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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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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保障》2012,(7):62-63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贽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生育享受产假”等情形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目前有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中尚没有“生育津贴”这一项目,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在2011年7月1日以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的,能否直接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主张生育津贴?  相似文献   

2.
《中国社会保障》2011,(9):67-67
主持人:我单位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某女员工即将生小孩,在《社会保险法》条件下,其生育津贴应当如何享受,我们有些模糊。《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3.
《中国社会保障》2012,(8):66-66
主持人: 我们是男职工,已经在单位统一参加了生育保险。妻子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她们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和其他参加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是不是应该相同呢?由于我们的工资较高,单位为我们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多数要高于为女职工缴纳的。在生育医疗费用方面,又是否应该统一呢?配偶虽然就业,但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是否可以享受一定的生育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4.
《中国社会保障》2012,(7):67-67
主持人:我丈夫是在企业工作,随所在单位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我本人是家庭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我现已怀孕5个月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请问,我生孩子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湖南省读者朱女士  相似文献   

5.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生育津贴怎么领,这些你都知道吗?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辞职了,生育保险还能用吗?眼下生育政策放开了,很多家庭都迎来了二宝。不过,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生育津贴怎么领,这些你都知道吗?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辞职了,生育保险还能用吗?对这些问题,很多人更是一头雾水吧?  相似文献   

6.
《中国社会保障》2012,(11):64-64
主持人:《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中的职工未就业配偶有没有户口的限制?  相似文献   

7.
主持人:国家开始实行生育二孩政策。参加生育保险后,在生育第二胎时,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宁夏读者王女士王女士:《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第五十六条规定,  相似文献   

8.
由于生育保险险种单一,在兰州,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群为用人单位全部在职职工,而享受待遇的人群仅为女职工,扩面工作难度相对较大。为了确保女职工的生育保障权利,兰州市医疗保险局一方面印制生育保险参保指南、参保女职工须知、待遇项目示意图、工作流程图、定点医院名单以及定额标准等发放给参保单位,让广大职工充分了解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参保单位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同步推进。具体的操作是,由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湖北省保康县符合《襄阳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且参加该县生育保险生第二胎的职工,从2014年3月起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保康县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确认第二胎怀孕后,到该县医保局申报备案,并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娩。  相似文献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育保险制度是从1994年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的,从县级统筹起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至2010年实现市级统筹。在实施生育保险制度过程中,广西各地结合本统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本文就广西生育保险政策对生育医疗和津贴支出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基本情况综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育保险是从县级统筹起步的,目前基金收支平稳。2010年以前,广西生育保险实行县级统筹,生育保险待遇以生育医疗待遇为主,实行定额标准包干支付。  相似文献   

11.
《中国社会保障》2012,(10):48-48
按照江苏省大丰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扩大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闱及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新生儿医疗费”已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1-3个月的新生儿医疗费用支付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与“最高支付限额”两个标准执行。  相似文献   

12.
制定合理方便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关系到生育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关系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落实。北京市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认真测算的基础上,于2005年7月生育保险启动的同时,实施了以定额付费为主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  相似文献   

13.
周云 《时代金融》2012,(36):278
本文重在探索生育保险的建立,主要阐述农村生育保险建立的必要性及其重大意义,望推进农村生育保险的建立,使广大农村妇女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福祉。  相似文献   

14.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将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社保法》中生育保险单独成章,对其覆盖范围、资金来源、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等作了规范。这是生育保险立法的重大进步,也必将为生育保险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奠定坚宴的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5.
随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日益增多,女性参保人员的比例也不断增加。无论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育龄妇女大多会涉及一个问题——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如何享受。笔者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在对各地做法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后,认为把女性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统一结算,同时由生育保险基金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将会是一种合理并且较易操作的办法。  相似文献   

16.
新规速览     
天津生育保险定额支付标准大幅提高天津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提高生育保险定额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大幅提高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等生育保险待遇。其中,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按职工妊娠周期分为四个阶段,  相似文献   

17.
《中国社会保障》2012,(7):65-65
主持人:我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全部参加了生育保险,单位依法为他们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后依法享受了生育保险津贴。有的女职工工资较高,超过了生育津贴,便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和生育津贴的差额。请问她们的这种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时,单位能否停发工资?相似的是,对于工伤职工,其享受伤残津贴后,用人单位无需再发放工资或补足工资与伤残津贴的差额。生育保险是否也应当这样?  相似文献   

18.
《中国社会保障》2012,(1):62-63
案例回放与此前地方生育保险政策多规定,只有符合计划生育的分娩(流产)才能享受生育津贴不同,《社会保险法》对此未作明确限定。其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否享受生育津贴?  相似文献   

19.
生育津贴究竟该由用人单位代为发放还是该尽快走向社会化发放,作为亲历过两种不同模式的工作人员,笔者有着很现实的体会。 笔者所在的山东省青岛市1995年出台了《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拨付给企业,再由企业给生育职工报销诊疗费和支付生育津贴。  相似文献   

20.
生育保险是国际上保护妇女劳动者权益的通行办法。国际劳工组织于1919年颁发了《妇女产前产后就业公约》,对各国职业妇女生育待遇提出了保障建议。世界上多数国家生育保险政策主要目标是为职业妇女生育期间提供生活保障和医疗服务。新中国成立伊始就颁布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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