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陈述、申辩、听证是《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陈述、申辩、听证对于当事人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行使上述三权,使当事人能最大限度地张扬其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及时履行义务,能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公正、准确,尤其是应当事人的申请,就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启动听证程序,更能体现出法治与和谐的社会大背景。  相似文献   

2.
王胜利 《数据》2002,(10):22-23
2.组织听证. 听证,是指统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指派专人主持并听取案件调查人和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行为、处罚理由及适用依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行政活动.  相似文献   

3.
何云福 《监督与选择》2007,(12):30-30,27
《行政处罚法》提出了行政处罚“当事人”(即行政相对人,执法实务中又称“相对人”)的概念。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向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调查、收集证据,但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只能是针对当事人。并且只有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因此,质监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定要注意区分程序中的“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  相似文献   

4.
简讯     
福建省质监局举办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模拟听证竞赛决赛本次竞赛安排了听证主持人、记录员、案件承办人、听证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等角色。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围绕违法事实、办案的法定程序、处罚引用的法律条款以及处罚的幅度等焦点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和质证。经过激烈角逐,厦门市质监局荣获一等奖,龙岩、南平市质监局分获二等奖,福州、三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各级工商执法机关查办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听证程序也越来越多.如何有效地组织听证成为当前工商部门的一大热点。笔者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的准备及控辩技巧进行了探索、总结。得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  相似文献   

6.
多年的听证实践证明,听证制度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陈述申辩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防止和减少错误发生;听证制度有力地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了法制意识。但是,听证实践中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听证制度某些方面需进一步改进、  相似文献   

7.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土地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超过法定提起行政诉讼期而拒不履行处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但在土地执法实践中,一些基层法院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拒收的情况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8.
正确认定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是行政处罚中的首要问题,也是目前工商行政执法实践中存有分歧的问题。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由于该法没有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进一步的界定,从而导致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对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的认定不一。现结合案例,对此问题作一探讨。[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深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权威日渐增强。但是,有部分行政管理相对人藐视法律,拒绝履行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给处罚案件的顺利执行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因此,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工商机关采取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中作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的权利”。并在第41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拒绝听取当各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申辩权利的除外。”由此可见,处罚靠知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的一个必经程序。其立法本意是为了让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充分听取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的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客观、公正1全面地查清违法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正确性,处罚决定的严肃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咨询答疑二题一、问:关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国家、省及地方的法规规定如听证数额等不尽一致。请问审计机关进行处罚时,如何实施听证程序?答:根据《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80号)和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一、履行告知程序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履行告知程序。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可依法提供证据、陈述事实,为自己申辩;当事人认为案审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申请回避,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听证,并为其申辩,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3.
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 一、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未履行法律程序的行政处罚 解释: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合法。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是行政执法主体,其他行政机关不是执法主体。2、设定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必须合法,同时是已公开的法律、法规或使用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处罚。3、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必须合法。如按法定要求实行一般程序审理的,却采用了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在行政处罚时,没有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或者没有告知当事人依法应享有的申诉、申辩、申请听证、复议或起诉权  相似文献   

14.
(接上期) 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机关的审计处罚程序,保证审计质量,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下列审计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 (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之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根据这两条规定,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要履行告之程序:一是要告之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二是要告之对当事人提出的处罚意见以及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三是要告之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等权利。那么,采用什么方式能把上述内容告之相对人呢?笔者在实践工作中设计出如下告之通知书,以供广大执法者参书。  相似文献   

16.
青敏 《现代审计》2000,(4):28-28,29
我国的基本法——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先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处罚的这个法定程序之所以只适用于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而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是因为前者是较重的行政处罚,其影响也较大,  相似文献   

17.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听证,对相对人来说是其法定的权利,而对于执法机构来说是其法定的义务,正确履行好听证程序,有利于促使执法机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平、公正地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也符合《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下面笔者主要谈一下正确履行质量技术监督中听证程序应注意的问题。根据《…  相似文献   

18.
质监部门作为一个长期从事行政执法的行政机关,办理了大量的行政处罚案件,随着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越来越多,处罚力度也越来越大,当事人抗拒、逃避处罚的现象也不断增加.但是,法律未赋予质监部门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权力,这就使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面临一定的难度.如何正确、适当地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直接关系到质监部门行政执法的效能和质量,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19.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有涉嫌犯罪的,应作何处理呢?《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下称《规定》)也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依据、程序、标准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作了详尽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规范,对犯罪标准认识存在分歧等原因,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20.
《广东审计》2000,(4):46-47
第一条为规范审计机关的审计处罚程序,保证审计质量,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下列审计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 (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五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罚款; (二)对违反国家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