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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所谓复议前置,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时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先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在有复议前置规定的前提下。行政机关的行政救济监督是人民法院司法救济监督的必经过程。《行政诉讼法》第六章第三十c条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明确赋予了行政机关的复议前置管辖权。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层级监督,它是以当事人的申请为条件的.当事…  相似文献   

2.
一、两个有关地址问题的案例案例一:地址使用不当,引起管辖异议。某工商所在查处一起集贸市场内经营肉类的个体工商户违章案件制作处罚决定书时,将当事人的地址写成乡村的家庭地址,而没有填写其经营地址和违法行为发生地(均在该市场内),当事人以家庭地址不属该工商所管辖为由申请复议,上级工商机关撤销了工商所的处罚决定,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案例二:未充分使用地址,导致行政行为无效。某企业未参加年检,被工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在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因企业关门停业,原登记的法定地址无法直接送达,工商部门遂采取了公…  相似文献   

3.
马军 《中国海关》2009,(4):36-37
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一般分为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等四种情形。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以下简称“《复议办法》”)还规定了其他的情形。  相似文献   

4.
行政复议最终裁决 ,是指行政相对人 ,提请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 ,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复议决定 ,是终局的复议决定 ,行政相对人只能履行该决定 ,不得就该行政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规定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 ,国务院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我国现行法律中有的规定了行政复议为终局决定 ,例如 ,商标法第35条规定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 ,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  相似文献   

5.
【案情】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甲因对某县工商局作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维持了该变更登记决定。  相似文献   

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只能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 ,该机关的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并送达 ,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再向做出行政复议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这样的行政复议制度为一级行政复议制。对该机关的复议决定 ,如果是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履行该决定。如果不是终局的行政复议决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没有异议的 ,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  相似文献   

7.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从而创设了行政复议决定的一个新种类,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以下简称"确认违法")。立法上的规定是非常原则和简单的,执法中却需要我们对此有深刻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一、确认违法的理解1.确认违法的性质。确认违法,如前所述,是行政复议决定之一种,是行政复议机关对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经审理后作出的否定性的法律评价。它与决定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决定变更一起共同构成完整的行政复议决…  相似文献   

8.
执法卡片     
合伙企业如何办理变更登记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上述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登…  相似文献   

9.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执法实践中制作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如何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权或提起行政诉讼权,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无论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当事人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权,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权,还是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都应在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例如…  相似文献   

10.
《商》2015,(1)
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行为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下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行政行为,也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通过解决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而达到复议之目的。本文通过具体实例来探讨行政复议的要件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不停止执行原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间 ,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对于几种例外情况 ,在复议或诉讼期间 ,可以停止执行 :一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是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 ,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主要适用于一旦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后果 ,而且停止执行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三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 ,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 ,决定停止执行的 ;…  相似文献   

12.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本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初定本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做出裁决的活动和制度。  相似文献   

14.
行政指导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方法之一。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的范围内,对于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监督检查机关,在现有法律未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行政垄断具有处罚权的情况下,可以运用行政指导制止行政垄断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对行政垄断行为主动调查,查清事实后,可以向行为人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建议,建议其责令改正,或者直接向实施行政垄断的机关…  相似文献   

15.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当事人申请,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允许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与执法人员进行质证的程序。它不是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相并歹lj的第三种程序,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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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程序中的期限,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进行或者完成某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连续经过的时间上的限制,除法律对某些情况有例外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予以变更。针对检验检疫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12条规定,"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第59条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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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仲裁的司法监督是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制定之前,仲裁的司法监督的主要表现于两种方式:一、对中国非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如不服裁决有权在法定时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对已经仲裁裁决的案件重新审理并判决;二、对中国涉外仲裁机构和非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对强制执行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同审查原则进行审查,并作出驳回异议申请或不予执行的司法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行之后,中国仲裁制度发生了整体性的改革。在仲裁司法监督方面,废除了对国内非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重新起诉的“一裁两审”制度,实行统一的“一裁终局、制,在保留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异议审查制度的同时,又新设立了对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司法审查制度和对仲裁裁决申请撤销的司法审查制度。新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仍然保留了以国内非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和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采取不同审查标准的特点。对此,国内一些学者和仲裁界人士提出了批评意见。因题目所限,本文将不涉及这方面的讨论。本文仅就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司法监督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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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两类行政强制情形之一,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不履行行政决定时,由行政机关依法采取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作为一项保障行政机关行政决定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行政强制执行能否在检验检疫行政管理活动中正确运用,将直接影响检验检疫机构行政管理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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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以下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照或者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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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管理行为在法原理上属于行政行为。经济管理行为的变更就是行政行为的变更。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行政行为自作出以后,到消灭之前,其内容、形式或依据所发生的变化。这一定义是对我国实定法即各部门法律,尤其是经济法中"变更"的概括和提炼。又因为,行政程序法法典是对各部门法律中程序共性的概括和总结,所以学理上的这一变更概念可作为行政程序法中的一个概念,即法律概念,而不仅仅是个法学概念即学理概念。进而言之,行政程序法中对变更作专门的、相对独立的规定是可行的,而不应该仅仅将其作为废止或撤销的"附带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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