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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票股利是指企业用增发的股票代替现金发给股东,俗称送股。分派股票股利,不会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化,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结构发生内部调整,送股也不需要企业拿出现金。《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这种做法存在如下弊端:①账面投资成本与实际投资成本存在较大差异。②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账户余额未能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相应项目变动而变动。一、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1.投资企业的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时,可将其视为现金股利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被投资单位先分派现金股利,然后投资者将分派的现金投入被投资单位,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①收到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②投资企业将应收到的现金股利投入被投资单位的会计处理(可以视为债转股)为: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应收股利。将上述两个会计分录合并则为: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按照上述会计处理,企业已直接将所增加的股份登记在明细账上,不再需要在备查账簿中登记。2.被投资单位的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分派股...  相似文献   

2.
王富强 《新智慧》2005,(7):31-31
股利作为股份公司付给股东的投资报酬,其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四种,实务中以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最为常见。财产股利是指公司用现金以外的资产向股东分派的股息和红利,如有价证券、存货等。对于财产股利(本特指以存货形式发放的股利)的会计处理,由于涉及关联交易而争议颇多。在西方会计核算中,一般在财产股利发放前,先将相关财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市价,承认处分财产股利,然后再作股利发放的分录。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成本。  相似文献   

4.
邹德军 《新智慧》2005,(8):55-55
《〈企业会计制度〉及讲解》(以下简称《讲解》)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核算举有一例:A企业200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人C公司的股票,并准备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成本110000元。C公司于2001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0年现金股利100000元。假设C公司2001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0元;2001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2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000元。  相似文献   

5.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有既定公式,在具体运用公式时还应注意相关问题。但对投资企业来说,往往在会计期内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很少在年末,这样该数据难以确定,即使可以确定.也不能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该公式让人费解。与此同时,公式没有明确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界限,即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不得超过每次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相似文献   

6.
在运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公式时,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是,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和公布年度业绩存在间隔,因此在取得投资的当年,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往往无法同时获得被投资企业年度损益数据,也就无法算出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这正是实际运用该公式的困难所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据此可以归纳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会计处理要点:①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投资成本作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②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按应收取的股利金额作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③获得被投资单位损益数据时,按照《指南》中计算“被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和“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的公式计算判断...  相似文献   

7.
陈煦江  任付民 《新智慧》2005,(12):26-27
一、投资年度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计算公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及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会计》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相关规定,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以下简称“股利”)可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相似文献   

8.
周宇 《新智慧》2005,(11):67-67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难点在于清算性股利。清算性股利是指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损益由投资企业所享有的数额。从性质上看,清算性股利是投资的返还而不是资本所带来的收益。对于清算性股利的计算,笔在此介绍一种简便的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   

9.
《&;lt;企业会计制度&;gt;及讲解》(以下简称《讲解》)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核算举有一例:A企业200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的股票,并准备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成本110000元。C公司于2001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0年现金股利100000元。假设C公司2001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0元;2001年实现净利澜400000元;2002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000元。  相似文献   

10.
期权定价模型在股票定价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股票定价方法主要是股利折现模型,由于不能精确地确定投资的预期收益率和未来支付的现金股利。因此传统的股票定价方法存在一定缺陷,公司的权益资本具有期权特性,公司的股票实质上是基于公司价值的看涨期权,该期权的执行价格就是公司债券到期时的还本付息金额,因此,可以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对股票进行定价。该方法不需确定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率,也不需估计未来现金股利,只需要知道公司历史的和现在的资产评估价值就可以对股票进行估值,从而克服了传统股票定价方法的缺陷。  相似文献   

1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难点在于清算性股利。清算性股利是指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损益由投资企业所享有的数额。从性质上看,清算性股利是投资的返还而不是资本所带来的收益。对于清算性股利的计算,笔者在此介绍一种简便的计算方法。从清算性股利的实质看,如果设置一个“清算性股利”账户,那么实际上是“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备抵账户,其记账方向应与“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相反。从清算性股利的涵义可以看出,每次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需要计算:①A=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215;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②B=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215;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由“A-B”可以得出至本次分配为止的清算性股利的累积数(即本期的清算性股利的应有数额)。与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类似,还要同时考虑“清算性股利”账户的账面余额。如果本期的清算性股利的应有数额大于清算性股利的账面余额,则按其差额提取;如果本期的清算性股利的应有数额小于清算性股利的账面余额,则按其差额冲回清算性股利。例:2001年,红星公司对H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为200万元,全部以银...  相似文献   

