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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畅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10)
如何界定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这是当前司法实践中比较难以把握的一个问题,对司法机关正确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有效地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鼓励的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阐述正当防卫的概念、基本特点、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标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具体内容,由此对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2.
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如何分清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判断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根本标准是防卫人的行为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而关于必要限度的解读众说纷纭。本文旨在通过对其他国家关于该问题相关规定的解读,分析不同学说,寻找适合我国当前法制状况的道路。 相似文献
3.
殷子雯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15)
防卫权是基于人类感官或者理性的本能所自然而生并在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逐渐进化而来的一种私力救济的权能.正当防卫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沿革,从人自身的防卫本能到法律理性的肯定,它所体现和维护的价值在各个时代都有着无可取代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4.
正当防卫是刑法授予公民的一项权利,新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修改,放宽了防卫限度,以保证正当防卫制度能够有效发挥.要想正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制度,应着重了解其特征,并对假想防卫、事前或事后防卫、防卫过当及无过当防卫进行准确区分,尤其对新刑法中增加的无限防卫权,应全面了解其适用的要件,以准确把握实质. 相似文献
5.
马彪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13)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可采取的正当行为,为避免其滥用,对其适用规定了严格的条件,为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对暴力犯罪规定了特殊防卫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特殊防卫权浅析——对刑法第20条第3款的理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艺洁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7)
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践对新刑法第20条第3款的理解与适用存在诸多争议。此文从称谓、适用对象、适用时机、举证责任、立法价值等六大方面对该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作者本人对该法条的独到见解。 相似文献
7.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神圣权利,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制止的一种合法性规定,由于正当防卫对打击犯罪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国对正当防卫都作了规定,并承认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但对于事后防卫,世界各国均对其合理性持否定态度,我国也不例外。 相似文献
8.
9.
正当防卫是法律事件中经常涉及到的内容,文章结合《今日说法》实例对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在突发的恶性刑事犯罪中,公力救济显然不能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当事人可以通过私力救济———正当防卫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对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防卫过当及其承担的责任、特殊防卫权等问题的诠释,让当事人了解正当防卫,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1.
12.
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含义,由于立法过于简略,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造成了在正当防卫理论上的争论和实践中的困惑。为此,对何谓“不法侵害”,我拟作些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完善正当防卫的理论与实践。 相似文献
13.
对于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能否进行正当防卫的问题,主观的违法性论认为,他们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因而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客观的违法性论则认为,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因而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本文认为,对于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正当防卫应当是限制性正当防卫。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也具有"侵害性",受害人无承担无责任能力人侵害所造成损失的后果的义务,所以对于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有进行正当防卫的必要。然而由于无责任能力人进行侵害行为时不具有主观恶性,所以对于无责任能力人的侵害行为的正当防卫要严格限制在控制侵害人并使之不能继续侵害行为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4.
15.
"性防卫能力"与"性行为能力"作为描述性侵害案件中被害人精神健康状态的专业术语,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使用较为普遍,二者字面含义虽并不相同,但所指代的精神健康状态却是相同的,由于医学专业领域对二者称谓的争执,引起了司法适用上的混乱,司法者对二者的关系应有清晰地认识。 相似文献
16.
企业应当是一个以求得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为目标的个人经济联合体。尽管被假定为理性的组织体,但是事实上企业的经济行为总是表现出理性与非理性行为的两面性。对于企业经济行为特别是非理性的经济行为,除了企业的自我约束之外,外部刚性的法律规制更必不可少,这是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形成良性竞争以及构建良好秩序的有力保障。作为整个法律体系中最严厉的法律——刑法,对于企业经济行为的规制是否合理既直接攸关企业正常经济活动能否有序进行,也关系到刑法预防企业经济犯罪,进而保障和促进整个经济繁荣功能的实现。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刑法独有的调整对象决定了刑法只能调整那些危及企业根本生存制度的经济行为。这是刑法规制企业经济行为的合理界点。 相似文献
17.
人是经济行为的主体,经济行为是人的行为。人的本性直接制约着经济行为的选择。从人的本性来讲,总是尽可能在各种客观条件限制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正因为如此,人的经济行为会表现出其非理性的一面,在现代工业社会尤其明显。为了获取相应的经济秩序,对人的非理性的经济行为需要进行法律规制。作为调整现代社会中非理性经济行为的法律规范,经济刑法有其独立的品格。这正是经济刑法的本相。 相似文献
18.
领地行为是组织行为中一个非常前沿的研究领域,它最早由Brown等人在2005年正式引入组织行为领域。为了解我国组织中员工的领地行为,以中国13家民营企业中229名员工为研究对象,在对量表的信度与效度进行验证的基础上,分析了员工领地行为的差异性,结果显示:Brown开发的领地行为量表在中国民营企业员工的领地行为测量中具有很好的信度与效度;不同性别的员工在身份导向标记、控制导向标记和反应性防卫方面差异显著,在预期性防卫方面的差异不显著;不同职位的员工在控制导向标记方面的差异不显著,在其他3个维度上的差异显著;不同年龄的员工在领地行为4个维度方面的差异均比较显著;与Brown的研究结果相比,中国员工的身份导向标记行为发生的比率较低,控制导向标记行为、预期性防卫行为和反应性防卫行为发生的比率较高。 相似文献
19.
企业应当是一个以求得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利益为目标的个人经济联合体。尽管被假定为理性的组织体,但是事实上企业的经济行为总是表现出理性与非理性行为的两面性。对于企业经济行为特别是非理性的经济行为,除了企业的自我约束之外,外部刚性的法律规制更必不可少,这是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形成良性竞争以及构建良好秩序的有力保障。作为整个法律体系中最严厉的法律———刑法,对于企业经济行为的规制是否合理既直接攸关企业正常经济活动能否有序进行,也关系到刑法预防企业经济犯罪,进而保障和促进整个经济繁荣功能的实现。作为独立的部门法,刑法独有的调整对象决定了刑法只能调整那些危及企业根本生存制度的经济行为。这是刑法规制企业经济行为的合理界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