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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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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计处理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采取的纠正措施;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行政制裁措施。作为经济执法部门,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财政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理、处罚,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审计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不严、行政干预、措施不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审计机关在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时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笔者谈谈肤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广东审计》2000,(4):44-45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行为,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时,应当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审计处理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采取的纠正措施。 审计处理的种类有: (一)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上缴的财政收入…  相似文献   

3.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一直以来是审计机关审计的主要内容,准确地界定财政收支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对象,并正确地适用审计法律救济程序,对于审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审计监督权的滥用,规避审计风险,切实保障审计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界定财政收支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进行了探讨,并根据《审计法》的规定,依照单位使用资金的性质,对财政收支审计时象和财务收支审计对象进行了具体的分类。  相似文献   

4.
王翔 《陕西审计》1998,(5):34-35
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规定,是指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相似文献   

5.
一、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的法律障碍已经消除 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这条规定叙述的比较含蓄,主要是为了保持与审计法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6.
审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审计机关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是政府审计机关比较其他审计组织而言特有的行为表现。审计行政处理行为和处罚行为是开展每一个项目审计都可能要实施的行为,用于纠正和惩戒违纪违法现象。本文从法律角度拟就对审计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行为进行探讨分析,以明确二者的关系和区别。一、审计行政处理行为 审计行政处理行为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采取的纠正措施。审计处理的种类有:责令限  相似文献   

7.
审计救济主要有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种途径。准确选择审计救济途径在根本上有赖于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正确区分。实践中,正确区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应摒弃有多种理解的学理含义,以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含义为准。  相似文献   

8.
审计机关是专司审计监督的部门,按照《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具有审计检查权和处理处罚权。关于审计检查和审计处理处罚的具体实施程序,《审计汉》和《审计汉实施条件》的规定是,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关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复核→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处罚意见。  相似文献   

9.
姜波  张波 《山东审计》2000,(6):1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三条对审计依据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对审计依据进行了解释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本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它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为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依据。”将审计依据一分为二 :一是实施审计依据 ;一是实施评价和处理、处罚的依据。在实际审计过程中 ,运用依据的地方很多 ,做法也很多 ,本文试就审计过程中的依据运用谈点粗浅看法。一…  相似文献   

10.
审计救济主要有政府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种途径。准确告知审计救济途径首先要正确区分财政、财务收支。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对财政、财务收支的概念做了规定,但仍存瑕疵。《条例》实施后,正确区分财政财务收支、准确告知审计救济途径需综合考虑《宪法》、《审计法》的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11.
贾震 《中国审计》2005,(5):14-15
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工作及其成果的总结,对于国家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如:社会公众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相似文献   

12.
释疑解惑     
《山东审计》2002,(1):32-32
问:已下达审计决定,作出审计处理处罚的事项,再实施审计时发现尚未落实,怎么办?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应把握以下几点:一、依据《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决定是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被审计单位必须按审计决定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责会执行,仍不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不管何种情况,审计机关发现已下达的审…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下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下称审计条例)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政收支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权利,但由于处理处罚的种类、程序不明确,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国家审计署出台了《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困绕审计处理措施和四种处罚措施。《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款和第四条第四款“依法采取的其它处理处罚措施”,应当包括司法强制措施在审计中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14.
《审计法》第四十八条对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规定了两种救济途径:即不服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服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因此,划分政府裁决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界限实质上就落脚为划分审计的性质是财务收支还是财政收支。  相似文献   

15.
陈伟 《上海审计》2000,(2):2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由其有关主管机关、部门或单位(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处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审计建议书,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第五十四条又规定:“审计机关提出的对被审计单位处理、处罚的建议或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委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由此可见,审计建议(审计建议书)是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手段之一,但实践中人们对这种手段的认识仍显不足,现就审计建议(审计建议书)的特点、使用范围和作用谈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四条对有关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没有明确可以进行处罚 ,但审计署2000年第一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四条则明确“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由于以上法律、法规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能否进行审计处罚的规定不统一 ,在财政决算审计实际工作中不便于操作。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能否进行审计处罚 ,请答复。读者王青王青同志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是否可以处罚的…  相似文献   

17.
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对那些违规行为进行惩戒,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其种类主要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审计处罚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行政处罚权,为了保证您的审计处罚合法有效,在行使审计处罚权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审计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审计法》第45条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1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对审计处罚规定了两种文书格式 :一是《审计决定书》 ,二是《审计处罚决定书》 ,两者同为处罚文书 ,在使用上有什么区别 ?读者小王小王 :《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时 ,应当遵循本规定。”第七条规定 :“审计终结后 ,审计机关应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 ,出具审计意见书 ;依法作出审计决定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相似文献   

19.
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这就说明了在《审计法》实施后,对审计结果确定了法律特定形式的审计文书,审计机关必须出具符合这种特定格式和法定形式要求的审计文书,方能使审计行为产生法律效力。 审计意见书是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出具的对审计事项评价,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的行政法律文书,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和重点、审计程序和方式、审计实施时间等; (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三)审计评价; (四)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相似文献   

20.
浅谈审计处理处罚难的成因及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覃卫群 《中国审计》2003,(15):45-46
审计处理、处罚是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纠正和处罚措施。在实践中,处理处罚是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审计处理处罚定性裁量难、审计决定执行难一直困扰着审计执法。笔者试就“两难”问题的成因及其对策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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