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现行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于《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等条款当中,上述条款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签订条件、法律责任等作了较为具体、全面的规定。但在具体运用时经常出现理解和适用上的问题。本文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适用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对于劳动合同当事双方来说,选择哪一种劳动合同期限最为合适,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本文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草案)》)的法律规定,分析比较了三种期限劳动合同在适用性、员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等方面的优劣势,为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科学合理地进行选择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3.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种劳动合同形式之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职工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  相似文献   

4.
评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该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因此,周某在科技公司的工作年限从2004年5月1日开始计算。  相似文献   

5.
浅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第14条是该法颁布实施前后引起社会争议最大的条款,该条规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等方面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更宽泛,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导致众多企业对该条法律规定有所抵触。文章通过阐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立法意义,比较《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不同之处,并解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以期修正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失偏颇的理解。  相似文献   

6.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本文主要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作全面论述。  相似文献   

7.
去年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发出了一份《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有这么一段“对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如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  相似文献   

8.
许洁 《中外企业家》2013,(9S):119-119
《劳动合同法》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到现在,人们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反应最为强烈,很多企业都用实际行动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文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了详细介绍,并分析出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影响,进一步对企业应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9.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亟待规范解决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5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对人们普遍关注且争议较大的有关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务派遣等方面做了规定,使《劳动合同法》更便于操作和实施。但该草案仍需修改完善,尤其是关于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具体条件、劳务派遣中的再派遣等问题亟待规范。  相似文献   

1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何所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明勤 《经济界》2008,(2):13-15
一些企业对于《劳动合同法》中有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似乎感到困惑或惧怕,其实,只要全面仔细研读该法律的有关条款,就能解除这种困惑。本文认为,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只要谨慎对待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着力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正确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能达到劳资双方共生共荣共赢的格局。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一直备受争议.本研究基于“中国雇主—雇员匹配数据追踪调查(2013年数据)”,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的劳资双方影响因素及其对劳动者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1)不同所有制身份的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不同.(2)不同户籍、教育程度和岗位类型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能性不同.(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显著地增加了劳动者就业安全感,降低了工作压力.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劳动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劳动合同的终止之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签订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对劳动合同管理的难易程度也不同。因此,  相似文献   

13.
Q 我公司(上海)即将有一部分员工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只打算与其中一部分员工到期续签.请问,其余员工可以终止合同吗? A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需要与这类员工续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都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对于期满时是否能够终止,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是否续订第三次合同时要形成合意.  相似文献   

14.
正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颁行实施后,中国劳动合同将执行新的规范,劳动合同管理面临新的环境与情况,劳动合同法必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一、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影响(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的可怕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再次续签,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条可以看出,法律对于劳动关系持稳定化和长期化的态度。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用工的规定更加严格,对劳动者  相似文献   

1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同时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实际工作中,由于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较少,使得一些用人单位和职工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产生了模糊认识,甚至发生争议。笔者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目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主要有两种认识。一是认为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一是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笔者认为,这两种看法结合起来,则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6.
来言去语     
编辑同志:我在一家企业已经工作5年了,每年年底签订一次1年期劳动合同。我觉得这样很麻烦,希望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向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吗?李凡李凡同志:《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特别受社会关注的一部法律,尤其是其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款,更是社会各界争议的焦点。虽经过两年多的实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仍然非常低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推行始终处于低效率运作状态,这对于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影响非常之大。本文通过介绍《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施状况并分析其成因,提出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若干举措,以期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正成为我国劳动合同关系的主流,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8.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成为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合同期满终止,而且很难解除,因此,是铁饭碗:也有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稳定劳动关系,而且也可以解除,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我是一家造纸厂的员工,1994年底与这家企业签订了10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即将到期。考虑到自己都是四十好几的人了,想找一份工作也不容易,于是便跟厂方打报告,要求厂方按照《劳动法》里面的有关规定,与我答订一个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厂方表示愿意与我续签合同,但只想再签为期3年的合同,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可以,可厂方不同意的话,我又该怎么办呢?请《创业者》给予指教!老王  相似文献   

20.
我国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规定非常匮乏.此类合同实际上已被边缘化。目前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不能完全破解这一难题,边缘化问题可能成为企业正当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良策。本文阐述了重构此类合同的范围、试用期、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转换和经济补偿制度之必要性及其修正。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