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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外汇局坚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已先后取消了超过70%的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700多件,切实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了实体经济。2014年2月17日,外汇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再次宣布取消4项许可项目,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保留的全部18项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此次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分别涉及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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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线。同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开始实施。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以及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和外债登记管理新政策的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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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线。同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开始实施。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以及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和外债登记管理新政策的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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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构成
直投系统即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的简称,其建设运行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提高外汇管理信息化程度、促进投资便利化的重要举措,包括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年检(即企业端功能)和统计分析等四个主要业务模块。其中外商投资模块(简称“FDI”模块)主要是实现外汇局、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为企业或个人办理外商投资项下的登记、核准及备案等业务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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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不同的规范性文件就同一外汇管理事项有着不同的规定。如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这些不同规定,就成为一个问题。就其本质而言,除却法律冲突的选择适用,实际上就是如何判定不同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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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的核准环节,进一步简化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企业“走出去”更加便利化,但经调查新政运行4年来,“走出去”的企业也不断出现隐患、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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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汇管理简政放权的推进,外汇年检改为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本文以河北省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等企业生产经营指标为研究对象,分析河北省外商直接投资与境外投资趋势性变化,指出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及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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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金融》2022,(1)
复杂的外汇业务流程和较高的入市门槛严重影响了市场主体外汇避险业务主观意愿,一旦市场相对均衡被打破,将引发群体性跨境投资配置失衡,增加政策管理难度。本文将研究机构、银行和非银机构对汇率走势的判断纳入汇率预期分析,并通过熵权综合指数法构建异质性汇率预期指数。在理论分析跨境投资存在信息不对称影响路径的基础上,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基于分行业中介效应面板数据分析汇率预期对FDI的直接影响和通过影响贸易开放对FDI的间接影响。理论研究表明:汇率预期除了能够直接影响FDI,还会通过影响贸易开放水平间接影响跨境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和FDI规模。实证研究显示:本币升值预期能够直接增强FDI投资者的投资信心,贸易开放在汇率预期影响FDI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汇率预期通过出口贸易依存度对FDI的中介效应显著高于通过进口依存度对FDI的遮掩效应。最后就探讨完善跨境投资预期管理机制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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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汇率在国际金融市场和国际经济贸易中起着重要作用,它的变动对一国经济有着深刻的影响。我国自2005年7月21日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起,人民币汇率机制更加富有弹性,人民币的汇率变动与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之间关系更加紧密复杂。本文用VaR模型研究汇率波动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影响,分别计算出假定概率5%下外商直接投资的VaR值,结果表明保持汇率的稳定会使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变化值更加富有预测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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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式的丰富多样,客观上对我国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数据监测及监管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一直以来主要依靠手工操作和纸质凭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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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对境外投资仍实行审批制,即企业从事境外投资业务前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境外投资立项前,境内投资者与我驻东道国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取得联系,并就在该国投资是否可行征得其书面同意.同时,以外汇资金投资的国内投资者还应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关于投资外汇风险和外汇资金来源的书面材料,征得其书面同意后,境内投资者方可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批.试点省市简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手续,取消了外汇风险审查等项手续.经审批部门批准后,境内投资者应持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到银行、外汇、海关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设立的境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有关机构注册登记后,应持有关文件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登记备案.另外根据需要,还要分别在事前、事中或事后纳入到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统计等各项监管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