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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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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会计》1995年第9期植出企业上年利润不实该如何处理》一文认为:查出企业上年利润不实,应该在“利润分配—一米分配利润”核算。笔者认为,此种看法不够正确,而应在本年加以调整。一是查出上年利润不实,在“利润分配——末分配利润”核算,是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前所采用的,已停止执行。二是查出上年利润不实,“可在本年调整”的处理意见,乃是《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所规定的作法。企业在会计实务中,必须采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规定,…  相似文献   

2.
对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4年税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事业单位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1994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25号)对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没有作出规定。新实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仅规定,事业单位应在“结余分配”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业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后,借记“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同样没有对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作出规定。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  相似文献   

3.
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认识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顾远财政部(94)财会字第25号文件发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的出台是我国会计内容上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走向规范化、国际化迈出了...  相似文献   

4.
1994年税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事业单位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4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会字(1994)25号)仅对企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对事业单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没有明确。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仅规定事业单位,应在“结余分配”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事业单位,在计算出应交纳的所得税后,借记“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  相似文献   

5.
所得税会计方法的国际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尚未颁布关于所得税的会计准则,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遵循财政部于1994年6月29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基本借鉴了西方的会计处理方法,但在内容方面简略了许多。本文就《暂行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以下简称《IAS-12》)共同涉及的所得税会计的几个基本问题做一比较,并提几点建议。一、计税差异我国《暂行规定》将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区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由于企业一定期间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之间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  相似文献   

6.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中的两种方法徐治怀(-)企业按照会计核算规定计算的所得税前会计利润(以下简称“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或计算时间不同而产生差额,在交纳所得税时,应当按照税收规定对税前...  相似文献   

7.
我国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依据的是财政部1994年发布的财会字【1994】第025号《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下称原规定),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基本上沿用了上述文件的规定。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下称新准则)与原规定比较不论是理念还是方法都有重大变化。本文通过对比新旧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详细分析了两者的区别,以期对其他财务人员能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谈递延税款备查帐的设置和登记韦晓梅,谢中东,官庄人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要求企业在增设“递延税款”科目的同时,还要设置“递延税款备查登记簿”。有些同行对此深为不解,认为既然已在帐内设置“递延税款”科目具体...  相似文献   

9.
郭晓梅 《上海会计》1998,(3):20-20,38
1994年6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所得税性质为费用,不是利润分配,允许会计利润和应税收益适当背离。对于二者之间的差异,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同时增设“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一损益类科目来处理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然而,笔者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理解该规定的要求,仍将所得税列入“利润分配”科目,在税务核定对上年损益进行纳税调整后,对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这么做的结果,使得上年损益及对应纳所得税的调整均反映在“利润分配”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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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欣 《财政研究资料》2007,(25):45-48,23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39条企业会计准则并自2007年1B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比《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1994)《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1995)及《企业会计制度》(2001)(以下简称旧制度)的规定,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引入“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取代“时间性差异”,  相似文献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由于企业按照会计规定计算的所得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计算口径或计算时间不同而产生差额,在缴纳所得税时,企业应当按照税收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数额交纳所得税。 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之间的差额,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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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炎兴 《上海会计》1996,(8):23-24,47
试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绍兴高专张炎兴对于企业本年度发生的有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财政部早于1994年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中规定,通过在损益类设置“56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但由于说明比较简要,尚有可供论述的地方。...  相似文献   

13.
我们从历史走来,又向未来走去.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布<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规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是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企业可以从两种并存的方法中选择其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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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天明 《涉外税务》2005,(12):81-83
财政部于1994年6月29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会字第25号)是我国关于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现行有效文件,其中关于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后者又有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选择。2005年8月12日,财政部又下发  相似文献   

15.
李健 《税收征纳》2001,(5):29-29
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有递延法和负债法两种方法。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一般按递延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制发的《企业会计准则&;#215;号-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中采纳了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即负债法。这就涉及到递延法转换为负债法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6.
关于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关联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1995)114号”文我局以财会字(1995)112号文下发了《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现将执行读规定中一些相关联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关于行政主管局改组为...  相似文献   

17.
对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看法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财政部2005年8月12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准则”),与企业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94]财会字第25号)及1995年的《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二者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18.
沈潞嵘 《理财》2003,(1):26-27
根据《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而应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科目进行核算,并且这部分“资本公积”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在企业清算之前应保留在账面上,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特殊处理。本文拟就此类关联方交易涉及的有关内部销售的合并会计报表编制问题做一探讨。一、当期内部购进商品形成存货的抵销处理在内部正常购销活动中,销售企业将集团内部销售作为收入确认并计算销售利润。而购…  相似文献   

19.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会计处理,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我部制定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附件: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近几年,某些上市公司利用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操纵利润,违背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严重违反了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为了真实反映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经济实质,向有关各方提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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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旧准则下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对比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准则”),与目前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94]财会字第2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1995征求意见稿)》(两者以下简称“旧准则”)对比区别较大。新准则充分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IAS12)的内容,标志着我国入世后会计准则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那么,对比新旧准则,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有何区别呢我们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一、新准则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新定义旧准则基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的规定不同,分析了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两种差异,即时间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准则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它发生于某一会计期间,但在以后一期或若干期内能够转回。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内,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新准则摒弃了“两种差异”的概念,引进了暂时性差异的定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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