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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托合作业务,即由银行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监会监管的以经营存、贷款业务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作为委托人(或主要委托人)参与信托计划,且银行金融机构在信托计划运行中掌握较多主导权的信托项目。这一类业务在信托公司业务中占比大、规模大,是信托业务中重要的一类业务,但自09年开始,业务直线下降。因此,调查银行信托合作业务萎缩成因,将有助于我们把握金融市场的变化,有助于了解目前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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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托合作业务,即由银行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监会监管的以经营存、贷款业务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作为委托人(或主要委托人)参与信托计划,且银行金融机构在信托计划运行中掌握较多主导权的信托项目。这一类业务在信托公司业务中占比大、规模大,是信托业务中重要的一类业务,但自09年开始,业务直线下降。因此,调查银行信托合作业务萎缩成因,将有助于我们把握金融市场的变化,有助于了解目前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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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光耀 《金融经济(湖南)》2009,(7):43-44
2009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取消与银行合作的担保机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金起点限制,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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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类银信合作:银行所面临的监管新规及应对之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2月24日中国银监会正式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的出台对银行和信托机构的影响非同一般,其规定对既有的信贷类银信合作的合作架构带来巨大挑战,尤其是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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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以来,信托投资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其深度和广度远远超过了代理销售信托产品的浅层面合作, 托管、担保、资产置换、链接贷款、证券化、股权代持、联合开发等带有强烈混业趋势的深层次银信合作层出不穷。仅200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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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押汇是商业银行为进口商提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短期贸易融资产品。针对该业务,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的法律规定,论文借鉴英美法上的信托收据和大陆法上的让与担保制度,对如何完善银行在进口押汇项下的权益提出了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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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押汇已经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在该项业务的开展中信托收据是一基本的法律文件。在我国出台《信托法》之前,银行已有大量的信托收据实践,但是因信托收所发生的纠纷,银行在诉讼中往往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信托收据项下的权益。在这些纠纷中,信托收据,质押担保、保证等的有效成立及相互关系也经常成为争议的问题,即使在《信托法》生效后银行仍将面临这些问题的困扰。本文对信托收据、信托让与担保和动产设备信托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并通过具体案例,说明信托收据与质押、保证之间的关系,以提示实际工作者对有关风险予以充分重视并积极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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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化,理财产品收益及其保值问题也成为投资者、银行和信托等金融机构无法回避的问题。近期个别理财产品出现兑付风险或纠纷,引起了监管当局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3月25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银监会2013年“8号文”,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的出台给银行理财业务带来了巨大影响,引发社会各界对银行及其理财业务的重新审视。本文对《通知》的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并就银行落实该文件的注意事项进行提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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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7日,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定位的支持。作为一种基础性风险管理工具的引进,股指期货的引入提升了信托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效率,促进了信托理财产品风格的多样化。但是,在具体运用中,我们也要高度重视并注意防范股指期货的引入可能引发的新的风险。本文以指引的发布为切入点,对股指期货在信托理财中的具体运用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讨论,以更好地发挥股指期货在信托理财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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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银合作 发展信托型股权投资基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于构建我国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从国际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采取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信托制也被称为委托制。不久前中国银监会发布《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对信托制的私募股权投资进行规范,同时也体现了监管层对这一工作的推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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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丹东市商业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日益加强,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实践中,依然存在合作业务种类单一,银行机构难以全面掌握担保机构信息,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风险隐患较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与银行目标不一致等问题.因此,应建立统一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制,完善统一的担保机构业务监管系统,强化再担保功能,推动再担保公司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拓展担保机构资本金的补充渠道与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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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信托收据有关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进口押汇已经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在该项业务的开展中信托收据是一基本的法律文件.在我国出台<信托法>之前,银行已有大量的信托收据实践,但是因信托收据所发生的纠纷,银行在诉讼中往往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信托收据项下的权益.在这些纠纷中,信托收据,质押担保、保证等的有效成立及相互关系也经常成为有争议的问题,即使在<信托法>生效后银行仍将面临这些问题的困扰.本文对信托收据、信托让与担保和动产设备信托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并通过具体案例,说明信托收据与质押、保证之间的关系,以提示实际工作者对有关风险予以充分重视并积极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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