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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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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保障》2011,(3):66-66
主持人:我单位有一职工,工伤伤残四级,已参加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请问,他是否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他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养老保险费缴费下限,如果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如果从伤残津贴中扣减养老保险费,则其领取的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怎么办?如果伤残津贴由社保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而其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怎么办(单位无法强制他缴纳)?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1,(1):65-65
主持人:我企业有一名工伤职工,2008年发生的工伤,为六级伤残,不工作,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今年我企业给职工普遍增加了工资,该工伤职工也要求按照工资增长比例给其提高伤残津贴。由于在岗职工增加工资中有一块是绩效工资,该工伤职工不在岗不应当享受绩效工资,因此是否给其调整伤残津贴以及如何调整,我们感到比较棘手。请主持人予以解答。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3,(1):56-57
案例回放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相似文献   

4.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调整和提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等级为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130元。调整后,等级为1至4级的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1040元的,调整到1040元。另外,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也都有所增加。  相似文献   

5.
《山西财税》2012,(8):25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具体标准:一、伤残津贴。(一)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保障》2012,(7):65-65
主持人:我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全部参加了生育保险,单位依法为他们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后依法享受了生育保险津贴。有的女职工工资较高,超过了生育津贴,便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差额。请问她们的这种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时,单位能否停发工资?相似的是,对于工伤职工,其享受伤残津贴后,用人单位无需再发放工资或补足工资与伤残津贴的差额。生育保险是否也应当这样?  相似文献   

7.
《中国社会保障》2011,(12):65-65
主持人:我单位一员工1992年因工受伤,当时基本工资225元/月。2003年鉴定伤残等级为五级。目前该员工月工资收入约3000元/月。因伤痛折磨和年龄增长,单位拟安排该员工离岗休养,但对如何确定其离岗后的待遇问题,目前存在着三种看法:第一种计算方法:以该员工受伤时工资为基数确定伤残津贴,再加上受伤当年到离岗时的历年伤残津贴调整额确定,即其离岗后的工伤津贴为225*70%+750(历年工伤津贴调整额)=887.5元。  相似文献   

8.
《山西财税》2013,(7):25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省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重点煤矿等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相似文献   

9.
有问有答     
问:五六级工伤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企业破产后已预留了这笔钱可以保证支付。现在该工伤职工要求发给一次性就业安置费,我们认为不应该给,但又不知道有什么政策依据。 答:五六级工伤伤残职工,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以前称为伤残补助金)。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时可能出现企业破产倒闭的  相似文献   

10.
《中国社会保障》2010,(9):67-67
主持人:我县一企业有三级工伤人员1人,并被鉴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需要安装假肢”。2009年底以前,该企业全员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后因企业进行改制,从2010年1月开始禾再缴纳工伤保险费,至今仍处于停产状态。今年5月份,省里下发了《关于调整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要求对伤残津贴、  相似文献   

11.
案例回放本刊2006年第8期刊登案例反映,一伤残军人分配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2003年4月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4级。该职工从1994年起就停薪留职,社保机构按其缴费工资的了5%核定了该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该职工认为应按其档案工资或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其缴费工资基数,与社保机构发生争议。社保机构的做法是否有误?该职工能否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2.
《中国社会保障》2012,(6):63-63
主持人: 我2001年7月12日受伤,2002年5月25日鉴定为4级伤残。我想咨询一下伤残津贴的计算问题。我受伤前是煤矿的井下测量工,当时矿上开不出工资,2000年全年每个月只发200-300元的生活费,而我们的档案工资(应得工资)每个月近600元。单位当时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  相似文献   

13.
主持人:某工伤人员是六级伤残,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因无法适应工作而“赋闲”在家,用人单位按照60%的标准向其发放伤残津贴。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几年后,该人员因旧伤复发去世。请问其亲属应享受何种抚恤待遇?能否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失业死亡抚恤待遇?或者按照其中最高的一项享受?  相似文献   

14.
主持人: 我单位一职工因工受伤后依法进行了工伤认定。已经休息快1年了,由于单位经济效益较好,在此期间其工资待遇全额发放,该工伤职工迟迟不愿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初步判断其大概有4级,伤残津贴明显低于全额工资)。请问我们应怎么处理为当?  相似文献   

15.
《中国社会保障》2012,(3):67-67
主持人:《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并未规定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我们作为企业破产清算人员,在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和计算工伤职工待遇时,很难确定,能否按人民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日作为缴费截止时间?  相似文献   

16.
工伤补偿是工伤保险最重要的功能,其核心问题是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即: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水平(以下简称三项待遇)。科学确定三项待遇的调整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统筹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协调发展,保障工伤保险制度健康运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2006年9月16日下午15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总建设有限公司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的工地上,时年35岁的江西农民工杨小春在施工中从脚手架上跌落。万幸的是,因为施工项目已经整体参加了工伤保险,杨小春获得了工伤保险的保障。2006年11月22日,杨小春被厦门市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7年10月10日被鉴定为伤残三级、大部分护理依赖,他也成为第一批获得工伤保险保障的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的农民工。  相似文献   

18.
《中国社会保障》2009,(3):69-69
主持人: 2007年6月,我省某供电公司职工李某因工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其家属获得交通事故民事赔偿21万元。其家属又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等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1万余元。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答复:根据省政府令规定“由于交通事故等民事伤害导致工伤,除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外,其他相关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按照‘分相对应、累计相加、总额对比’的计算办法,由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按规定补足差额”,  相似文献   

19.
《中国社会保障》2010,(12):59-59
主持人:一农民工在未经注册的小厂子上班,造成事故伤害经判定为具有工伤情形,经鉴定为8级伤残。该职工自己垫付了5万多元的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了2万元,还有一万多元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现该职工要求非法用工单位报销,应如何向该非法用工单位索赔?  相似文献   

20.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主体部分,比如天津市的生育津贴支出占到全部生育保险支出的65%—75%。生育津贴主要包括产假津贴,即在法定生育休假期内对参保受益人工资损失的经济补偿,俗称"产假工资"。从理论上来说,生育津贴还应该包括家属生育津贴,即对生育保险对象没有工作的家属(如妻子)的生育费用给予补贴,以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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