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1,(3):23-24
●我公司应补缴税款是否可用留抵进项税额抵减?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  相似文献   

2.
《中国税务》2009,(1):33-34
为做好东北、中部和蒙东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退)税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纳税人2008年11月30日前发生的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退)税后有余额的,经商当地财政部门同意,可不再按照新增增值税额计算退税的办法办理退说,允许在纳税人2008年实现并已入库的增值税额度内退税,未抵扣(退税)完的同定资产进项税额结转下一年度抵扣。  相似文献   

3.
一、固定资产计税方法变化对出口退(免)增值税计算的影响依据财税[2012]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的计算公式,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在计算增值税免抵退税时,应当通过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两者的大小来计算确定"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12,(4):42-43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要求,从2002年1月1日起,凡实行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把握计算顺序。首先,应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因为是否有留抵税额是确定当期免抵退税的基础,若当期应纳税额大于或等于零,即无留抵税额,企业应正常纳税,也就不存在免抵退税。由于免抵退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较为复杂,我们可以用分步计算的方法逐步求得。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第二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再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其次,是计算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的计算也要分步进行,先计算出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再计算免抵退税额。最后,是确定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如前面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即有留抵税额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  相似文献   

6.
某国税局稽查局2004年2月,对外商投资企业(一般纳税人)2003年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该企业1—11月申报缴纳增值税100万元,11月、12月、2004年1月末账面留抵税额均为30万元。12月份账面反映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万元,计提销项税额170万元,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70万元,申报当月应交增值税为0。全年账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的是扣税法,企业当期应交的增值税是按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差计算的。当企业当期未实现销售或销项税额不足以抵扣进项税额时,按税法规定可留作下期继续进行抵扣;未抵扣进项税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上表现为借方余额时,直接抵减未交税金项目,不...  相似文献   

8.
非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失控是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之一,其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尤为突出,不仅造成收购环节虚抵进项税额,而且直接提供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条件,造成大量税收流失。  相似文献   

9.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0,(11):36-37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进项税额抵扣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40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到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认证专票或者采集申报的其他抵扣凭证信息必须等到下月(或以后月份)系统比对结果出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认证相符证明后才能申报抵扣。  相似文献   

10.
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2009年1月1日起,企业新购进(包括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融资租赁获得固定资产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对原试点地区或行业,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说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此次增值税改革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适用对象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相似文献   

11.
孙向阳 《中国税务》2012,(12):25-26
企业注销意味着终止了纳税义务。对注销企业的存货等有形动产是否征税,关系到企业存续期间的纳税义务能否得到完整履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在一般纳税人注销时,这条规定可作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对有形动产既不征税也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二是对有形动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应征收增值税。据了解,大部分税务机关是按第一种理解执行的,而笔者认为,第二种理解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12.
顾培龙 《税收征纳》2013,(11):23-24
“营改增”期初挂账税款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第37号)附件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对试点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营改增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13.
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提出了允许一般纳税人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规定,所以,现行的机器设备评估实务也应做出相应调整,即:设备重置全价的构成因素中不再考虑增值税额。本文作者认为对转型前的设备账面净值中所含的增值税,应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进行适当处理。此文的观点仅为笔者一家之言,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共同对有关专业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4.
财会动态     
《财政监督》2012,(23):79-80
财政部规范"营改增"会计处理为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财政部近日制定并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文件分别对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等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5.
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删除了有关纳税人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相似文献   

16.
税制改革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出发,通过统一企业所得税和完善流转税,使各类企业之间税负趋向平衡,为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创造了平等竞争的条件。通过几年来的增值税实施,也反映出存在的一些欠缺之处。现粗略归纳如下:一、增值税条例中的问题1.对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处理“过死”。增值税条例规定: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这一计算方法对于未曾交纳过增值税的纳税人而言是完全合理的,但对于前期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已交纳了大量增…  相似文献   

17.
《财会学习》2022,(20):I0001-I0001
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相似文献   

18.
《财会学习》2012,(2):8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一、关于税务文书的填开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二、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余额加欠税余…  相似文献   

20.
《会计师》2016,(24)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有关申报口径公告如下: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