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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计》1996年第6期发表了陈泳同志的文章《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以下简称《陈文》),其中涉及到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会计核算有悻于现行财会制度。《陈文》例(3)提供的情况是:原国家划拨给某公司的土地,现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某企业,取得转让收入500,000元。某公司要补交出让金250,00O元,上交土地增值税87,500元,留用162,500元、在其例示的分录中,当取得转让收入时,作:(借)银行存款500,000;(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50,000,应交税金——土地增值税87,500其他业务收入162,5000从《陈文》对例(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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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计算方法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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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在一定期间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任何单元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根据国家规定,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企业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企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支付一笔出让金,并在会计处理上予以本金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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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先征后退与免税、零税率会计处理之异同潘国富,蒋苏娅,苏北人按税法规定,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的流转税采取先征税后返还(以下简称先征后退)的办法;对于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因改征增值税等而增加的税负,在一定时期内退还多缴的税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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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增值税会计处理的知识竞赛的试题中,有这样一道判断题:“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涉及的核算内容包括应交增值税业务。是回答对,还是错。多数人回答是错的,认为在转让不动产时,应计算缴纳应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并不存在应交增值税问题。笔者认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涉及的业务是可能会包含“应交增值税”核算内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免征增值税项目中有“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26号文件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中第十点对关于销售自己使用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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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上海会计》1999年第4期喻立勇同志的《现金流量表中几个涉及增值税项目的填列》(以下简称《喻文》)后,笔者想就其中有关收到和支付增值税额的填列公式谈些看法。一、关于“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项目在《喻文》提出的计算公式中,笔者认为:1.退回增值税款并不只限于出口货物,所退税款也并不都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核算,如继续执行若干过渡性优惠政策的单位,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6号文件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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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税法规定的30%-60%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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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技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是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后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运用一定的结算技巧进行税务筹划显得十分重要。本文在分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重要性基础上,根据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结算技巧及注意事项,从而达到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负的目的。一、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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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是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后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运用一定的结算技巧进行税务筹划显得十分重要。本文在分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重要性基础上,根据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结算技巧及注意事项,从而达到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负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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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概述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款。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2009年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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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来.山西专员办依据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坚持原则、严肃政策一、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逐步完善退税办法.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严格审核审批。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山西专员办及时受理了三线搬迁企业、宣传文化单位等7个行业311户(次)退税企业申报一般增值税退税金额80145万元.审核剔除不合理金额1481万元.核准退税金额78664万元,增值税先征后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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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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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税[2005]70号件精神,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有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明确规定:“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的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从2005年1月1日起,其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按规定征收,一律不予退(返)还。我省原对“三税”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政策的有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规定,与该件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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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我国自1994年1月1日起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然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