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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藏区历史文化的特殊性,党和政府决定在藏区暂不进行土地改革.50年代中后期,青海部分藏区在没有民主改革前提下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产生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到60年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才得以解决.本文研究了青海藏区土地改革补课原因,总结了经验教训,以避免今后的民族工作中再犯同样错误.  相似文献   

2.
黄红 《中国西部》2006,(1):50-55
阿坝县共有43座寺院,囊括了藏区的五大教派及伊斯兰教,是一个有着浓郁宗教色彩的地方。这里一年一度的“莫朗钦莫”节已成为神与人、僧与民同乐同庆的美好日子。  相似文献   

3.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宗教问题日益国际化,民族的、宗教的问题成为引发国内外政治冲突、社会动乱的主要根源.这种变化引起了我国执政党及其政府的高度重视.对此,宗教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等一系列法规和措施.这些措施对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处理社会宗教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囿于历史上政教合一制度和现实全民信教的影响,藏传佛教寺院以及僧员的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并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域中,政府应创新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方式,以促进寺院及其僧侣队伍的良性发展,使之成为藏区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4.
刘少奇是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对这一运动的重大历史贡献,不仅在于他主持制订了<五四指示>,及时地比较顺利地实现了我党土地政策从减租减息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重大转变;而且,在他的主持下,我党成功地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制订了与美国内战时期的<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相媲美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对解放战争的历史进程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外,他还领导纠正了土地改革运动中出现的一系列"左"、右倾错误,为这一运动的顺利开展和最终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于刘少奇在纠正解放战争土地改革运动中的"左"、右倾错误所起的历史作用的研究,是目前刘少奇与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研究中的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因此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5.
唐武宗“会昌灭佛”这一历史事件,对于佛教来说是灭顶之灾,使中国佛教从隆盛走入了衰弱时期.由于寺院经济的膨胀,武宗过分推崇道教以及战争的沉重负担导致了会昌年间灭佛运动的兴起,唐武宗“会昌灭佛”一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缓解了社会危机,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佛教在中国的衰微,阻碍了外来宗教在本土的传播与发展.  相似文献   

6.
李阳炀 《魅力中国》2014,(26):293-293
土地政策一直都是国家经济发展重中之重,对国家各方面影响重大,并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诸多议程中,土地制度改革如何破题成各方关注热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被誉为是新一轮改革的“牛鼻子”。未来土地改革将如何推进?面临怎样的抉择?各地展开的试点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而这次的土地改革又会给农民带来怎样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大生态观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包括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与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藏区影响最大的传统文化,藏传佛教对五大藏区两大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自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它依正不二、 万物有灵的自然观有助于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众生同体、 众生平等的生命观让人们养成了尊重生命的习惯;因果报应伦理观有助于保护藏区野生动物;动物崇拜、 宗教活动有助于对野生动物与环境的保护.在藏区文化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藏传佛教的生命修炼文化有益于社会民众的身心健康;其平等的文化精神能吸引并接纳不同的文化;其包容的文化心理有益于藏区文化多元化的共济发展.  相似文献   

8.
当林权改革被视为继土地改革、国企改革后第三大改革在华夏大地悄然进行之时,在木材消耗量占全国三分之一的广东,林权改革却依旧受到“计划经济”思维的困扰,广东2万多家企业、2222亿元GDP面临政策瓶颈。[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发展》2017,(12):61-62
1 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镇位于甘肃、青海、四川三省交界处,是历史上安多藏区宗教、政治、文化、商贸活动中心之一.平均海拔3500米,境内多高山草原,全年平均气温为-0.4℃~0.3℃,是典型的高原性气候,冷季长、暖季短.辖区内坐落着藏传佛教格鲁派六大宗主寺之一的拉卜楞寺,又有信奉莲花生大师的红教寺(宁玛派),还有尼姑寺院、清真寺、关帝庙等不同信仰的宗教场所.镇域范围内居住有藏、回、保安、东乡、撒拉、蒙古、满、土、壮、维吾尔等15个少数民族,藏、蒙古、土、满等民族信仰藏传佛教;回、撒拉、东乡、保安、维吾尔等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汉族分别信仰藏传佛教、道教和基督教.  相似文献   

10.
活佛,藏语称“惹布齐”或“朱古”,是藏区的宗教领袖。同时,信徒还把他视为神与佛的化身,他的一言一行,代表了神和佛的意志。 13世纪前,活佛为世袭,后方行“转世”制度活佛是有级别的。上至达赖、班禅,下到某一地区、某县、某乡、某寺庙的宗教首领均称活佛。开始,活佛的继承是最原始的宗法制,父子世袭。13世纪后活佛的继承才以“转世”(“呼毕勒罕”)为制度。而黄教祖师宗喀巴创格鲁派,禁止喇嘛娶妻,转世制度更加流行。后来便形成了以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的宗教首领转世相承的制度。清乾隆以后,凡在理藩院注册的活佛转世均须经由清廷主持的金瓶掣签,册封定论。凡活佛圆寂之后,按活佛本人意愿或圆寂之后始得启封的遗嘱,由寺院的上层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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