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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黎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5)
涉外产品责任同一般侵权责任相比具有其特殊性及复杂性,随着全球经济交往的加快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适用传统意义上的加害行为地法和损害发生地法,对一个受害人来说起不到应有的赔偿作用。我国对于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采取了单一的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忽视和掩盖了其同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相比应具有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因而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完善也就变得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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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英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6)
在国际私法上,由于各国社会制度、历史文化、政治及经济等各方面的差异,涉外侵权行为准据法选择的法律规定亦存在着差异或冲突。本文通过浅析各国具有代表意义的理论学说、立法实践,阐述了涉外侵权行为准据法的选择问题,指出中国对此问题在法律规定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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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与一体化,人类利用自然资源能力的增强,跨国环境侵权事件日益频发,如何妥善处理跨国环境侵权事件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对此问题正处于研究阶段,尚未形成统一完善的相关立法。本文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主要法律依据,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从国际私法角度对我国的跨国环境侵权问题的法律适用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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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不明抛掷物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案件屡有发生,由于加害人无法确认,其侵权责任的认定引发学界争议。本文在介绍了国内外关于筑物不明抛掷物侵权责任相关立法以及在我国的法律适用问题的基础上,阐述如何认定建筑物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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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不仅为商标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机遇,同时也成为孳生侵犯商标权行为的温床。然而现有的法律制度如"通知—删除"规则等难以有效规制网络交易平台的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本文通过梳理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交易中,平台应承担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进行了认定分析,由此提出有关商标间接侵权问题的几点建议,以期我国目前日趋严重的网络商标侵权问题可以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7.
随着内容分享网站的发展,有关的知识产权网络侵权纠纷也随之增加,对网络著作权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笔者针对内容分享网站对于用户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上载活动定义为合理使用,根据合理使用制度本身的涵义以及我国的法律规定,论证了该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网络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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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网络高速发达的时代,互联网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与此同时,网络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安全隐患,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义出发,研究了服务提供者的类型和侵权类型,对不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进行了认定,分析了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规制的不足与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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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信息传播中,网络用户和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传播行为会导致多种侵权问题,侵权行为的发生导致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行为主体和行为性质的不同,侵权责任的形式和构成要件也不相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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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利用网络技术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愈演愈烈,而对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与技术手段都落后于现状,亟待解决.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现状、类型等方面入手,提出一些解决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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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珍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2014,(2):167-169
互联网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侵权问题。虽然《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但其过于原则性,对于竞价排名服务是否构成侵权没有明确规定,理论界也尚未达成共识。文章通过分析竞价排名服务的商业属性和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理论,确定竞价排名服务商需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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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环境侵权中的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对环境侵权进行有效的遏制和打击在我国还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本文系统地分析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环境侵权中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论证了环境民事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适当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通过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的论述,提出了在我国环境侵权中引入此项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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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的普遍使用,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为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便利。但是网络具有虚拟化、跨国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网络侵权的问题屡见不鲜。网络侵权与传统侵权存在一定差别,需要相关法律给予区别对待,制定针对网络侵权的法律法规,为网络的发展排除阻碍。本文从网络侵权的概述、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管辖问题及其对策分析这四方面来探析网络侵权问题,从深层次来认知网络侵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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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没有直接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是却对知识产权的直接侵权行为起到了诱导或者帮助的作用,或者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扩大了直接侵权的损害后果,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2人或者2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以不同的调整方法实现了知识产权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鉴于我国在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空白,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制度的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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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锐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4,(12):51-51
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自2014年10月10日起施行。网络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我国业已建成的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刑罚三层次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对于网络侵权、网络违法、网络犯罪同样适用,相关权利以及相对应法律责任也在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体系中均有体现。可是,上述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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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反映、体现、落实正义的最强有力的工具,也只有反映、体现了正义的法律,才能落实为公正和谐的社会交往秩序。国际私法的价值是国际私法所追求的基本目标,正义是国际私法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冲突正义是传统国际私法的价值内核,实质正义是现代国际私法法律选择方法的最根本的价值取向,从冲突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嬗变是当代国际私法发展的基本趋势。但这一趋势并不表明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是相互抵触的关系,传统的冲突规则没有因为要追求实质正义而被舍弃,其存在价值至今仍不能被完全否定,并且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冲突是完全可以得到平衡的。而当代国际私法就是在对各种理论进行了扬弃后,向着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融合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8.
《河北企业》2018,(1)
随着网络用户的不断增加,人们已从阅读传统纸质媒体过渡到电子阅读,著作权的领域也随之不断地扩展,导致网络侵权的案件不断上升,网络侵权案件备受关注。在网络侵权案件中,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商一般承担直接侵权责任,这是大家都比较认可的。而提供中介服务的网络服务商本身不构成直接侵权的主体,但是如果其客观上为直接侵权者提供了实质性帮助,则可能构成"间接侵权"。对于间接侵权的网络服务商来说,严格责任更适用作为归责原则,有助于提高网络服务商的注意责任,减少网络侵权案的发生。而与一些发达国家关于"间接侵权"规则完善的规定比较,我国对网络服务商提供间接侵权责任较为分散,不足以解决现有的网络版权间接侵权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间接侵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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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小娟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7)
侵权行为法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具备四方面的社会功能:创设与保护民事权益功能、补偿功能、分散损失与平衡社会利益、教育与惩戒功能。这一法律机制所拥有的巨大社会功能使其适用的理性化限定成为法治的关键环节,这就引出了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问题。我国民法学界关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存在一元论、二元论和三元论三种理论学说。本文试通过对现存几个归责原则的分析讨论和对比综合提出个人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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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外产品责任法律的适用是侵权行为法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调整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专门制度.目前我国只是笼统地采用了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则,结果使特殊复杂的涉外产品责任案件的法律适用简单化、机械化,存在许多弊端.通过对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引起各界对该问题的关注,进一步完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