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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美国企业的产权组织形式有三种:1.独资企业。即单业主制。其特点是一人出资经营,在法律上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员工不多,便于经营管理,;资本量少,业主负无限责任,企业发展受到限制。2.合伙企业。其特点是多人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同经营,也不具备法人资格;经营资本比独资企业大能发挥合伙人各自的优势;合伙人都有经营决策权,都承担无限有责任所  相似文献   

2.
一、企业法律形态企业法律形态是企业法或商法所确定的企业组织的存在形式。企业法律形态经历了长期的历史发展,早已形成了通行于世界各国的传统类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三大类。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一)独资企业。这是指由一人出资组成并由其一人拥有的企业。其突出特点是企业本身不具有法人地位,没有独立人格。企业的财产归独资企业主所有,经营管理权由企业主独立享有,企业的经营利益和风险亦由企业主个人承受,其中包括企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对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相似文献   

3.
国有民营作为一种新的国有资产经营形式,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将经营者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改变了企业原经营机制,因而具有了新的特性。一、所有制结构的混合性国有资产所有权不变,是将国有资产交给民营者经营的前提,但是企业内部所有制结构几乎不可能不变。在国有民营的过程中,私人资本渗入国有民营企业,已成为客观存在的事实。实行国有民营,一般由民营者自筹流动资金。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渠道:一是民营者个人出资;二是民营者与其合伙人共同出资;三是民营者向他人招股集资。如黄破县甘棠镇的企业实行国有民…  相似文献   

4.
关联企业的法律地位是指关联企业在法律上有无独立的主体资格。企业在成为关联企业后,各成员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关联企业是企业之间的特定的经济目的而形成的联合,不具备法人资格,关联企业和其成员企业之间遵循独立责任和有限责任原则,但当法律上的平衡、独立掩盖着经济事实上的不平等和依附时,则应破除责任和有限责任的适用,而令控制企业对从属企业的经营活动承担直接责任。  相似文献   

5.
在全民PE的今天,LP与GP成了大家耳熟能详的两个词。 国内外绝大多数私募基金都是有限合伙企业,即由普通合伙人(GP.GeneralPartner,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LP.LimitedPartner,基金出资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6.
一、美国国有企业的基本形式在美国,国有企业按资本所有权构成,大体分为两类:完全归国家所有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混合公司。完全归国家所有的国有企业主要是通过两条途径形成。一是政府直接投资所建立的企业,二是政府把私有企业的资本所有权全部购买后形成的。这类国有企业的数量占全部国有企业数量的85%。尽管美国国有企业的资本完全为政府拥有,但由政府直接经营的却是少数。大多数国有企业采取两权分离的经营方式,政府保留所有权,企业经营权交给个人或集团。国有混合公司是由政府和私人共同拥有的资本所有权企业。这类国有企业主要是…  相似文献   

7.
自“银广夏”事件以来,人们已经认识到,要提高审计的质量,除了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应把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转变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有的省、市已明确规定只审批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制组织形式似乎已经成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改革发展方向的惟一选择。笔者认为,必须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操之过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制形式主要是普通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两种形式。普通合伙是指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和共负亏损,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出资比例享受利润分配和分担亏损,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必须以金钱或其他财产出资,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合伙设立。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  相似文献   

8.
合伙企业所有权的变更,指合伙人之间联合关系的变更,如新的合伙人入伙或原合伙入退出等。与公司组织不同,公司股票在股东之间的交易并不需作任何会计处理,而合伙企业所有权的变更则必须进行会计处理。 一、入伙的会计处理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新合伙人可以两种方式入伙:第一,从原合伙人中取得部分或全部合伙权益,在征得原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后,将现有伙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新合伙人,但合伙企业资本总额并未发生增减变化。新旧合伙人之间的伙权转让行为,与合伙企业的资产、权益并无关系,但需作变更合伙人的分录。第二,新合伙人投入资本,取得合伙权益。这时,合伙企业的资产和伙权均有增加,故要加以记录。 由于原合伙企业经过一段时期的经营,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公允价值往往不一致。为使新合伙人避免因合伙企业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而遭受损失或不当得利,在入伙时.首先需对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和评估,并将账面价值调整为当时的公允价值。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经过谈判和协商,最终会按...  相似文献   

9.
股东出资后享有股权,股权是股东在公司法人内部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的总称,具有三层涵义,一是股东通过出资所形成 ,二是内容具有综合性,三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公司对股东出资财产行使所有权,而不是行使经营权。《公司法》第4条的规定没有充分体现同股同权的原则精神,应予修改。  相似文献   

