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航运企业要在法律分析基础上充分认识无单放货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关键点,更要从管理角度加以重视,采取有效的风险转移和防范措施。国际贸易中的航运企业承上启下,其业务流程“隐藏”诸多风险,无单放货就是风险之一。航运企业要在法律分析基础上充分认识无单放货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关键所在,更要从管理角度加以重视, 相似文献
2.
在现货海运实务中,预借、倒签提单或无单放货的现象大量的存在着,但是这种行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在引起纠纷承担法律责任时,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3.
实务中无单放货虽然提高了海运的效率,但却损害了开证行授信开证项下凭正本提单主张货权的权利。本文通过对一则无单放货案例的分析,浅析开证行在面对信用证项下无单放货的行为时,可采取的应对措施,以防范无单放货风险。案例分析本案例中,申请人为化工品加工企业。2018年6月14日,申请人通过开证行向受益人开立可自由议付、提单日后90天付款的远期信用证;6月16日,承运人签发租船提单,提单收货人与通知方栏位均为凭指示(TO ORDER);6月19日,货物运抵连云港;6月23日,单据寄至开证行,开证行立即拟对信用证项下货物进行保全,但船代反馈已无单放货。无单放货的成因原因一:货物先到港,货等单。本笔业务中,受益人为东亚的化工品贸易商,货物装运港为韩国釜山,目的港为连云港。船舶于6月17日离港,6月19日到达连云港,而信用证项下单据于6月23日才到达开证行,货物先于单据4天到达。这为实施无单放货提供了充足的时间。 相似文献
4.
正本提单(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正本提单在法律上商业上都是公正有效的单证. 相似文献
5.
6.
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由它的性质和功能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代表货物的所有权。然而,提单在使用中的问题层出不穷,产生了,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伪造提单及无单放货现象,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提单的风险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