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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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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冯军 《国际商务研究》2016,30(6):84-88, 94
《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涉及的是中国在反倾销和反补贴中的价格公平比较,被认为是关于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条款。实际上,该条规定的是在何种情况下适用"替代国价格"以及在任何情况下"替代国方法"在中国"入世"15年后的适用必须停止。替代国价格适用与否和市场经济地位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不可混淆。《中国加入议定书》和WTO协定中对市场经济或非市场经济地位没有任何规定或标准,与"非市场经济地位"有关的仅仅是一些WTO成员方的国内法规定。  相似文献   

2.
论中国应对入世议定书第15条反倾销规定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议定书第15条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反倾销的适用作了规定。我们应把议定书作为一个整体,根据“入世”三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结合“入世”前后中国在反倾销问题上的境况,从促进中国改革和发展的高度来评估议定书第15条关于反倾销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所谓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market e—conomy status)”,实际上只是作为贸易救济措施之一的反倾销调查领域的专业性问题,与一国是否实行“市场经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使是引发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的导火线《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也从未确认中国的经济运行体制系“非市场经济”。实际上,“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对中国出口的影响十分有限,2003年中国遭到反倾销调查的  相似文献   

4.
一、欧盟TPSSM基本背景及情况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TPSSM)包括在欧盟委员会最近审议的一份有关中国的贸易法案之中。欧盟委员会起草的这部法案包括了4方面内容。应当引起我方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注意的是该法案的第1条: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产品建立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TPSSM)。这一条的直接法律根据则是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6条,而且期限长达12年。同时,该法案的第1条也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本案中表现为TPSSM)是各国可以合法使用的贸易保护手段。…  相似文献   

5.
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a)款(ii)规定,在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确定可比价格时,中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第三国价格作为确定倾销的正常价值。同时第15条也做出规定,该歧视性条款将在中国入世15年后废除。一种观点认为这一规定意味着中国将在2016年底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认可。然而近年来围绕中国在2016年底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国内外又掀起了争论。本文在考察中国入世条款中"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由来的基础上,梳理近年来的主要争论,并分析"非市场经济地位"歧视性反倾销条款对中国经贸的影响,最后针对部分国家拒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提出中国可采取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6.
刘厚金 《商业研究》2006,(14):187-189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源于西方国家针对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控制经济”的概念,许多WTO成员在其反倾销立法中并无“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或判定标准。中美反倾销条款和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是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主要协议性依据。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出口总量影响微弱,但对个别产业或企业影响极大,增加了反倾销的数量和幅度,成为别国对我国采取更多的贸易保护措施的借口。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将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和国内经济产业的协调发展,对于驾驭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7.
中国在入世谈判时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获得了贸易优惠待遇,同时也支付了高额"入门费".中国签订的《入世议定书》第15条—关于判定补贴与倾销价格可比性问题,更是成为其他WTO成员国对中国企业和产品施加不公平待遇的依据与借口,特别是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时,中国企业往往被戴上"非市场经济"的帽子.然而,"非市场经济"条款将于2016年12月16日自动终止,面对欧美发达国家的暧昧态度以及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国必须利用WTO平台积极主张本国在反倾销领域的市场经济地位;同时用更加灵活的方式应对贸易摩擦;企业更要转变竞争优势,以创新增加话语权,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全球市场.  相似文献   

8.
上世纪60年代关贸总协定肯尼迪回合结束后,美国在反倾销中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计算正常价值时,开始采用“替代国”的价格或成本数据,成为世界上最早采用“替代国”做法的国家。中国加入世贸议定书第15条规定了反倾销中三个层次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即  相似文献   

9.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包含有两条备受争议的条款。一是,议定书第15段价格比较条款,即反倾销、反补贴价格比较条款;二是,特定产品保障条款。两个条款都是中方在谈判僵持无奈之下,违心地接受其为过渡性条款。前者期限15年,到期即终止,后者期限12年,到期即终止。后者已于2013年到期终止。  相似文献   