10.
资本充实责任是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的履行、确保公司设立时的实收资本与章程记载的资本相一致的民事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后承担的法定责任、连带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具体包括认购担保、缴纳担保、差额填补和出资损害赔偿等内容。我国《公司法》对资本充实责任的规定存在法条表述不严密、责任体系分配不合理、责任内容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1.
股东出资后享有股权, 股权是股东在公司法人内部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的总称。具有三层涵义: 一是股东通过出资所形成, 二是内容具有综合性, 三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公司对股东出资财产行使所有权, 而不是行使经营权。《公司法》第4 条的规定没有充分体现同股同权的原则精神, 应予修改。  相似文献   

12.
现代企业和传统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就是在企业和出资之间存在着资本交易。这既是股份公司发展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高度发达的结果。出资和企业间的资本交易,是出资的资本转化为企业资本的过程,其结果对现代企业的产权关系有决定性影响。在国有企业中引出资本交易关系,就是按资本交易的结果、对国家明确资本所有权,对企业明确企业中的资本及其转化形态或运用形态的资本所有权,这种明晰的产权关系,是国有企业彻底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国有民营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资本雇佣劳动、劳动雇佣资本、资本与劳动甚至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企业所有权,以及它们的边际修正,都是特定条件下的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各种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无论从规范角度还是从实证结果来理解,都是基于生产要素权重的企业所有权安排。理解的关键是:企业的生产属性决定了实际的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是以竞争力为导向的,企业的规制属性决定了实际的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是生产要素所有者谈判的结果,实际的每一个公司治理结构一定是一个生态系统。  相似文献   

1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离不开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企业经营者为对出资者承担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须要实现科学管理,建立严密的现代企业财务制度;另一方面,作为企业出资者,为了确保其资产不受损失,也要求受资企业实现科学管理,建立严密的财务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和评价体系。努力加强现代企业财务制度建设,实为当务之急。一、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的原则现代企业财务制度是在国家法规和行业财务制度的规范下,由企业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现代企业财务制度应是国有企业传统有效的管…  相似文献   

15.
所有权配置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率和契约各方的利益。理论上说,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应当是:剩余索取权的配置和控制权的配置相对应,让企业的风险承担者拥有企业所有权,但企业所有权的最终安排取决于契约各方凭借自身实力进行博弈。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最终安排的具体表现形式。财务会计作为协调契约各方利益的一个经济信息系统,其目标的定位应与企业所有权的配置以及相应的公司治理模式相一致。“受托责任观”是对传统的“股权至上”逻辑和股东单边治理模式的反映,而“决策有用观”则体现了人力资本所有者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拥有企业所有权、共同参与企业治理这一趋势。  相似文献   

16.
现代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随着公司经营管理的进一步专业化。董事的经营权限日益膨胀,股东大会的地位和作用因此而日益削弱。在董事权利扩张的同时,若不强化其对公司的义务,则不仅有悖“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更严重的是可能会引起权力的滥用,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进而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因此,规范董事行为,明确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是各国《公司法》的重要任务之一。一、董事义务产生的依据  相似文献   

17.
刘瑛 《企业家天地》2012,(12):51-52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重大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越演越烈,同时,现代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都需要加强公司治理中的内部控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企业资源的经营效率和效益,防范企业运营中的风险。  相似文献   

18.
国有民营是一种较为灵活的企业经营机制,近几年来已为不少中小型国有企业引入,效果明显,使不少企业“起死回生”。一、国有民营的资产所有权所谓“国有民营”是相对于国有国营而言的,实质上是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不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性质,在经营上引入个体或私营的机制,将国有资产以租赁的形式交给承租人去经营。国家对企业资产拥有最终意义上的所有权,在一定时期里,政府除向企业征收税金外,还必须收取必要的租金;除监督和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外,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使用…  相似文献   

19.
不完全契约下的人力资本产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外部环境的复杂多变,现实中的契约应当是不完全的.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行为受到契约的影响.在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时,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敲竹杠行为频频发生;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拥有企业所有权时,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敲竹杠行为相对弱化;人力资本所有者完全拥有企业所有权时,其敲竹杠行为完全消失.  相似文献   

20.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既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等非现金形式出资。除“非法人”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通常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我国公司法第24条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在业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其出资方面的争议多因外商实物出资而产生。外商实物出资方面的常见问题主要有三种:第一,外商用以出资的实物不符合该企业的设立目的,是其生产经营根本不需要的。例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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