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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票据法21条之规定,与第10条之规定类似,并无存在之必要,同时退一步讲,如果涉及当事人以诈骗手段骗取钱财,则是由其他相关法律规范进行调整.当基础关系无效时,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不当得利请求免除债务并涂销签名或返还票据,或以他方不当得利为由拒绝履行票据义务.  相似文献   

2.
李德智 《辽宁经济》2004,(12):58-58
根据衡平法的基本原理,诚信义务即忠诚义务,它是"要求被告将受益人的利益视为至高无上的良心上的一种责任".受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以受益人的利益而非其自身利益或者第三者的利益作为或不作为.这就要求受托人以合理的目的实施其权力.在普通法系国家,衡平法上的诚信义务被适用于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已被广泛接受.作为受托人,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以诚信为本,以公司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在履行诚信义务的同时,董事必须兼顾股东、债权人、雇员等与公司发生各种法律关系的公司参与者的利益,所谓兼顾是指当股东、债权人和雇员等的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矛盾时,以公司利益为第一利益.  相似文献   

3.
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对象是债权人,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它以人的信誉和财产来提供担保,相对来说,保证这种担保方式的风险就比较大。所以,如何确定适格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证人是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  相似文献   

4.
张雪萍 《开放潮》2006,(5):54-55
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对象是债权人,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它以人的信誉和财产来提供担保,相对来说,保证这种担保方式的风险就比较大。所以,如何确定适格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王晔  闫炜 《中国城市经济》2010,(9X):306-307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提出,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缔约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相对人受有损失;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三种类型。缔约过失责任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它们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6.
《山东建设》2005,(3):61-61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承包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旖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  相似文献   

7.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一种,是指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以拒绝自己的债务的履行的权利。自《合同法》确立同时履行抗辩权以来,该制度对于鼓励、督促履行合同义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交易当事人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纠纷发生以后,法院也易于依此规则准确判断是非,维护社会公平,也符合《合同法》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宗旨。  相似文献   

8.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9.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教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10.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缔约过错一方应当对相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使无过错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得以救济。  相似文献   

11.
魏娜 《天津经济》2007,(12):20-24
所谓的存款保险制度,顾名思义就是银行等存款型金融机构为其储户的存款缴纳保费,参加保险的制度。它是—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为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其概念与大众所熟知的财产保险如出一辙,即投保人是银行等存款型金融机构,承保人是存款保险机构,第三方受益人是储户,  相似文献   

12.
《中国招标》2013,(9):24-26
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因严重缺乏有效要件,不产生行为人预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前四种情形时,当然无效;但当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是否一律无效呢?当事人履  相似文献   

13.
保险之外的风险 进口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意外风险损失,可通过办理保险来防范。保险合同所承保的事故责任范围须由当事人判断决定,以选定适当的保险险别。合同额加一成投保一切险的通常做法,能够保证在一般情况下进口方的基本利益,但保险赔偿不能补偿进口人全部损失的情况仍有发生。  相似文献   

14.
朱留虎 《特区经济》2008,(2):234-236
从我国固有的法律制度出发,加害给付应界定为:债务人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侵害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财产利益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债务人依有效合同作出了履行;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瑕疵履行造成债权人固有利益的损害;瑕疵履行无免责事由。为了充分救济加害给付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建议在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其内容为: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可以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其他未补偿的损害,受损害方还有权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5.
国际贸易货物风险转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宗群 《特区经济》2005,(7):291-293
对于风险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两种,一是认为风险是指双方契约当事人一方之债务,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时,其因此项事由所产生损害之状态。二是人为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扣押以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前者揭示的是“风险”造成货物损失的可能性,后者诠释的是风险造成货物的实际损失。毫无疑问,上述界定对于理解国际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都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自2017年10月《民法总则》颁布施行以来,关于遗失物制度中拾得人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文章在查阅国内外相关法律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遗失物制度中拾得人权利与义务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得出在发生遗失物返还纠纷时,现行立法体现出了明显滞后性的结论。因此在民法典遗失物制度的编撰过程中,只有充分贯彻公平与诚实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则,不断完善拾得人权利与义务的相关规定,才能更好的解决遗失物返还纠纷。  相似文献   

17.
曹平  王一流 《改革与战略》2010,26(12):61-63,67
基于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在投保人缺位(死亡或者破产)的情形下,保险合同因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而继续有效,而此时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如何行使在我国《保险法》中未作明确规定,这就难免滋生纠纷并影响权益救济。根据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原则,有必要从理论层面上探讨在投保人缺位情形下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权行使规则,并从投保人和保险人两个角度对如何完善人身保险合同解除具体制度进行设计,提出立法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18.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为维护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而做出的,对制裁离婚过错者,保护无过错方,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人身、精神权益,具有重要的立法意义。其赔偿方式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构成要件共有五点,赔偿的情形一共有四种。  相似文献   

19.
樊占军 《中国经贸》2014,(5):144-145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20.
问:什么叫动产质押?签订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我国《担保法》所称的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我国《担保法》第65条之规定,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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