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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6,(6)
本刊讯:2004年11月2日,林玲尔(女,57岁)与朱某(男,36岁)友好协商,将一大块计80亩(实际是110亩)土地转让给林玲尔承包(有2004年11月2日朱某亲笔写的《协议书》、2005年10月22日《协议书》和2006年2月9日《协议书》为证)。2004年11月,经发包方北京吉祥庄农场同意,林玲尔于2004年11月10日直接向农场交了一半土地承包费用计3200元。此后,朱某知悉此地要被征用有大笔补偿金,便欲不承认林玲尔承包,并多次将林玲尔种植的农作物砍毁,双方产生纠纷。由于林玲尔是文盲,朱某就采取欺骗手段,本应每亩补偿一万元,55亩为55万元,却只给林玲尔4万元。林玲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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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近年来,上海市宝山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主要通过组建新型集体农场,加快推进全区农业规模经营,走出一条不同于上海市郊其他地区主要通过组建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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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什么是家庭农场呢?按农业部的解释,是指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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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什么是家庭农场呢?按农业部的解释,是指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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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首次出现"家庭农场"概念。作为家庭农场培育的先行地,上海松江区成为全国发展样本之一,已取得很好的成效,对宁波家庭农场的发展也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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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东部农垦地区从长短期土地承包契约本身的经济绩效、土地承包契约的稳定性以及隐藏在其背后的产权问题进行分析,得出了在产权界定不清、产权的排他性和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农场的农户对短期土地承包契约比长期土地承包契约有着更加强烈的偏好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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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出现,彰显了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心和信心,彰显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政策倾向和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强,彰显我国让农民得到实惠的实际行动将一步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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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解放日报》报道新浜镇鲁星村农民盛辉表的家庭农场经营范围扩大了:在种植150多亩水稻之外,日前又建成了一座简易猪场,引入300多头苗猪养殖,一年下来共可出栏商品猪近1000头。据悉,盛辉表是新成立的上海松林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该合作社计划在三年内打造100个这样的“一座猪场十一片粮田”的家庭农场。一年近1000头猪的收入有5万元左右,种植150亩粮食的年收入也有4.5万元左右,如此一来,一户“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的年收入大约1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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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关心中国农村的人们几乎都能感觉到,2005年与2006年新旧交替之时,迎来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扑面春风,给中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增添了浓浓的吉祥和喜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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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概念,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旨在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以及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它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是大势所趋。金融部门无论是从自身发展考虑,还是从社会效益出发,予以必要的支持责无旁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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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民刘贵夫接受媒体采访,自称年收入二三十万,政府白给“好几万”引社会质疑。新华社记者调查确认,该农民说法属实,称其身份实为农场职工,承包土地较多,因此收入较高。政府目前对种粮补贴较高,每公顷耕地补贴约1100元,“白给好几万”说法不夸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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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就是要从传统的"农户经营"转向"法人经营"。在全省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为骨干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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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现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愈益受到社会各方关注,为了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本课题组以成都市方桥村、回南村为调研点进行实地调研,调研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方桥村农民户均总收入显著提高,回南村农民户均总收入无显著变化,两村净收入均无显著变化,四项影响收入的因素中,家庭经营收入、外出务工所得的工资性收入影响最为突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