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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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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审计》2011,(8):57-57
6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办法公布之日起,对省政府直接投资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代表省政府投资形成具有国有资本的企业.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收取国有股股利、股息,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及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会同国资委日前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收益收取办法》明确规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对象为中央管理的一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其他收入。《收益收取办法》还规定了应交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以及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方式等。  相似文献   

3.
政策法规     
财政部、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12月11日,财政部、国资委向有关中央企业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包括总则、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与核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交、附则共四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国资委网站12月17日消息  相似文献   

4.
同业视点     
山西:审计建议促进健全完善省级国有企业资本收益管理。6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办法公布之日起,对省政府直接投资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代表省政府投资形成具有国有资本的企业,  相似文献   

5.
同业视点     
《审计与理财》2011,(7):58-61
山西:审计建议促进健全完善省级国有企业资本收益管理。6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办法公布之日起,对省政府直接投资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代表省政府投资形成具有国有资本的企业,  相似文献   

6.
《中国总会计师》2012,(4):14-15
国务院国资委4月10日下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11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督促央企及时、如实申报2011年国有资本收益。《通知》要求,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要依据相关规定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上交应交利润;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国家股分配股利、股息。国资委相关人士特别明确: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基数是归属国有股东的净利润,而不是利润总额。  相似文献   

7.
财政部2012年5月4日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通知》(财办文资[2012]7号),明确了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指出,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切实履行出资人职  相似文献   

8.
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影响也日益明显.在现代公司的财务管理中,投资决策、筹资决策以及股利分配政策是公司最重要的三大决策,它们直接决定着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因此,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对公司的三大决策的影响是本文要讨论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9.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1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国有出资人有权向出资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投资收益,标志着国有企业经营收益全部留存企业的时代已经结束,出资企业按规定向出资人缴纳国有资本收益已实现法制化.  相似文献   

10.
国有资本收益是我国政府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是靠国家所有者职能取得的,同税收等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收入随意性强等特点。国有资本收益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是国有资产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主要包括国有资本收益的政策、法规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国有资本征收和支出管理,监督稽查等。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中较为复杂和困难的管理  相似文献   

11.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2007年作为试点,对国资委所监管企业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进行收取,其中,企业税后利润按标准减半收取。请各有关企业于12月20日前按规定申报交纳。附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2.
政策点击     
财政部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配套管理办法最近,经国务院批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等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的配套管理办法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定,中央企业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数申报。应交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  相似文献   

13.
2007年12月11日,财政部正式公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此前,财政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人士都表示,2007年试行范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将减半收取,从2008年开始将按照这一标准全额收取。财政部预计,2007年对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收取的总金额为170亿元。这意味着,长达13年的国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历史,将画上一个完整句号。  相似文献   

14.
2007年12月,《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国有企业上缴红利时代的到来,2010年与2014年又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规定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本文以《办法》实施后我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为样本,从总体效果和趋势效果两方面实证检验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政策的实施效果,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5.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就备受关注的央企分红中的一些热点问题,给予了进一步的解读。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的对象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一级企业)。据他介绍,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取得的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和国有企业清算收入。  相似文献   

16.
同业视点     
山东青岛重视审计建议规范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显成效。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在对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国有资产转让收益收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该局通过信息专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等向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市国资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最近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出台了《青岛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使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得到了加强和规范。  相似文献   

17.
2007年1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下称《收益收取办法》)。《收益收取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利润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但上交比例的公布反而引来了关于国企分红更多的争议。为了更多地从西方国有企业分红实践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本文拟对西方国有企业分红实践进行总结和评述,为我国国有企业分红政策的设计和研究提供必要的经验支持。  相似文献   

1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国家预算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应由财政部门编制。在确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上缴比例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同时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尤其是再投资的管理。  相似文献   

19.
《湖南房地产》2007,(12):93-93
日前,《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发布。今后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级企业.将向政府缴纳不同比例的国有资本收益。政府规定,中央企业应交利润的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上交比例为一成;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百分之五;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三年后再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  相似文献   

20.
郭银华 《会计之友》2007,(16):46-4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为国家预算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应由财政部门编制.在确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上缴比例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同时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尤其是再投资的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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