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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淘宝、京东、美团等新业态企业发展迅速,新业态就业群体也日渐庞大,新业态用工的劳资纠纷频频发生,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劳动保障不全面等问题。因此,如何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和谐发展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目前国家关注的重点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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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诞生了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从业人员。为保障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权益,2021年7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为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提供了制度支持。但要使这些制度落地,还需要明确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在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方面达成共识,从而用这些理论指导实践,解决现实中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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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近年来,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维护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权益,不仅有助于网约车司机为乘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对于网约车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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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平台经济为主流的数字化新业态正仍处于迅速发展阶段。平台经济下,劳动模式的多样化与灵活化,在稳定就业、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平台经济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面临极大挑战。新形势下,应从政府与第三方组织监管、社会保险、从业者维权渠道以及人力资本提升等层面,加快构建和完善从业者权益保障体系,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目标,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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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的发展催生了新业态的出现。新业态从业者与传统业态从业者相比,在劳动关系、就业灵活性、组织从属性、权益保护难度方面均呈现出了新特点。新业态以互联网平台为主,正面临法律法规不够完备、从业者自身维权意识较差、从业者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备等问题,应当从完善新业态新行业的法律法规、提升新业态从业者的维权意识、强化互联网平台的企业自律意识三方面解决现有问题,以切实维护与保障新业态下从业者的劳动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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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对我国劳动用工制度作出了更为符合新形势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职责和义务,使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尤其是确保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权益,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但是也应注意到其负面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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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平台新型用工方式悄然兴起,其吸收了大量就业人员,对于实现充分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这种新型就业模式的灵活性和弱从属性等特点,以传统认定标准难以简单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相关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愈加凸显。对于突破平台劳动者权益保护困境的路径选择,劳动法学界产生了热烈讨论。本文基于湖北某地平台用工的三个主要特点及其劳动权益保障面临的难题,结合当前学界主要观点,提出调整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加快建立行业工会和集体协商机制、调整社会保障机制和强化政府责任等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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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业态是指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这是互联网、大数据行业与传统行业结合发展的产物。新业态从业人员是指依附在新业态形势下就业的劳动者,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数量大幅增加,群体画像主要为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辛勤工作显著提高社会生活的便捷度,但新业态从业人员本身却面临着职业伤害风险高、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劳动关系界定不清等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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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衍生出新的业态,新的用工模式也应运而生。新型用工模式具有虚拟化、工作时间灵活、工作地点可变等主要特征,这些特征为劳动关系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为科学处理新型用工模式下的劳动纠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探究新型用工模式下的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管理体系十分必要。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新产业模式的形成,催生出新型用工模式。而新型模用工模式的出现,对传统劳动关系造成了冲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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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是一种跨地区、跨行业的新用人方式。一方面它可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缓解一定的就业压力,但另一方面,使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本文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分析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切实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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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会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促进会是由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发起,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省建筑业协会等190家单位和48名个人成为首批会员。促进会的成立旨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使用人单位更好地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用人单位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协调的用工管理制度,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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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经济时代,新就业形态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但其自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劳动关系不明确、社会保障不足、就业质量有待提高等。因此,在“数字+就业优先”的战略指引下,通过新业态的培育和发展来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成为促进就业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文章在分析大学生新就业形态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政策法规、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和企业用工等多个维度探索大学生新就业形态发展路径。本文认为应在“数字+就业优先”战略的指导下,完善大学生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法律保障体系,提升大学生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水平,并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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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当前劳动者就业特别是灵活就业的重要方式。为全面了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情况,贵州省人社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围绕平台经济运行情况和平台企业劳动者就业现状及权益保障等问题开展调研,掌握基本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贵州省调研反映的情况、提供的思路,颇具普遍性,希望可以给读者带来参考和启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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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是针对劳动者的生存权、就业权、报酬权、保护权、参与权、教育与培训权等权益进行的保障。劳动者权益是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所有者所享受的权益,只有在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前提下,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社会各种组织才能健康迅速地发展,社会经济才能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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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我国经济社会运行体制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新型的经济业态加速催生了新就业形态,支持和规范好新就业形态是我国劳动力市场所面临的重点工作内容。再加上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与劳动者观念的革新,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新型灵活就业群体规模的壮大,从而导致传统用工关系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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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模式选择与构建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苏炜杰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21,(3):74-90
现阶段应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风险的法律机制主要有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模式,前者遵循无过失补偿原则,确保遭受职业伤害的劳动者可按照法定标准获得救济,但这种模式主要保障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群体。而商业保险遵循经济对等性原则,导致收入不稳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难以通过持续缴费来获得稳定保障。构建专门的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尤为必要,但在制度构建过程中却面临着认识不统一、存在路径依赖等困境。未来的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应与劳动关系脱钩,且需采取扩大覆盖人员范围、出台专门立法、建立职业伤害基金、优化缴费方式以及完善职业伤害认定规则等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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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手段。本文通过对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探讨其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的作用和局限性,提出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方法,进而提高其有效性和适应性,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