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资金是指采购机关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支付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预算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指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以下统称采购机关 )使用财政性资金 (含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办理的政府采购,适用于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预算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   预算外资金包括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资金。   第三条 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部门和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 2 0 0 0年 1 0月 8日财库〔2 0 0 0〕 1 1号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 ,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以下统称采购机关 )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办理的政府采购 ,适用于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预算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预算外资金包括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资金。第三条 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管理的职能部…  相似文献   

4.
政府采购是指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用预算安排的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支出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5.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范畴的一项重要内容。什么是政府采购呢?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也就是包括政府采购行为、采购政策、采购方式以及采购管理等内容的公共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讲 国外政府采购的基本情况相对其他的财政管理制度而言,政府采购的共性多于差异性。各国政府采购的政策、方式、程序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差异主要体…  相似文献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县级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县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单位其他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机关以购买、建设、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政府采购资金是采购人在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支付的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以及国际政府间借款。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对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采购效率、遏制腐败行为发生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当前,各级财政部门把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作为政府采购量化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和内容,笔者通过多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践体会到,县级财政部门作为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部门,应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j2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下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部门和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市场取得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不属于预算…  相似文献   

9.
1.纳入省本级预算管理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财政转贷的各类资金)购买、建造和获取目录所列货物、工程和服务时,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目录是各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有关单位编制专项计划的依据,也是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重要依据。 3.本目录备注栏中未标明单价或批量价值的,不受金额限制,均应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4.本目录备注栏中规定的单价或批量价值金额以下的,各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或者委托采购机构办理。禁止将政府采购项目肢解为自行采购项目。 5.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各单位不得采购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6.本目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已经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1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  相似文献   

11.
政府采购资金运动包括政府采购资金的预算、集中和支付三个环节,具有分散性、直接性、公开性三个特点。其会计核算在预算内、预算外、政府采购专职机构和各预算单位多个会计主体中,按政府采购资金的集中、支付和列支三个环节,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预算外财政专户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2.
一、政府采购的定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的需要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按国际规范一般应以竞争性公开招标为主要的方式),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为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机关)从国内、国外市场上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  相似文献   

13.
2005年全市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217万元,比上年采购预算增长43%。其中市本级安排资金23455万元,县级预算安排资金21762万元,分别占采购预算总额的52%、48%。从安排的资金性质看,主要有三项:一是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安排总额为34932万元;二是核拨单位预算外资金安排总额为4848万元;其他自筹资金4787万元。分别占采购预算总额的77%、11%、11%。  相似文献   

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央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中央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综字[1996)10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的中央部门和单位(含直属单位,下同)。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和单位,是指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并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主管部门(集团)以及其他部门和单位…  相似文献   

15.
廊坊市广阳区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第一季度利用采购单位的自筹资金先后为其所在单位(民政局、工商局、农业局)等购买了汽车、电脑及其他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等配套商品。预算的采购金额约为32万余元,通过政府采购这个环节实际支付采购资金30万元,节约资金率约达到了6%,。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预算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适用本...  相似文献   

17.
《财政监督》2002,(11):49-50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的审核管理,方便预算单位申请用款,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专员办办理下列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审核业务:(一)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二)实行财政直接拨付的专项资金的支付;(三)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资金的支付。本条款所称的财政性资金是指:(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相似文献   

18.
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与部门预算和吲库集中支付制度相融洽的机制科学、运转高效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制度,既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罩点.同时也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的重要一环。几年来,磁县政府采购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采购范同不断拓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并规范了各种财政性资金的支出行为。  相似文献   

19.
(一)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高。五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采购规模持续增长”的工作目标,采取了多种措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政府采购范围已由单纯的货物类采购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且工程采购的比重呈现上升趋势。政府采购资金构成目趋多元化,从最初的预算内安排的资金,扩展到包括预算内外、自筹资金在内的各种财政性资金。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采购项目,如中小学免费教材、财政补贴农民购置机具、良种和测土配方施肥等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相似文献   

20.
承德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探索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新思路。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资金及时足额支付,2007年该县实行了政府采购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制度,凡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由承德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并制定了《承德县政府采购财务核算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