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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信用社体制改革讨论中,基本上是“一边倒”都认为应该恢复信用社的集体组织性质.但我认为不能“强求一律”,“一刀切”.在过去,信用社时而都成为“信用部”.时而都成为“乡银行”时而“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基层机构”。几经折腾,越来越死,毛病就在“一刀切”.现在又要求都恢复集体的性质用“一刀切”的办法来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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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纪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83,(2)
农村信用社是社会主义改造中广大社员群众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是农村的集体金融组织,在促进农业生产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信用社又是农业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在执行农村金融政策,开展农村金融业务,尤其是在组织动员广大群众闲散游资方面,日益成为国家银行的得力助手。 相似文献
3.
侯兆录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0,(5)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建国后由国家银行一手扶持发展起来的,经过多次的改革、整顿,才办成现在的模式,它确不是“官办”,也实非“民办”。究其性质,“信用社既是农村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还讲得通,且更实际。农业银行由总行到县支行,层层建立信用合作管理机构,受国务院委托,负责领导信用社开展业务的职能,而且从信用社的组建、社干的选拔与培训、建帐建制、资金调剂都是农业银行负责,没有农业银行就没有信用社。信用社也一直确认农业银行为业务上级,依靠农业银行替其解决工作上的种种难题,无条件地接受农行领导。虽然行社各自核算,可是信用社存贷业务纳入农行计划指导,整个工作由农行的专业机构——信用合作管理部门统一布署和指导。因此可说,1977年国务院对信用社的性质“既是、又是”的提法并无大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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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是五十年代建立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三十多年来,它在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组织融通农村资金,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各地信用社相应地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基层机构”双重性质的体制模式,肯定了信用社就是单一性质的集体金融组织.从而逐步地恢复了信用社固有的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在充分发挥信用社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作用中迈开了关键的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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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信用社应保持集体金融组织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已经明文规定“是集体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由于这种双重性质在理论上解释不清,与实际情况也不符合,因此,在不少同志中,仍然酝酿着不同意见。所以,关于信用社的性质和任务问题,有进行深入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7.
一、信用社改革取得进展,但无实质性突破(一)我国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经历了八个年头。八年来,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是沿着变“官办”为“民办”、恢复“三性”、把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为主线推进的,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从江西的情况来看,一是改革了机构体制,信用社从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变为在农、业银行领导下的独立自主的金融组织,并有40%的信用社与农行营业所分开办公。信用社机构由一级制发展为二级制。实行了收缩信用代办站,下伸机构,增设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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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现状及问题目前,对信用社的性质有三种不同的认识:合作金融组织、集体金融组织、国家银行基层机构。实际上,现阶段的信用社是一种非常模糊的金融组织,可以说,目前的信用社是合作金融组织的形式(牌子)、集体金融组织(一般商业性金融组织)的内容(或实质)、国家银行的管理办法。——从信用社的建立和组织形式上看,信用社仍具有合作金融组织的外壳。a,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五十年代与农村合作化运动一起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建立之初,基本上是按照合作原则,体现了合作金融性质,在政府的引导下,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建立之后的一段时期,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 相似文献
9.
农村信用社的蓬勃发展,引起国内外金融专家和国内各部门的关注。信用社向何处发展?是引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是办成只与入股社员发生一般存贷关系的集体金融组织,还是按合作原则深化改革?这已成为农村经济和金融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近几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文件,多次强调信用社“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性质”,要“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党的十三大指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为我们把信用 相似文献
10.
刘永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9,(6)
当前,农业银行和信用社改革正向综合性、系统性发展,在深层次改革中遇到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如何理顺行社关系,这个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关系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以致影响到行社业务的协调发展。 行社关系近几年较为紧张,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的矛盾。 一、信用社从“官办”到“民办”的裂变中,行社关系存在现实障碍。从1977年到信用社体改前的1984年,信用社作为“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农业银行是当然的领导者。在业务上,信用社不仅办理原来信用社的业务,而且办理国家银行在农村的信用、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在财务上对亏损社实行补贴,还按银行要求核销沉淀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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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现飞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3,(9)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农村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信用社这一集体所有制合作金融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转换经营机制,进一步深化改革,已成为一个时期以来人们议论的热点和金融界关注的问题。现就广西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对此作一些探讨。一、信用社九年改革的回顾广西农村信用社自1984年开始,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把信用社真正办成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指示,全面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通过九年多的改革实践与探索,信用社在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打破了信用社“即是合作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基层机构”的管理体制,使它 相似文献
13.
(一)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农村信用社是在建国以后合作化运动中,农民群众为了互利合作而组织发展起来的;它的资金是由社员自愿投资的股金、农民的存款和集体经营的积累组成。显然,信用社是集体金融组织的性质。随着农业经济和信用业务的发展,信用社的任务已远远超出民间借贷的范 相似文献
14.
石维松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0,(Z1)
十年来,我们农村金融事业从创建到发展壮大,靠的是党的政策的政治路线指引,靠的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动力和保证。近年来,农村信用社思想政治工作为何被忽视和削弱?笔者认为,除了与我们国家在教育上的失误有关外,在农业银行和信用社也有其内在原因。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反复,信用社思想政治工作出现“空档”。前几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行社关系出现过一些反复和挫折,致使信用社的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影响。在信用社“既是合作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基层机构”阶段,农业银行与信用社亲如一家,实行领导统一、工作统一,行社的思想政治工作都比较正常。在后来的整顿改革中,有些地区片面强调信用社的“三性”,农业银行对信用社的领导有所放松,业务工作放任自流,思想政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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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既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金融组织,又起着农业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的作用.它担负着吸收农村闲散资金,发放各项贷款,支持社队发展农业生产和充分利用优势,办好社队企业以及帮助社员群众解决生活和副业生产的资金困难等重任。当前,怎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信用社的作用,是农村金融理论上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课题,本文仅就信用社贷款利率上存在的某些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从一个侧面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6.
黄安佳 《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91,(12)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行、社关系,是当前一个值得研究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此谈些粗浅看法。 理顺行、社关系是信用社发展的希望所在 一、信用社改革的中心内容是要把信用社从过去的农业银行基层机构,改革为真正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群众性合作金融组织,要实现这个目的必然要求农业银行要理顺好同信用社的经营、资金、业务、人员、网点、经济利益等方面关系,否则就无法使信用社在改革中发展壮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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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广大社员群众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集股建立起来的资金互助组织,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组织、调剂农村闲散资金,支援农业生产,帮助社员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打击高利贷活动,巩固集体经济的重要任务.它是在一个集体组织范围内劳动者共同占有资金、财产、经营货币的特殊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它的基本特征是资金独立、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我们必须搞清信用社的性质,明确信用社的任务,充分发挥信用社的集体金融组织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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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以来,连江县农业银行增强改革意识,摒弃了多年来把农村信用社看作既是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的陈旧观念,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农村信用社是农民集资入股创办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农业银行是全民所有制的国家专业银行.农行、信用社都是经济实体,各自实行企业化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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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农村信用社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这就是说,信用社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由农民桩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入股组织起来的合作金融组织,实行民主办社、自负盈亏的原则,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