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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成惠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6,(4):31-34
完善我国现行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的相关立法,应以《保险法》为基础,结合《合同法》,辅与较多的行政规章和行政解释,结合相关的司法解释,构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主要是完善关于说明、监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和保险中介等内容的立法。 相似文献
2.
囿于金融商品的无形性、专业性和复杂性,金融服务者极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转嫁风险而最终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说明义务制度的确立,有助于调整信息能力的不足。即金融服务者除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外,还应当满足“重要性”、“可获得性”、“可理解性”的要求,,gLr~实现对交易过程中金融消费者保护路径的优化。 相似文献
3.
陈诗颖 《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7,(1)
在众多保险争议案例中,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理赔过程中针对保险人是否事前履行了明确说明免责条款义务而引发纠纷的案例甚多。本文从法理角度出发,较为全面地分析了免责条款的范畴和生效要件,界定明确说明义务的标准,并为保险人如何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提出了六条对策。 相似文献
4.
杨亚梅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8(4):55-57
合同中的免除责任条款及限制责任条款为两种不同表现形式的条款,《合同法》第五十三条适用于免除责任条款,不适用于限制责任条款;合同当事人得依意思自治约定免除责任条款及限制责任条款,除法律明确规定无效的情形外,这种约定的效力需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5.
陈飞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5):63-64,70
当代公司的发展表现出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过渡的趋势,随着公司董事会和董事权力的不断扩张,股东对董事会的控制日趋弱化,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董事义务的法律架构已成为各国公司法促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途径。而以忠诚、良心为基础的公司董事忠实义务作为公司董事的一项主要基本义务,对其内涵、形式及违反义务之责任作一番分析,是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6.
黄振凝 《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5):68-70
免责条款、无效条款、行业惯例、特约条款是各不相同的概念,理论和实务均不应混淆;保险人对于订入合同的免责条款、行业惯例应加以说明;保险司法实务有对于履行说明义务举证责任的分配规范,保险人不拥有优势地位. 相似文献
7.
郑少荣 《北京市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49-52
新保险法生效后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增加的不可抗辩条款不太完善,应规定其适用的例外情况;对保险人如何履行说明义务应当规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明确解释何为显著增加,这样在实施中才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8.
告知义务是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保险法对告知义务的规定存在着缺陷和不足,因此应在告知义务主体的范围、告知义务的内容、告知义务的免除、违反告知义务必须具备的主客观要件以及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论先合同义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杨路明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6(2):32-35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缔结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由缔约双方当事人承担的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先合同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协力义务、保护义务、告知义务、保密义务。 相似文献
10.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涉及确认合同中特约条款效力的案件越来越多。这是一起因“特约条款”所引起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投保人以自己始终未在投保单上签字,来否认“特约条款”的效力。而本人认为,投保人始终未在投保单上签字,正好说明投保人是知道并理解“特约条款”的内容的,应认定保险公司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另外,本案中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也具有特殊性,即投保人才是合同的真正承诺人,因此,投保人应对自己的承诺行为负责,按“特约务款”接受赔付。 相似文献
11.
樊启荣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7,21(5):69-75
保险法上告知义务之性质,应从多层面进行综合分析与定位:在l制度层面上为“先契约义务”;在规范层面为“片面的”强行性规定;在义务层面上为“不真正义务”;在契约层面上为“信息披露义务”;在功能层面上为一种“积极的协助义务”。 相似文献
12.
阐述了做为合同附随义务主要内容-先合同义务的基本内涵,并且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形态区分为约过失责任与效力过失责任两种。通过分析现存的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基础的几种学说,最终确立了先合同义务的根源是诚实信用原则,即对约方信赖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3.
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刚 《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4,(2)
企业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这一问题理论界和企业界均已争论很久,笔者认为其原因在于对社会责任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和合理的量化,把社会责任和企业自身应尽义务混为一谈。本文通过对建立的一个模型的分析得出:超出企业应尽义务之外的其它社会责任,企业不会、也不应该承担。 相似文献
14.
钟奇江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2(2):3-5
国内外立法中均有后合同义务的规定.后合同义务与合同给付义务、合同约定义务、先合同义务有着显著区别.后合同义务包括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照顾义务、不得同业竞争义务等内容.违反后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不同于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有损害赔偿和实际履行,赔偿范围为实际损失. 相似文献
15.
费友海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5,21(5):61-65
如实告知义务是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保险法对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还存在着缺陷和不足,如在如实告知义务主体的范围、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如实告知的内容、如实告知义务的免除和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都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陈辉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21,(6):77-83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免责条款是主要争议焦点.关于免责条款的理解和适用,特别是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标准,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空间较大,引发了不少争议,同案不同判现象较为突出.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格式条款的订入规则,最高人民法院也对相关司法解释做了相应同步修改,从而完善了现有免责条款... 相似文献
17.
姜南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6,27(3):85-88
目前我国保险代理业务中存在大量违规行为,是引发诸多纠纷与诉讼的根源。从法律角度讲,课以保险代理人的法律义务并追究其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保险代理法律完善的重要内容。保险代理人的义务包括依照保险代理契约应当履行的义务、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依照默示原则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禁止性义务。在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方面,应通过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相互配合以达到规范保险代理人行为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李楠 《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6,21(3):81-85
安全保障义务对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经营者违反该义务发生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一般应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特征、内容以及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构成。 相似文献
19.
20.
新颁布的《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但是关于勤勉义务的含义、内容与衡量标准、董事违反勤勉义务之责任限制问题并未涉及,使得该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些讨论,以资实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