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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上将高等学校界定为“事业单位”,但对其进一步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界定。通过分析可以发现,高等学校不是一个民事主体,而应当是一个行政主体。这种行政主体以进行社会公行政为主要任务,从而区别于一般行政主体。我国应当将其从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分离出来,并赋予其在行政法中的独立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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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的北京,又迎来了一次盛会,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的近三千名人大代表将审议备受期待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进行的第六次机构改革,其影响十分深远。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城乡统筹日益加深,进一步消除传统体制的弊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成为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以往的行政体制改革.强调行政管理部门内部权力分工.对行政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缺乏明确的界定。而现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以法律为前提,以明确政府职能为逻辑起点,以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真正实现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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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新体制的基本框架 新的国有资产经营休制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政府层次),国有资产的行政管理机构,即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管理局。它以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将国有资产通过授权、委托、承包等形式交由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经营,并监督,指导、管理经营机构按照保值增值的要求经营国有资产。 第二层次(中间层次),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是国家特别设立的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对产权进行经营的机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以资产经营身份向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同时又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进行投资,开展资本经营活动。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包括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授权的特定经营部门。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即国有控股公司,是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和授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所有权,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的特殊企业法人,具体组织形式有国家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有条件的企业集团等。国家授权的特定经营部门,是指对少数自然垄断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定经营项目,由国家直接授权政府部门负责经营,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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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基于法定职权,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惩戒;对实施惩戒的主体来说它是一种制裁性行政行为,对承受惩戒的主体来说它是一种惩罚性的行政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