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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担保法》的颁布与实施规范了银行、信用社贷款的担保行为,维护了信贷资产的安全,为银行、信用社债权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实践工作中如何有效地运用法律来加强信贷资金管理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对此,结合信贷业务工作实践谈谈在执行《担保法》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注意界定无效担保合同 无效担保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无效。在办理担保合同中应注意无效合同的界定,下列情况订立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担保合同;(2)抵押人对抵押财产无处分权的抵押合同;(3)一方以欺诈、协迫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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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有效地组织资金营运,实现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是农业银行企业化管理的最终目的。但是,当前信贷管理手段的软化,已成为实现这一目的的严重障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强化。 一、信贷管理手段软化的表现 (一)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应软弱。据调查,当前农业银行贷款担保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担保单位无经济实力并以多头连环担保的形式而存在;二是非经济实体单位做担保单位;三是贷款担保缺少法律文书;四是行政干预,权力或口头做担保。以上几种情况,都不符合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使担保流于形式,一旦贷款单位出现贷款逾期,甚至破产倒闭的情况,担保单位难以履行担保义务,这就无法避免大量的沉淀资金的形成。  相似文献   

3.
采用担保贷款,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担保人就是以自己的名义保证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的关系人。当借款人无力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借款合同时,由担保人履行或承担连带赔偿损失的责任。然而,在日常的具体实务中,由于一些单位或个人、甚至行社干部对担保贷款的法律效力认识不够,致使相当部分担保贷款流于形式,出现了许多非正常担保。本文就既成事实的非正常担保的确认与处理,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对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的非正常担保的确认与处理。 《借款合同条例》对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有明确规定:贷款担保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然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现不少贷款合同是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作为自己的担保人,这些单位虽然具有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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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担保面面观郑华近年来,银行为了保证贷款安全,普遍采用了担保抵押贷款方式,担保一词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熟悉,然而,在实施这一办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应引起人们的警觉。无知担保,上当受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担保合同后,被担保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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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发展,担保贷款存量不断增加,贷款质量逐步提高。实践证明,担保贷款制度的实行,对促进贷款按期收回、提高贷款安全系数、抵制关系、人情贷款和以贷谋私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贷款的实际工作看,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担保贷款的认识。 一、担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 (一)、往往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保证人保证资格不合法。目前。有些担保贷款的担保人,是乡镇政府及其企业办、财政所、税务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因而在贷款形成风险依法诉讼时,被确认为无效担保。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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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较市场风险和商业风险而言,具有一定的可测性和可控性,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规范的法律审查工作进行规避化解.贷款法律审查是指银行对拟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书面审查以及在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检查,必须遵循“客观独立、合法有效”、“重点突出、合规尽职”、“防控风险、有效发展”三项原则.  相似文献   

7.
