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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其任务是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劳动争议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矛盾。劳动争议调解具有及时、便捷、经济、安全等特点,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不尽完善,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非诉讼手段协调劳动关系的需要,亟需加快立法,推进制度创新,促其不断完善。一、劳动争议调解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健全。近几年,在改制过程中,大…  相似文献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我国《劳动合同法》施行后颁布的又一部关乎企业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的劳动法律规范,它对商业银行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维护银行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均有重要意义。本文简要介绍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立法背景及若干重要规定,并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劳动争议的实际情况,就商业银行在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需注意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08,(3):68-69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劳动保障领域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4.
(劳社部发[2008]4号,2008年1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  相似文献   

5.
《中国社会保障》2008,(5):68-7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80号主席令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继《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之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为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工作,我们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正确把握立法精神,全面理解制度内容,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相似文献   

6.
新疆奎屯市人社局针对简单明了、双方争议不大且均有意协商解决的劳动争议案件。采取“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方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快立、  相似文献   

7.
沈宝琴 《金卡工程》2009,13(2):54-55
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针对劳动关系调整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性仲裁制度,其与我国的民商事仲裁制度有着诸多的差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施行之后,在我国原有体制之下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诸多弊端得到了改善,但是同时,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仍旧存在着诸多程序性的障碍。  相似文献   

8.
《中国社会保障》2009,(12):69-7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司法局、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发挥调解在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9.
劳动争议仲裁:“硬件升级”与“软件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实体化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专业化的仲裁员队伍是确保新法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之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和仲裁员的资格条件作了规定,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对实体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性质与定位、仲裁员队伍专业化的相关内容等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终局”,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大突破,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以往劳动争议久拖不决的局面。新法在赋予劳动仲裁机构更大权力的同时,劳动仲裁机构也将承担更大的责任,迎接更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11.
1.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其进行了解读,称这次立法在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给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提供方便和快捷的处理机制等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一是对调解予以强化。二是延长了时效。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并且规定了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制度。特别是对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时效作了特别规定。在存在劳动关系期间,追讨拖欠的工资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当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在1年内提出申请仲裁。三是仲裁的期限缩短。四是规定了“一裁终局”的制度,使部分案件一裁就终局,不必再走完劳动争议处理的全部程序。五是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保证,  相似文献   

12.
劳动争议种类繁多,交织着历史与现实的多种问题,有时在法律上很难分清责任;一旦发生争议,因双方矛盾较大,即使裁判结果合法合理,也未必能得到双方认同,甚至激化矛盾。通过发挥人社部门的调解优势、司法机构的法律权威,可以有效化解很多争议。  相似文献   

13.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相似文献   

1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即将施行。该法的出台,为正在深化中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既巩固成果又开辟道路,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保障法。其立法不乏诸多亮点,本刊就此采访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  相似文献   

15.
2011年8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在充分发挥调解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的同时,仲裁委员会依法仲裁,努力做到仲裁终结。”如何实现“仲裁终结”,是当前摆在各级人社部门调解仲裁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为革除“一调一裁两审”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繁琐、审理周期长等弊端,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一改以往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只在仲裁庭进行调解和审理的惯例,推行“流动仲裁庭”上门办案模式,将仲裁庭搬进社区、企业,为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调解、审理一站式服务。这种模式不仅方便了劳资双方反映诉求、表达意愿,还增强了案件的透明度,提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和谐调处功能。  相似文献   

17.
2007年1月15日,一场意外使正在上班的王松新遭受了全身超过50%的面积严重烧伤。2007年7月5日,山东省青岛市劳动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同年8月16日,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为3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2007年9月,王平淑代理丈夫向青岛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后在仲裁委的调解下,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由单位共计赔偿工伤待遇58万元。  相似文献   

18.
赵涛 《金卡工程》2010,14(7):115-115
民事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一项基本制度,它能及时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调解制度植根于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法律文化和近现代司法实践之中,被国际司法界誉为"东方经验"。民事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之一。民事调解不仅为争议当事人重新架构起交流的平台,化干戈为玉帛,真正消除矛盾,而且在我国追求和谐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背景下,也已经体现出了其应有的价值。然而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现行调解制度日益暴露出它的弊端。本文从民事调解制度及其意义、民事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完善现行民事调解制度的构想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9.
一、审计调解的基本知识(一)审计调解的涵义。经济纠纷案件审计中的试行调解,简称审计调解,是在审计人员查清案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审计人员居中斡旋,促使案件的双方(或各方,下同)当事人就案件中有争议的事项及双方在本案中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全过程。其所以称之为“试行调解”,一因调解不属于案件审计的必经程序,二因审计调解尚无统一操作规范。审计调解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律师调解的性质相同,都属诉讼外调解。审计调解既是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间的民…  相似文献   

20.
周芳 《上海保险》2007,(3):55-56
众所周知,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客观上,受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完全避免保险合同争议的发生,重要的是如何及时化解,消弭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以往,保险合同争议处理大多采取诉讼途径,但这种方式成本大、周期长、容易引发不良社会影响,比较适合一些确实无法调解的案子。对于大多数争议,完全可以通过第三方耐心、公正、专业的诉前调解来解决纠纷。在此,先向大家介绍一个实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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