10.
论世贸组织反倾销争端解决之评审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世贸组织反倾销争端中的评审标准是直接关系到成员在有关案件中成败的关键问题。本文简述了评审标准的历史发展,然后讨论世贸组织《倾销与反倾销协议》第17.6条所规定的评审标准,并阐述了争端解决机构对该条标准的解释和运用,最后指出该评审标准并不能普遍适用于其他世贸组织涵盖协议。  相似文献   

11.
"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是涉及中国WTO争端解决的一个值得关注的新近案例。该案涉及《中国加入议定书》的法律适用、GATT第20条例外援引、司法经济原则、透明度等法律问题。本文在概述基本案情和主要裁定结论的基础上,就专家组对中国是否可就《中国加入议定书》条款援引GATT第20条例外,以及如何适用该例外进行分析。本文认为,尽管总体上援引GATT第20条例外的成功率非常低,但中国应该在上诉中争取澄清《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1.3条援引GATT第20条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12.
在GATT规则中没有规定反倾销及反补贴等案件的日落复审条款,WTO《反倾销协定》弥补了这一不足,增加了日落复审条款——第11.3条,但该条较为粗疏简略,一些重要问题未提供精确的指导,有时不得不依赖成员方的国内法,即使成员方国内法不尽合理,由于并不与粗疏的第11.3条相违反,也难以认定与WTO不符,这无疑会给日落复审带来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3.
WTO《反倾销守则》对司法审查作出了强制性要求,我国应当按照 WTO 的要求和中国加入议定书的承诺,建立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本文对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中的机构设备、诉讼主体资格、受案范围以及法肄适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4.
关于倾销与反倾销近一年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最热焦点之一。去年本刊第6期《反倾销中国企业在行动》,报道了中国彩电业反倾销行动,同年第8期《飞利浦"借刀杀人"》,又报道了里外占便宜的飞利浦对中国企业的倾销指控的不道德行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近些年外国对中国的反倾销越演越  相似文献   

15.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12条“农业”,文字简短,但内涵却涉及相当广泛的领域。 “中国应执行中国货物减让和承诺表的规定,以及本‘议定书’中具体谈及的《农产品协定》的那些规定。在这方面,中国不得保持或采取对农产品的任何出口补贴。  相似文献   

16.
邓旭  谢冰 《国际经贸探索》2001,17(6):32-34,38
本文分析了WTO反倾销争端解决领域内的欧共体“床单案”,发现WTO专家组在解释《反倾销守则》第15条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规定时,明确把“放弃对发展中国家征收最终反倾销税”排除在优惠发展中国家的措施之外,这样一个判决对我国入世后反倾销争端解决的实践具有不可忽视指导意义,如果将来我国就其他国家对华反倾销措施诉至WTO争端解决局,在专家组面前引用《反倾销守则》第15条有关发展中国家优惠规定,主张它国撤销对华征收反倾销税时,这种主张很难为专家组所支持。  相似文献   

17.
我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与应对反倾销的关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01年11月23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 使中国在此后15年内获得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成为问题。尽管目前已有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相似文献   

18.
截至2002年4月30日,国外对华反倾销已达493起,导致我国出口贸易损失百亿美元以上。造成这种现状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外国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中国出口产品采用“替代国”价格来判定法律上的倾销存在与否。加入WTO之前,我们期待着通过加入WTO,中国出口面临的替代国问题有望得到改观,并可能不复存在。然而,现实并未让我们如愿,《中国人世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第十五条以国际条约的条款明确规定其他成员方对中国仍可适用“替代国制度”。  相似文献   

19.
WTO咨询台     
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对外国合同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否符合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外国合同者能否援引加入议定书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关于“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分销其在中国生产的产品”的规定?中国对于外方分成油的待遇是否符合加入议定书第三条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承诺?外国投资者可否从事原油的分销?  相似文献   

20.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中,WTO专家组裁定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一款不符合《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定。在2009年3月20日该裁决发生了效力,这使得我国必须修改《著作权法》的第四条第一款。对此,要正确评价《著作权法》第四条第一款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走出该条仅仅规制国内的反动、淫秽作品的误区。同时在最大限度维护我国利益的前提下运用WTO规则对该条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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