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日前,海关根据最近与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用进口汽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外经贸资发第376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海关管理以及《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的签发、管理问题发出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2.
外经贸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经贸业务管理,坚决打击走私行为的补充通知》,要求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从事外经贸业务的企业的管理,坚决打击走私行为。《通知》指出,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海关,主动与海关加强沟通,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各类从事进出口的企业是否有走私行为。对有走私行为的企业,外经贸主管部门不仅要从业务管理方面加强监控,还要积极协助海关依法查处。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加强对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建立审批责任制,严格按台帐制度要求审查加工生产企业,严防无工厂、无加工…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广州市非常重视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内销工作。2007年5月.广州先后召开促进广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座谈会和广州市拓展珠宝内销市场研讨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内销工作,部署了转内销工作,要求各区把扩大加工贸易内销工作作为外经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企业提供宽松的内销政务环境。同时下放了加工贸易内销审批权限,积极稳妥地做好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扩大内销工作。  相似文献   

4.
告知承诺制是企业办理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的一种方式,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主管海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海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方式。相关审批手续按照《国境口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办理。该项改革的适用范围是:全国范围内的口岸区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  相似文献   

5.
为解决加工贸易企业多口岸报关手册周转不便的问题,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总署下发了《海关总署关于试行加工贸易分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1999]816号),有的企业来函询问有关情况,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一、什么是加工贸易分册?答:加工贸易分册是指在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总册)基础上,因企业报关需要,由企业申请并经主管海关批准,将总册的部分内容重新登记备案,由海关核发该部分内容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以下简称分册)。分册含基本情况表、进口料件情况或出口成品情况(或两者兼有),分册可分为异地报关分册(指备案地海关与口岸海关不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主机)和深加工结转分册。异地报关分册用于异地报关进出口,深加工结转分册用于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和本地深加工结转进口。  相似文献   

6.
杨旭  张冰冰 《中国海关》2013,(10):36-36
2013年7月,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制发了《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广东省加工贸易审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商产函[2013]449号),对暂停加工贸易和转内销审批后,涉及到的外经贸与海关间业务衔接问题予以明确、在此基础上,海关总署进一步制发了《海关总署关于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涉及海关保税监管业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51号,以下简称《公告》),对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调整的海关监管问题予以公告现就行政相对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相似文献   

7.
《大经贸》2001,(4)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自2001年1月15日起,国家取消20种机电产品的配额、许可证和特定管理。为此,海关日前明确对上述机电产品的监管要求,内容如下:一、进口上述20种机电产品中的新设备时,海关凭各地区、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办理验放手续。二、为加强对旧机电产品的管理,进口上述20种机电产品中的旧设备时,仍按照《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877号)和《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555号)的规定,海关凭外经贸部机电司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验放。三、根据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8.
一、关于前置审批一般来讲,除了法律规定不能抵押的财产外,抵押人拥有的所有财产都可以进行抵押。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对于一般的财产,只要所有权明确,符合抵押登记的规定,就可予以登记。但有些财产的抵押,则要提供有关部门的批件。对此,有关法律法规已作了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转让或更换标志"。企业以海关监管货物作抵押,应当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减免税进口尚在监管的货物作抵押,也应经过…  相似文献   

9.
热线     
《中国海关》2006,(7):63-63
我公司拟申请将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再利用的边角废料内销时,海关是否验核《进口废物批准证书》等单证?  相似文献   

10.
热线     
《中国海关》2007,(11):38-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第十一条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而申请放弃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或者受灾保税货物的,凭企业放弃该批货物的申请和海关受理企业放弃货物的有关单证经海关核实无误后办理核销手续。故企业边角料因故无法内销征税或者退运后.才可放弃。  相似文献   

11.
12360热线     
《中国海关》2011,(11):52-53
加工贸易保税料件串换应符合哪些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①保税料件和保税料件之间以及保税料件和进口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必须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的条件。②保税料件和国产料件(不含深加工结转料件)之间的串换必须符合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关税税率为零,且商品不涉及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条件。  相似文献   

12.
中国海关总署最近发布公告,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收缓税利息适用的利息率,暂由参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中国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如果需要转内销或转用于生产内销产品,海关将征收税款并补征税款缓税利息。中国海关总署此前已出台措施,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一步简化内销审批业务。此次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率下调。无疑将进一步缓解加工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外经贸体制改革的深人,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地方政府部门统一使用海关数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外经贸计财发第927号),明确指出各地区在制定政策、研究问题、指导工作时,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以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为依据;对外公布使用出口、进口数据,以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为准;以海关统计数据口径制定本地区进出口调控目标,考核进出口完成情况。由于我省外经贸的特殊情况,我们实行了一年的双轨统计过渡,现在实行单一海关进出口统计条件成熟…  相似文献   

14.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便利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通关,打击价格瞒骗,保证国家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范围:(一)按规定在进口时需按比例征税的加工贸易货物;(二)因故不能出口,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内销需予补税的加工贸易进口货物;(三)海关处理…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支持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的开展,做好外经贸试点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现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委托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外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外经贸计财发第221号)和民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关于外经贸试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登记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民社函[1998]1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委托省级…  相似文献   

16.
《中国海关》2005,(4):40-40
1、【答案】(4)、武清海关(0210)【浅析】《规范》规定: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口岸”,应填报货物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该题所及深加工结转货物.转入地海关是天津武清海关。因此.进口口岸应填报为:武清海关及关区代码0210。  相似文献   

17.
为了加强对进口汽车的管理,落实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用进口汽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外经贸资发第376号,以下简称<通知>),海关总署于2000年1月8日就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海关管理以及<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的签发、管理问题发出通知(詈法[2000]790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8.
《大经贸》2001,(4):46
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生产的三菱帕杰罗(PAJERO)V31、V33越野车由于设计不当,造成后制动油管磨损穿孔,导致制动失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于2001年2月9日发布公告(2001年第3号,以下简称第3号公告)吊销其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禁止其进口。国家检验检疫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三菱帕杰罗 V31、V33越野车进口、通关、检验和核发车辆牌证等具体事宜,主要内容如下:一、自第3号公告发布之曰起,外经贸主管部门停止签发该两种车型的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各外贸进口单位不得再签订进口合同;检验检疫机构未经批准一律不接受报检;海关不接受申报。二、对在第3号公告发布之前已存入保税库和已签合同并正在发往中国途程中的上述两种车型,在日本三菱汽车公司为其更换后制动油管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有关证明接受报检并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有关证件办理验放手续。通关后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相似文献   

19.
《对外经贸财会》2005,(5):23-24
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对其进口料件应根据海关核准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填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准许其在计征加工成品的增值税时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抵扣。货物出口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其退税或抵免税额时,应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并予以扣减。  相似文献   

20.
政策新闻     
《大经贸》2001,(9)
海关明确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涉及海关管理的有关问题最近外经贸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对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资格予以明确和规范,海关日前就文中涉及海关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内容如下:一、对"外贸流通"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类型的企业,海关按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凭外经贸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二、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海关比照法人企业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分署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