中央提出政社分开的改革目标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以及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立法规制不完善,当前农村集体资产运营主体及所有权人相当混乱。为解决此问题,必须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唯一法定主体、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对集体资产存量较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村改居”社区实行居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分离的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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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运行模式对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至关重要。本文基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的改革案例,借助社会生态系统框架,构建了一个具有操作性的分析框架来分析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的运行模式。本文发现,不同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运行模式和机制差异较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模式将集体经济利益作为主要动员手段和方式;村民委员会主导模式将行政力量作为主要动员手段和方式;村民事务理事会主导模式将人情关系作为主要动员手段和方式。不同运行模式适用性差异较大,面临多种困境。最后,本文对未来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的选择和运行提出建议:第一,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宅基地所有权为主,多种所有权行使主体并存;第二,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治理运行机制,明确村民事务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的法律地位与职责;第三,注重提高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农民满意度和获得感,筑牢深化改革的根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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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型社会"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面临新的内外部环境,农村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过程中,也应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机制。选择合适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积极意义,应针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对已有的审计模式进行创新和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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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2019,(10)
本文在分析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和特点基础上,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程分为构建期、调整期、转型期、激活期4个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历程表明,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须以实现和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前提,进一步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的可持续性,处理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合作社、农户及其他市场主体的关系,跳出"改革—挂牌"的形式逻辑,实质性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组织形式的创新。未来,要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实现形式,多维度地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行机制,加快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因地制宜地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营造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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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创新发展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更为持久的动力,在政策层面,加大政策供给力度以及实现有效供给至关重要。结合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权责不明、动力不强、创新不足的关键问题,应赋予农村产权制度新内涵,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同时吸纳更多的优秀农民主体参与其中,建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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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较为流行的一种观点认为,村级社区合作组织的良好运行需要有较强大的集体经济作支撑。反过来讲,如果村级集体经济不发达,社区合作组织就难以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服务,因此,发展集体经济,解决“有钱办事”,是加强村级社区合作组织建设的一个关键。然而,从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趋势看,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经营载体——村集体企业正向着股份合作制企业、独资企业的方向演进,产权主体日益人格化,集体资产股权逐步落实到社区农民个人,“人人所有、人人没有”的传统集体经济模式正逐步退出历史的舞台。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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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的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重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经济》2017,(3)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解决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的资源流动路径、利益分配格局,保障农民在新一轮城镇化中的基本权益与主体地位的利益分配。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第一轮农村改革改变了合作生产经营方式,影响了传统农村社会形态,客观上出现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各级经济组织主体长期虚化与缺位,使任何与集体经济组织承载力有关的改革都面临理论支撑缺乏、实践操作尴尬。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关键在于厘清与村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明确法律地位,构架新型法人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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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联合国大会确定的国际合作社年,也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周年,如何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探索合作经济新模式,已成为国外专专家学者和政府共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上海市充分发挥城市化发达地区优势,把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制度创新的根本,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内涵和特点1、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内涵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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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制度创新路径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不明晰和随之而来的收益分配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好方式,它采取集体净资产既分股量化到人又不变现瓜分集体资产的办法,成员按份共有,明晰了每个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产权份额;使农民真正成为集体经济的投资主体、决策主体和受益主体,成为集体经济名符其实的主人。从实践的情况看,社区股份合作制是适宜于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产权制度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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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制,基于这一基本制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资源——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为广大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经济收入之源、维护权益之基和农村公益事业之托.中央非常明确地将发展壮大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作为不可或缺的政策取向.然而,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不仅没有实现发展壮大的预期,反而发展滞缓,日益被边缘化.究其原因,除了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制度及其机制原因外,还在于乡村治理结构中的"政"社不分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机构的缺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