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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委、经贸委、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山东省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山东省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申报审批表(略)2.劳动预备制培训资源基本情况表(略)3.劳动预备制培训基本要求(略)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相似文献   

2.
《黑龙江劳动》2003,(2):35-37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经贸委、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重点,扎实工作,全力推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黑龙江省企业集体合同管理规定》  相似文献   

3.
11月17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在济南召开全省贯彻企业工资指导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部署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贯彻落实工作。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管世隆出席并讲话。工资指导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调控企业工资分配的一种手段。政府每年通过定期  相似文献   

4.
3月10日,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工商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专项行动。省劳动保障厅纪检组长闫金龙主持会议,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李伯平到会作重要讲话。李伯平  相似文献   

5.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委、经贸委、财政局、民政局、建委(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各中心支行、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劳社部发[200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建立健全社区就业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紧密结合城市社区建设的需要,找准社区就业的增长点;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小企业发展的需要,找准社区就业工作的着力点;紧密结合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的需要,找准社区就业工作的依托点,共同推进社区就业工作的开展。劳动保障部门要与民政等部门相互配合,统等规划,尽快建立以街道、社区  相似文献   

6.
各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总工会: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按照再就业“扬帆行动”的统一部署,确定在全省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切实解决好“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就业和生活问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搞好认  相似文献   

7.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办公室、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快发展。2005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48%,已成为社  相似文献   

8.
4月26日,省人大内司委、省法制办、省劳动保障厅在济南联合召开《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邢来田、省劳动保障厅厅长矫学柏到会作重要讲话。  相似文献   

9.
鲁劳社〔2005〕55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大企业集团: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和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  相似文献   

10.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单位,有关企业:根据《劳动法》“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的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05〕192号)要求,为进一步  相似文献   

11.
中央、省属驻济企业、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医疗保险将于今年9月1日启动实施。7月12日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召开会议,进行启动实施工作部署,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曹可元主持会议,省社保局局长黄金光到会讲话。  相似文献   

12.
8月23日,省法制局、省劳动保障厅联合召开《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省法制局助理巡视员陈利出席会议,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管世隆出席会议并讲话。  相似文献   

13.
(记者劳综)最近,广东省劳动厅向全省劳动系统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宣传、学习劳动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活动的通知》,通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劳动部门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改革,开拓进取,涌现出一批工作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近,深圳市劳动局被劳动部授予全国劳动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洪荣林同志被劳动部和人事部授予全国劳动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此外,吕雪锋等21名同志被我省厅与省人事厅授予全省劳动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劳动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11月15日,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省劳动保障厅在济南联合召开《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新闻发布会。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公雨主持会议,省人大副主任张瑞凤、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张德佑作重要讲话。在高度评价省劳动保障厅的政策法规工作后,张瑞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劳动合同制度在全省各类用人单位中普遍实行,但从企业执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不签合同,签订无效或者违法合同,违约和履行劳动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15.
6月27日,省法制办、省劳动保障厅在济南联合召开《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新闻发布会,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张雪燕主持会议,厅长矫学柏到会作重要讲话。矫学柏说,我省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基本建立起了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的覆盖  相似文献   

16.
鲁劳社[2007]40号各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现将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劳部社发[2003]9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我省目前正在制定《山东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请各地将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8.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保障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走实体化、人员职业化的路子,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力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全面建立实体性的劳动争议仲裁院。我省自1988年恢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以来,积极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在裁审程序、机构设置、职能发挥等诸多方面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黑龙江、浙江、辽宁、安徽等省已经成立省本级…  相似文献   

19.
4月29日,省法制办、省劳动保障厅联合召开《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新闻发布会。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曹可元出席并讲话。  相似文献   

20.
《山东劳动保障》2010,(8):56-59
鲁人社发[2010]4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加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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