12.
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理论分析和数据检验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最新的研究成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存在严重的不规范,特别在现金股利分派上显得尤为突出。中国证监会有意将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作为其再筹集的必要条件,对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干预,以期规范市场和保护投资的利益。究竟证监会的这种监管是否有效,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这种监管是否具有合理性;它对于今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的分派将会有什么影响,整个市场对其的反应如何等。本通过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手段,对这一课题进行探索,以期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规范,在理论研究上有所创新,并对其运作实务起到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3.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重点及难点在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如何确定这一数额是广大实务工作者头疼的问题,文章给出了一种方便快捷的方法,就是将被投资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与被投资企业在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用表格列出来,在列示时,要注意将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不是同期分配,而是在下一期分配,利用这一表格,投资后累积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及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就可以一目了然了.  相似文献   

14.
财务造假给投资者、证券市场、会计行业、上市公司乃至整个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本文通过对近年来被曝光存在财务假账问题的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和普通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对比,分析股利政策是否能够传递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真实性方面的信息,进而从股利政策的角度来分析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造假现象。一、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几个特点1.股利分配形式多样化。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混合股利,有些公司甚至把配股也当成一种股利分配。西方国家的股利分配形式以现金股利为主。在我国,投资者似乎更偏好股票股利,高比例配送的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在公布股利分配之后涨幅大,除权后填权效应明显;对于只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的上市公司,市场反应通常并不积极。伍中信等人对我国上市公司自1997年开始发放的股票股利进行分析发现,有50%以上的上市公司在送股之后净利润保持了20%的增长,有近40%的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因此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意味着公司管理层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将持续发展的信息。股票股利的发放可以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带来收益:一是股票股利发放后,现金股利的发放并没有成比例下降;二是股票股利的发放没有使股...  相似文献   

15.
蒋季奎 《新智慧》2006,(11):19-2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投资以后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在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应考虑是否要冲减投资成本,或是否要恢复以前被冲减的投资成本,如果需要,其金额应该是多少。目前,我国会计教材中对此论述似乎还不够清楚,笔就此问题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企业经营的多元化,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规范企业的投资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统称《制度》)。但在实践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仍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商榷。一、成本法下投资企业应享有利润或现金股利的核算有待改进《制度》规定,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具体计算时又区分“投资当年”和“投资以后年度”进行处理:投资当年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和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215;投资企业持股比例&;#215;(当年投资持有月份&;#247;12);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215;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以后年度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和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应冲减初始投资成...  相似文献   

17.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增加或变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产生了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应转为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在转变方法时,按追溯调整确定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包括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计算追加股权投资后的股权投资差额。这样处理非常复杂,令人难以理解。下面举例说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账务处理的简捷方法。A企业于2002年1月2日以52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10%,另外支付2000元的相关税费,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此项投资。2002年5月2日,B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A企业可获得现金股利40000元。2003年1月2日,A企业再以1800000元购入B企业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25%,另外支付9000元相关税费,至此持股比例达到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02年1月1日,B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4500000元。2002年5月2日,分派现金股利400000元,2002年度净利润为600000元,2003年度净利润为300000元。A企业和B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股权投资差额按1...  相似文献   

18.
股份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往往通过各种分配形式而实现,根据我国目前股份公司股利分配的情脱来看,一般都采用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分配形式,且这两种分配形式已被我国有关法规所确认。但在国外,除了上述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分配形式外,还有财产股利、负债胜利和清算股利等其它形式。本文拟就我国上市股份公司当前股利分配方面的问题及原则谈谈笔者的看法。一、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形式的利弊现金股利是指股份公司以现金货币形式支付股东的股利,是股份公司最通用的分配形式;股票股利是指股份公司用追加股票的形式替代现金股利的分配…  相似文献   

19.
梁建强 《新智慧》2007,(5):57-58
《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以下简称“教材”)中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的收回利润或现金股利在投资后期间进行处理时,采用下面的公式来确认当期的投资收益和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金额: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荣树新  胡永红 《新智慧》2008,(10):20-21
(一)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总体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原则是: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视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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