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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业在1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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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业在1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  相似文献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但由于许多企业对该法规的理解有偏颇,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很难享受到该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如何在日常工作中把握"细节",事关加计扣除成功与否。  相似文献   

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敲门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根据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但由于很多企业对法规的理解不充分以及财务管理存在缺陷,使其在进行税收优惠申报时往  相似文献   

5.
正为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环境,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及《企业所得税法》均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  相似文献   

6.
在新准则下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鼓励企业技术投入,并制定了优惠政策,它不仅能加速企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而且能使企业享受到税收的经济优惠。研发整个过程划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费用归集分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税法规定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相似文献   

7.
在新准则下企业研发支出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李伟毅 《会计之友》2009,(18):49-50
国家鼓励企业技术投入,并制定了优惠政策,它不仅能加速企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而且能使企业享受到税收的经济优惠研发整个过程划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费用归集分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税法规定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相似文献   

8.
目前在实际工作中,关于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会计处理存在三种观点:一是在会计核算时不反映加计扣除,而在纳税申报时进行调整扣除。即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总额全部转入无形资产,并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平均摊销,而在纳  相似文献   

9.
《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 2007]194号)和《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提出了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文章通过对研发费用内涵和税前加计扣除进行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做好研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李敬飞 《财会月刊》2010,(11):34-35
企业内部“三新”(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成本为研究开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而因税法规定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相似文献   

11.
本文对新无形资产准则中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处理的规定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完善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账务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虹 《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7):245+217-245,217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是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保障。只有研发行为的存在,才可能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企业在税务上应该正确处理,以充分享受到税前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本文分析了影响加计扣除政策有效实施的因素并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王建安  曹水林 《财会月刊》2014,(10):125-126
079。我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软件研发业务。因研发人员有限,想把部分项目委托给另一家软件公司进行开发。请问支付给对方的研发费用能否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答: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第六条的规定,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相似文献   

14.
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会计处理存在的误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华忠 《财会月刊》2010,(5):68-69
《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作了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而企业会计准则却没有此规定,这种差异导致了在会计实务中研发费用所得税会计处理存在一些误区。本文结合工作实务,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及税务处理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5.
企业内部三新(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成本为研究开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而因税法规定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则其计税基础应在会计入账价值的基础上加计50%,因而产生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在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的差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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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扣除政策变化及所得税核算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起我国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对企业的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作出了重大调整,尤其是对研发费用的扣除作了全新的规定,由此将对企业相关所得税核算产生重要影响。一、研发费用新旧政策及会计实务比较原税法规定,研发费用据实扣除,符合条件的,可以再按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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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发费用及其构成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其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费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该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等,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研发费用。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现行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规定,目前我国对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尚未明确界定。1993年7月1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记帐”。但在会计实务中具体该如何进行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会计教材上对上述规定作了如下解释:企业进行发明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待试制成功申请专利时,再将所发生的费用予以资本化,转化无形资产。1998年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又指出:“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无形资产入帐。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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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亢接计入当期损益。已计人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现行制度的规定适用于经营过程中研究开发费用所占支出总额比例较小的企业,将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做法符合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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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务对广告费以及业务宣传费的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却没有指出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的具体操作.给计算所得税带来了一些麻烦.文章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进一步分析了不同情形下不同年度广告费的扣除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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