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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7 毫秒
1.
财政部会同国资委日前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收益收取办法》明确规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对象为中央管理的一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其他收入。《收益收取办法》还规定了应交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以及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方式等。  相似文献   

2.
《中国总会计师》2012,(4):14-15
国务院国资委4月10日下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11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督促央企及时、如实申报2011年国有资本收益。《通知》要求,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要依据相关规定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上交应交利润;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国家股分配股利、股息。国资委相关人士特别明确: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基数是归属国有股东的净利润,而不是利润总额。  相似文献   

3.
《湖北审计》2011,(8):57-57
6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办法公布之日起,对省政府直接投资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代表省政府投资形成具有国有资本的企业.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收取国有股股利、股息,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及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相似文献   

4.
政策     
《山东企业管理》2010,(10):10-10
国务院决定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相似文献   

5.
《湖南房地产》2007,(12):93-93
日前,《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发布。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政府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利润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上交比例为一成;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百分之五;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三年后再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  相似文献   

6.
2011年,眉山市政府印发《眉山市政府性资源(资产)收益审计监督办法》。一是确立市区县两级分级负责、分类审计的监督职责。二是明确监督对象是执收(含委托)单位和资金使用管理单位,监督范围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相似文献   

7.
如何有效调整和扭转国有垄断行业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和公共资源收益分享、共享机制,使人民均享发展带来的收益,关系到改革的成败、人民的福祉和国家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指出了中国国有垄断行业分配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阻碍国有垄断行业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有利于促进中国垄断行业和收入分配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8.
国有资本收益是我国政府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是靠国家所有者职能取得的,同税收等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收入随意性强等特点。国有资本收益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是国有资产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主要包括国有资本收益的政策、法规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资本征收和支出管理,监督稽查等。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中较为复杂和困难的管理  相似文献   

9.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1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国有出资人有权向出资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投资收益,标志着国有企业经营收益全部留存企业的时代已经结束,出资企业按规定向出资人缴纳国有资本收益已实现法制化.  相似文献   

10.
如何有效调整和扭转国有垄断行业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和公共资源收益分享、共享机制,使人民均享发展带来的收益,关系到改革的成败、人民的福祉和国家的进一步发展。本文指出了中国国有垄断行业分配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阻碍国有垄断行业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障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有利于促进中国垄断行业和收入分配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1.
政府非税收入的会计管理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本文拟着重探讨行政事  相似文献   

12.
为加强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规范收支行为,维护所有者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江苏省国资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省属企业)必须以当年企业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数,按省政府确定的比例,在次年5月31日前全额缴清上一年度  相似文献   

13.
政策点击     
财政部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配套管理办法最近,经国务院批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等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的配套管理办法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企业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数申报。应交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  相似文献   

14.
《内蒙古财会》2002,(11):10-11
根据国家财政部、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和确认办法》,依据全区2001年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各项数据,我们对全区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了计算,并对影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有关因素进行了简要分析。现将全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区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总体情况  相似文献   

15.
正江苏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工作开展得较早。2003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了收缴范围、收缴比例、收益使用重点等。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后,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省国资委继续收取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明确了国资委和财政厅的工作职责。2002至2004年国有独资企业上缴比例为9%,2005至2006年提高到10%,2007年至今为15%。《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  相似文献   

16.
我国非税收入存在的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近几年的政府财政收入数据显示,  相似文献   

17.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应当处理好三大基础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家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媒体速览     
财政部明确政府非税收入范围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财政部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企业裁员不能“想裁就裁”据《人民日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严禁企业随意裁员。依据日前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调控工作的意见》,对生产经营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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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企业利润留存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自1998到2004年其利润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这说明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道路是成功的。但中国数目庞大的国有工业企业包括一些处于垄断行业、拥有高额利润的企业,从1994年财税改革以后,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全部归企业所有,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在某些方面和其他企业一样只需缴税,而不需要向企业所有者(全体国民)分红,更谈不上作为国有资本运营收益或者公共产品开支了。  相似文献   

20.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务院在2007年发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07年12月,财政部、国资委下发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中规定: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具有资源型特征的17家央企,其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99家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32家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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