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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刘成林生前是广州市某钢业公司的员工。2006年12月9日上午8时许,刘成林在办公室突然晕倒,后被同事送往医院抢救,当晚因心脏衰竭引起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2007年5月22日,刘成林妻子王星如向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在工伤认定调查中,钢业公司提交了《关于刘成林不构成工伤的意见》,认为刘成林有长期高血压病史,且患有冠心病多年,死亡前已出现持续性胸闷等冠心病症状,病发至死亡已超过48小时,刘成林死亡原因之一急性左心衰竭是在入院后8小时突然发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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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法院就破产清算事宜于2012年3月1日作出判决,判决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解散,2012年4月16日,公司成立清算组,某劳动者继续在清算组工作。2012年11月5日,该劳动者以要求确认与清算组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申请仲裁,未被受理,后又诉至法院。有关人员认为,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虽因公司解散而不具备存续的条件,但其作为公司劳动者的身份仍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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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李某于1993年10月进入某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管公司)工作。李某与彩管公司签订了期限从1993年10月至2001年11月15日的劳动合同。2001年11月15日,李某与彩管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并以农民工身份办理了相关社会保险清算手续。2002年2月18日,李某与彩管公司再次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期限自2002年2月18日起至2003年3月15日,此后陆续签订了劳动合同续订书,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2010年4月15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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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香港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作为进口方与出口方江苏省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由香港某银行(以下简称C行)于2003年7月30日开出一份金额为2395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以江苏省某行(以下简称D行)为通知行/议付行,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及有效期分别为2003年10月5日和10月15日,有效地点为中国,提示单据的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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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钟某于2011年10月14日至某公司工作,当日双方签订“聘用薪书”。该“聘用薪书”记载,“钟某于2011年10月14日为福建xx公司聘用,月薪为5500元,特立此为证。”该“聘用薪书”上钟某也有签字。钟某随后即被派往某农行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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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中国欧盟商会这一组织设立的背景以及使命是什么? 马乔治:中国欧盟商会成立于2000年10月19日,最初由51家在华的会员公司组成,致力于帮助欧盟企业了解中国的法规以更加适应当地经营环境,以此促进欧洲在华企业间的交流与联系,与中国政府开展建设性的对话,从而改善中国的商业环境.中国欧盟商会的成立得到了欧盟委员会和中国政府的认可,是欧洲企业在华意愿表达的官方声音.欧盟商会代表欧洲在华企业的意见;力求为中欧政治和经济领域的高层提供沟通渠道;关注和报告中国的市场准入情况;就贸易相关问题展开磋商和对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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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潘某在江苏省兴化市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上班,2011年8月8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2012年初,潘某的妻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012年4月20日,潘某的死亡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对该工伤认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13年2月1日,终审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决定。公司在潘某工作期间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公司在潘某死亡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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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赵某曾在北京某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任营销咨询中心总监,他与该公司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10月30日。合同约定,赵某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赵某如有违反竞业禁止的行为,公司有权扣除赵某最后一年的工资、补贴和奖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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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王某于2008年10月2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2008年10月30日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王某发送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作了详细规定。当日王某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该公司,表示同意《劳动合同》的条款。2009年8月1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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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程某29岁,是一木业公司职工,单位未与其签订劳r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2012年10月28日6时40分左右,程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本人不承担事故责任。程某亲属认为程某情形属于工伤,于2012年12月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两份证据。一份为该木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一份,内容为,程某是我单位职工,自2008年8月份至今在我单位工作,月收入3200元;另一份为交警部门在事发当天对程某父亲的调查笔录,笔录显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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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的一般禁止
2007年,张某与李某大学毕业后进入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如二人提前解除合同,则每位交付违约金5万元。2008年7月,张某由于业绩突出,被派到美国一跨国公司进行1年的专业技能培训,其培训费用为6万元,同时双方又约定在之前的5年合同期限上再加3年的服务期,如违约则张某在原来5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6万元的违约金。张某于2009年7月回国后继续在某科技公司工作,2010年7月辞职。同年10月,李某也与某科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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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8年4月14日,牛某入职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双方签订有效期为2008年4月14日至2009年7月15日的劳动合同。牛某在商贸公司工作至2009年7月15日。牛某系农业户口,商贸公司未为牛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牛某月平均工资2049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