个体户李某向农业银行某营业所贷款4万元,由县农机公司“担保”。贷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李某仍不返还。于是,该营业所“依法”从县农机公司帐户上扣收了这笔贷款本息计44320元。为此,县农机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借款人利用私人关系,让县农机公司掌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会计张某私自在贷款“担保合同”上盖了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所以农机公司认为这份“担保合同”无效,要求该营业所退还从其帐户上扣去的44320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县农机公司的要求不但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因为这份“担保合同”是无效的。按《经济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保证的,可由保证单位担保。保证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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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风险、吊帐贷款已引起各专业银行的重视,依据法律程序完善借款合同,减少无法律效力的信用放款比重;增加担保和实物抵押贷款比重,已成为较为通常的做法。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加强基层行、社的抵押有价证券及物品的管理问题,就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如有些单位或会计兼管,或信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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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在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中规定了保证人担保制度。保证是一项法律行为,它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银行在发放各项贷款时,从安全角度出发去设定保证人,给借款方的贷款进行担保,使其共同负有法定的连带责任,履行特定范围内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于维护借贷双方的平等权益,保证信贷资金的最终安全,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就目前银行实施贷款保证的情况来看,虽然搞了贷款的承保,并没有从法律角度去考虑,势必会留有隐患。为此,根据以往银行在设定保证人后所出现的问题及教训,就银行在设定贷款保证人时应注意审查的几点法律问题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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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保是借款单位为获得银行信贷支持而相互提供的担保,互保协议是互保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合同。互保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互为担保,另一种是循环担保。 一、互保协议下存在的信贷风险 1、担保不足风险。担保是为银行信贷投放多设的一道“安全门”,但互保协议下的贷款,由于互保单位各自均取得银行贷款,相互担保,分别贷款,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担保效用,存在担保不足的风险。 2、循环嵌套风险。循环互保的借款单位分别从银行取得贷款,若某一互保单位发生不能到期偿债的债务危机,整个循环担保链就会中断,银行信贷资产相应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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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业性信贷业务的迅速拓展,信贷风险全程监控、关口前移迫在眉睫,贷款担保管理成为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的重要手段。本文就基层行在开展贷款担保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以探讨,以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管理,充分发挥其在贷款风险防控及落实第二还款来源有效性中的重要作用。一、追根溯源,呈现贷款风险存在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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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是由政府设立担保基金对其银行贷款进行担保和贴息,是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小额担保贷款自正式启动以来,已使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受益并走上创业道路.然而,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推进过程中,现行政策框架和运作体制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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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林业贷款的抵押担保管理,促进我省林业事业的发展,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林业企业、 (事业 )单位、林业承包经营者 (林农 )发放的以借款人经营管理、经具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估的森林、林木、林地资源资产 (含地上定着物 )使用权、经营权作抵押,与农业银行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贷款。 森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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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随着农信社信贷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在信贷营销中强化了抵、质押担保方式贷款的比重。然而,我们在办理担保贷款业务时,因未能准确把握和意识到担保权和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竞合的问题,且自身操作存在瑕疵,给了一些不诚信的客户以可乘之机,致使担保权利落空,信贷资产遭受严重损失。因此,正确把握法律、法规关于担保权与其他权利竞合的处理规则,有效防范其中的法律风险,保证授信资产安全,这是农信社信贷人员应关注的重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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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模式下农户融资担保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分析陕西省洛川县果农资金借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得出缺乏抵押担保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并认为,要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和防范贷款信用风险,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保证人引入融资担保机制中,使之参与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金融交易,试图通过这种组织模式本身所具有的优势来缓解农户的融资压力,使得农户融资担保机制日臻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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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是由政府设立担保基金对其银行贷款进行担保和贴息,是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小额担保贷款自正式启动以来,已使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受益并走上创业道路。然而,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推进过程中,现行政策框架和运作体制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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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抵押贷款的问题及建议宋巍,王高燕目前,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做为一种基本制度和最普遍的方式存在于银行贷款的运作中,对保证贷款的安全性,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两种贷款方式较之以往的信用贷款方式无疑要安稳、要先进。然而在运作过程中的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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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贷款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素,农村贷款中的银保合作是一条适合我国未来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文分析了农村担保和抵押贷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农村贷款中银保合作效应分析和银保合作实践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对推进农村贷款中银保合作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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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银行在动产抵押贷款中存在着风险,在具体的操作中应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并将其有效应用于融资业务实践,有助于进一步拓展担保贷款业务抵押融资是金融机构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办理抵押时往往签订的是二年以上的融资合同,可以简化操作手续,很受广大客户的欢迎。但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三农"为主要的服务群体,大多数客户都是中小企业甚至是微型企业,其中有部分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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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6年3月7日,时任A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为其妻李某提供保证担保,向农信社借款4万元。合同约定:农信社向李某提供贷款4万元用于建房(张某和李某现住房为张某婚前购买);贷款期限为2006年3月7日至2009年12月31日;贷款月利率为5.85%;张某对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007年,张某因经济问题被判刑。贷款到期后,张某、李某未偿还贷款,农信社遂于2010年3月起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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