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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华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6):114-115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在实践中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诸多弊端,对此,业界认为从诉讼调解走向诉讼和解是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本文就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引进诉讼和解制度时其基本框架作了一些初步设想,如民事和解制度在诉讼法中的地位、和解的原则、和解的方式、和解的效力及其瑕疵救济等等,希冀能为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助一臂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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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淼堂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70-77
在行政诉讼法中确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是行政诉讼审判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但是在我国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原则下,修法构建和解制度,要特别注意改变现行体制所带来的风险问题。通过对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及其我国台湾地区行政和解制度的设置和运行的比较分析,冀为我国确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提供一定的借鉴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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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和解制度这一被认为最能体现处分原则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几乎未对其作出规定。本文试图分析国外立法和实践,对美国、日本等国诉讼和解制度的比较研究,具体阐述诉讼和解制度的特征,分析诉讼和解制度的外在及内在价值,阐明我国诉讼和解制度的不足及其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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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和解制度这一被认为最能体现处分原则的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几乎未对其作出规定.本文试图分析国外立法和实践,对美国、日本等国诉讼和解制度的比较研究,具体阐述诉讼和解制度的特征,分析诉讼和解制度的外在及内在价值,阐明我国诉讼和解制度的不足及其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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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章慧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5):82-83
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理念的提出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为了提高诉讼的社会效果,钝化民事矛盾,实现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建立科学的民事诉讼和解制度尤为必要。本文从当前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弊端着手,对国内外诉讼和解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提出了我国构建民事诉讼和解制度的初步设想。以期实现降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压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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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波 《铜陵财经专科学校学报》2009,(6):70-71
刑事和解制度是一项影响深远的准司法活动,通过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赔偿来弥补犯罪所造成的损害。从而恢复双方的关系。这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诉讼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文章立足刑事和解司法实践中的弊端,通过对我国现行法治环境的探究,阐述了建设和谐社会现实条件下构建中国特色刑事和解制度的构想及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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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1)
刑事和解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处置的替代性模式和程序分流的重要途径,其意义在于谋求以司法审判以外的方式来解决刑事责任问题。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正式作为一项特殊程序加入法条之中,刑事和解经历了由实践再到制度化的过程。本文选取四川省资阳市作为调研地点,通过实地调研、访谈等方式,分析目前四川省资阳市刑事和解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从法律制度、实践运用等方面提出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0.
吕荣珍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74-78
和解制度是现代各国破产法制度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然而我国破产法有关和解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 ,阻碍了和解制度功能的发挥。文章从立法例和和解债权的处理方法两方面进行探讨 ,指出应采用和解分离主义立法 ,并从和解债权的范围、和解程序和救济程序中的处理方法三个角度研究和解债权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1.
熊先舸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2(1):39-41
法院委托调解是我国法院借助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诉讼调解方式,具有诉讼与调解的双重属性,与法院调解、法院审判及诉讼外调解有所不同。委托调解实现了调审适度分离,符合当事人多元化的价值追求并缓解了法院压力,满足高效解纷的需要。为贯彻落实该制度,应该在总结一些法院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高委托调解程序的规范化和配套措施的制度化,以增强程序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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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缺席判决的价值缺陷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缺席判决制度作为现代各国民事诉讼法中普遍确立的一种制度,有其独特的功能,因而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与此同时,也有其本身固有的价值缺陷,即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诉讼结果的客观与公正。我国的缺席判决制度在立法上过于粗疏,在司法运作中存在操作混乱、甚至没用的情况。如果说过去在超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之下,缺席判决的价值缺陷尚不十分明显,则在当前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背景之下,随着当事人主义诉讼理念的强化,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对抗已成为保障民事诉讼结构均衡的决定性要素,缺席判决在客观价值方面存在的局限性必将暴露无遗。为此有必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缺席判决制度,以切实增强缺席判决的客观价值和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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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诉讼回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运转不甚畅顺的原因,主要是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权保障不够完善,当事人与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之间对回避信息的占有极不对称,当事人几乎无从得知审判人员应否回避的信息,更谈不上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我国有必要参照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在诉讼程序中建立审判人员信息披露制度,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4.
张虹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5):63-64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处理模式,创生了一种新的利益争端解决方式,也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法制建设的进程提供了新的思路。结合我国法律现状及相关法理,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概念和背景、在我国的实施等问题进行探讨,有利于进一步理解、掌握和运用刑事和解制度解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5.
王国春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9(1):56-57
法院调解制度的重构应当是充分贯彻落实当事人自愿调解原则,改革调、审合一的体制,建立调解和审判适当分离的体制,即调解由准备法官在审前准备程序进行,主持调解的法官不能参加对调解无效案件的审判. 相似文献
16.
王艳丽 《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4):52-56
和解制度是现代各国破产法律制度体系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原破产立法对和解制度规定过于简单和原则,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专章规定了破产和解制度,笔者考察了国外关于破产和解制度的立法,结合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对和解制度的功能、立法模式与主要内容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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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作为一项新型的刑事案件处理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逐渐受到广泛关注。刑事和解制度蕴含了多层次的积极价值,它既体现了我国"和为贵"的传统诉讼文化,又与和谐社会的宽严相济、轻刑化等诸多理念相契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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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纳入公诉案件的处理范围。这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双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现有的刑事和解制度尚不完善,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一年多以来,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些难题,在适用范围、赔偿方式、执行和保障机制、配套设施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均存在缺陷。立法机关应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制度,以期更好地发挥刑事和解之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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