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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近日,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除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有明确要求的,资产转让不得  相似文献   

2.
《中国工会财会》2004,(6):56-56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2003年12月31日公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做好《办法》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  相似文献   

3.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办法》(省政府令163号)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为此。各地都相继成立产权交易中心。以山东省为例,2003年就成立鲁信、鲁财两家产权交易中心。  相似文献   

4.
大中型商业企业国有产权的流动与重组李平生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的流动与重组由于缺乏制度基础仍然面临困难,即使是股份制试点企业,由于国家股的转让和交易还不是一个很普遍的经济活动,国有产权基本处于凝固状态。国有人中型商业企业的产权运营与管理的现状既不利...  相似文献   

5.
《国际金融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不断提高进场交易比例.严格控制场外协议转让。这份《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受让方的受让行为不得违反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且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标的企业属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的,在协议转让企业部分国有产权后.仍应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地位.  相似文献   

6.
《安徽水利财会》2004,(3):23-23
企业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必须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操作,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将重点进行五方面监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不久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这五方面包括:一落实进入产权市场交易的规定;二是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三是充分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四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五是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相衔接。(摘自2004年2月6日《中国财经报》)  相似文献   

7.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审计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必经程序。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公正地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真实、公允的审计报告,既是评估机构做好资产评估业务的重要前提,又是转让方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重要参考,更是受让方了解转让标的企业财务状况慎重作出价格决策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8.
《中国工会财会》2004,(6):58-58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为做好《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和推动产权有序流转的战略目标。各中央企业要认真领会党中央精神,抓住机遇,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要从提高企业核心竞…  相似文献   

9.
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行为中,作为出资折股或转让价格依据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后,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割)日期间的盈亏归属问题,是评估与会计实务中的重点与难点。本文通过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两种情形,对这一问题分别进行探讨与论证,并得出结论: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行为中,在以市场价值作为评估价值类型的情形下,无论采用哪种资产评估方法的结果作为出资折股或转让价格的依据,期间利润均应归原股东或产权转让方享有;而期间经营亏损也应由原股东或产权转让方承担,并按规定补足或扣减转让价款。对于国有产权的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由于适用市场直接交易要约原则,应以交易摘牌价和交易竞价价格为交易价格,不需考虑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割)日期间的盈亏情况。  相似文献   

10.
《中国工会财会》2004,(4):57-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  相似文献   

11.
党红超 《金融博览》2014,(15):41-41
近日,随着上海、广东、天津等地国企改革方案的相继出台,关于国资委有关国企改革细节的讨论屡见报端,加之中央巡视组多次强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国有产权交易"备受世人热议。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设立意于服务国企改革,旨在为国有产权转让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流转平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施"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2.
新政出台     
《中国金融家》2010,(12):12-12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银团贷款转让交易规范 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发布《银团贷款转让交易规范》,对交易各方职责以及交易流程做出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13.
《西南金融》2005,(11):64-64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称,政府将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国资有进有退的重要渠道作用,欢迎外资和中国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产权交易。  相似文献   

14.
《中国工会财会》2005,(9):58-59
一、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保障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称“管理层”是指转让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是指向管理层转让,或者向管理层直接或间接出资设立企业转让的行为。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  相似文献   

15.
信息集锦     
两部委联合通知:国有产权要严控场外协议转让《国际金融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不断提高进场交易比例,严格控制场外协议转让。这份《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  相似文献   

16.
社会中介机构在国有产权转让活动中不仅为交易主体提供法律咨询、财务审计、价值评估、交易转让等方面的服务,还执行部分社会监督职能,对规范我国产权市场发展,促进国有产权顺畅流转、有效整合资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分析了社会中介机构在国有产权交易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以期为产权市场规范运作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公布施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拍卖以其公开性、竞争性、规范性和专业化服务,在为国有资产转让决策人、实施者提供了一定保护和免责的同时。将使国有资产流动更加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地实现保值增值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党巍 《中国外资》2012,(18):227-228
社会中介机构在国有产权转让活动中不仅为交易主体提供法律咨询、财务审计、价值评估、交易转让等方面的服务,还执行部分社会监督职能,对规范我国产权市场发展,促进国有产权顺畅流转、有效整合资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分析了社会中介机构在国有产权交易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以期为产权市场规范运作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9.
物权变动,即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总称。《物权法》最核心的要义之一就是通过对物权变动的规制,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保护交易安全。涉及到银行业务,诸如在信贷业务中各种担保物权何时取得、何时消灭等等也都直接与物权变动规则有关。可以说,物权变动是《物权法》的“灵魂”,掌握了物权变动规则就基本上领会了《物权法》。  相似文献   

20.
政策法规     
《中国货币市场》2005,(1):76-76
人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外汇局规范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的外汇管理,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两规程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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