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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康师傅低价销售福满多方便面的行为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康师傅是否具备了市场支配地位;二是康师傅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结合《反垄断法》以及自己的认识,分析此案例,如果缺乏确凿的数据证明康师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不能断言康师傅的低价销售行为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在进行反垄断法相关案例的分析上,市场主体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的认定需要结合《反垄断法》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判定。  相似文献   

2.
曾雄 《经济学家》2021,(11):91-99
"二选一"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类型中的限定交易,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框架下,面临诸多分析与挑战.特别是在双边市场环境下,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和反竞争效果评估都需要考虑新的因素,并且需要对现有的分析工具进行革新.与在传统行业中分析限定交易不同,平台的诸多特点要求对限定交易的竞争分析方法进行改进,包括增加新的考虑因素如网络效应、动态创新、"大数据"等,它们都直接影响限定交易的竞争效果.  相似文献   

3.
张利改 《经济论坛》2006,(14):113-114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是反垄断法实体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设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宗旨:一是防止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其支配地位,对其他的、尚未取得支配地位的市场也进行垄断;二是在已经存在支配地位的市场上。禁止有关企业实施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以使其他现象的竞争者能够充分地自由竞争,潜在的竞争者能够自由进入该市场,保证该市场一定程度的开放和自由,而不致进一步被支配或控制;三是对于与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之间存在交易关系的市场相对人而言,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为了保护他们免受其对方当事人的不当剥削,保证他们享有充分的意思自由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各国反垄断法的主要制度之一,通常也被称为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之一。我国反垄断法也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法律规制。分析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认定模式及标准,是规制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应借鉴国外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方法,需要从确定立法模式、建立系统的法律结构、对《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内容的界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具体行为表现以及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不断的完善,从而为矫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更好地保护其他竞争者和消费者利益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行业涉及面广且深,作为"经济宪法"的竞争法有必要加强对互联网行业的规制。目前,应主要研究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制的相关问题,即:相关市场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文章认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应积极、主动行使《反垄断法》赋予的职权,维护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6.
从外国竞争经济学理论可以发现,反垄断法限制市场支配地位的立法基础在于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保障市场机制的健康运作.各国在反垄断立法上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称谓不尽相同,含义也有所区别,但鲜有国家在立法中明确指出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实质所在.从主体和对象角度而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民事权利以及滥用行政权力都有很大区别,市场支配地位既不是民事权利,也不属行政权力.反垄断立法中所谓的市场支配地位,其本质是经营者所拥有的能够决定或者控制市场,限制竞争的经济权力.反垄断法正是对这种经济权力的规制,达到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相对优势地位的理论核心"依赖性"出发,对相对优势地位和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辨析,提出市场力量概念,认为相对优势地位和市场支配地位是隶属于市场力量下并行的两个不同概念.因此,相对优势地位不能完全在《反垄断法》中进行规制,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规定恰当好处.  相似文献   

8.
任宇 《现代经济信息》2012,(14):231-232
"腾讯QQ"和"360"之争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因为网络型产品自身的外部性特点使其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数字的不可携带性是其滥用支配地位的根源。因此,应完善相关反竞争法律制度,进一步明确网络型产业市场支配地位的特殊界定标准,引入网络强制接入机制,以此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路遥  莫初明 《经济师》2010,(1):109-110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的重点规制对象之一,各国反垄断法均根据具体情况为之设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我国反垄断法在有关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方面,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圈地之风愈演愈烈,农民并没有从中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根本原因,就在于农民对土地缺乏明晰的财产权,使其在与市场的博弈中完全处于被支配被剥夺的地位。现行土地制度给了某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从农民手上廉价获得土地并转手获取暴利的可能,从而加速了土地的兼并、转移和对农民利益的侵害。从1987年至2001年10多年  相似文献   

11.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搭售行为,损害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进一步抑制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对于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建立发挥重大的作用。本文对搭售行为进行了全面考察,探讨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制搭售行为的现状。  相似文献   

12.
魏凌菲 《大陆桥视野》2024,(1):59-61+64
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个别企业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其他企业公平竞争的行为。而我国相应的法律规范对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企业来说相对滞后,对于相关市场的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均需要配合社会现实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13.
标准必要专利在标准与专利的整合中应运而生并提升了知识经济效能。但是,专利标准化的同时也扩大了专利权人在相关市场的支配力,很容易产生专利权滥用行为,如不公平高价许可、不合理搭售、无正当理由要求反向许可等。以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切入点,以高通案为例,分析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问题,针对反垄断法体系,从立法与执法两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反垄断诉讼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标准必要专利在标准与专利的整合中应运而生并提升了知识经济效能。但是,专利标准化的同时也扩大了专利权人在相关市场的支配力,很容易产生专利权滥用行为,如不公平高价许可、不合理搭售、无正当理由要求反向许可等。以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切入点,以高通案为例,分析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问题,针对反垄断法体系,从立法与执法两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反垄断诉讼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政策信息     
>>五种行为列为价格垄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五种行为被列为价格垄断。专家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将为不同经营者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其规定将以下行为列为价格垄断行为:一是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价格。二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在向经销商提供商品时强制限定其转售价格。三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四是经营者凭借市场支配地位,以排挤、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  相似文献   

16.
继国家标化委员会将<6升水便器配套系统>列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之后,前不久国家环保总局也首次发布了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对节水便器用水量等相关指标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小便器平均用水量不超过3升;坐便器平均用水量不超过6升;蹲便器平均用水量不超过8升,从而在法律上使节水便器在市场上取得支配地位.  相似文献   

17.
2010年QQ发布致用户信,表明将不再与360兼容,强制要求用户作出非此即彼的抉择。腾讯的行为立刻引起了用户强烈的不满,各路学者纷纷从隐私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联合抵制等多个角度谴责腾讯。其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方面却受到各方质疑。一方面由于腾讯和360不处于同一相关市场,另一方面腾讯辩称自己的行为性质是私力救济,应当豁免。  相似文献   

18.
关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市场规模小、市场结构不合理、行政因素在市场管理中居于支配地位等问题已经成为广受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发展的客观条件在逐步形成,只要能够遵循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将会有一个较好前景。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主要着力点。  相似文献   

19.
一、新兴产业监管不到位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领跑者更易获取垄断优势,进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在产业发展初期,新兴产业的发展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除个别先驱者外,多数市场主体通常持观望态度.等到发展前景逐渐明朗,得益于产业技术上的领先或商业模式的成熟,领跑者极易获取垄断性市场份额,并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可能.电子商务、...  相似文献   

20.
现行法在规制互联网平台“限定交易”行为时适用法律条文混乱、处罚力度差距大。鉴于不同平台的“限定交易”行为反竞争效果存在差异、依赖关系在平台经济中影响力增强等因素,构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并存的双层规制体系具有合理性。一方面,以《电子商务法》第35条为基础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制具有相对优势地位平台实施“限定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以《反垄断法》为基础结合《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规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平台实施的“限定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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