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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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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作为调控市场失灵领域的重要方式,对于价格的干预构成了政府干预经济的主要手段。政府在对市场价格进行干预的过程中,应该坚持法治的原则。本文从政府价格监管行为的理论基础出发,对我国价格监管中的法律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完善价格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力度以及完善价格听证制度三方面对完善我国价格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目前物价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最重要的原因是物价立法的严重滞后问题。我国现行价格法存在价格规制范围狭窄、不明确;价格规制程序不完善;价格规制主要内容不科学、标准和方法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只有对《物价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规定定价对象及范围,完善政府定价听证制度,增加社会公众监督等内容,才能从立法上为物价稳定“保驾护航”,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法治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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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新 《四川物价》2008,(5):9-12
世界各国在价格制度上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形式,我国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为主体的价格制度。《价格法》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经十年。在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日子里,我们很有必要在总结历史经验时进行思考和探索,把现实价格制度中已有的制度,通过科学梳理、总结、完善,在更高层次上形成一个科学、系统、完整、有效、可行的价格制度体系,来指导、规范整个价格活动。本文着重从价格制度的基本属性、价格制度制定中若干重要问题以及价格制度体系的完整构筑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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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从法律制度上首次规定对政府价格决策实行听证制度,价格决策听证制度作为一项民主决策制度,首开政府决策民主化公开化先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至目前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已经走过10年的历程,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本文结合汕头价格听证制度实践,对现行价格听证制度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5.
刘玉兵 《中国物价》2006,(1):33-34,40
价格听证制度是指政府在制定或调整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会议,公开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的制度。依据《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制定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也制定了规范价格听证会的规章或者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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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从容 《价格月刊》2005,(10):21-22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出现,始于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2002年8月1日《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出台,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和调整,尤其是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明确了具体的听证规则。由于价格听证在中国只有几年的历史,还存在许许多多不尽如人意的方面。本文试图在指出当前我国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主要缺陷基础上.从制度层面上提出几点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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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5月《价格法》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共举行了上万次各类价格听证会,内容涉及水电气、交通、景点门票、教育、电信等诸多领域。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对普及听证法律知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如同行政处罚听证等其它类似新制度的命运一样,价格听证会在经历了短暂的“走红”之后,却在近期的实践中遭受了重挫,以致人们发生同样的疑问:听证会怎么了?[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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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干预措施和价格紧急措施是《价格法》规定的两种重要的价格宏观调控手段。《价格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分别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和调价备案制等干预措施;当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部分或全面冻结价格的紧急措施,这两种措施是国家在特别情况下基于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特殊需要而采取的两项临时措施,其目的在于通过政府对物价的直接管制,抑制影响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维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从而保证政府价格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保障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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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首次确定了价格听证会制度,所谓价格听证会制度,是指制度定属于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有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价格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进,由政府介格生管部门主持,邀请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其必要性,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价格工作乃至整个经济活动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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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玉环 《中国市场》2014,(12):65-70
《价格法》实施十五年来,在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面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如高房价、蒜你狠、豆你玩以及我国加入WTO后面临越发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等现象,也暴露了价格行政法律制度在实施中的现实问题。在实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试从价格行政的一般理论、我国价格行政法律制度的缺陷、国外价格法律制度的借鉴和完善价格行政法律制度的具体途径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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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运公司对假期学生乘车实行半价优惠,驾驶学校对师生学员进行打折收费,此类带有歧视色彩的现象在经济生活中不一而足。经营者在消费群体中划出不同的歧视性无形市场,是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价格歧视。价格歧视通常带有浓厚的商业色彩,它是经营者为占领弱势支付能力消费群体市场而实施的价格策略,也会成为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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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宏观背景下,《价格法》的修改迫在眉睫。具体而言,需要修订《价格法》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规律,加强价格法律体系的内部协调,完善政府定价的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涉及价格监管的诸政府部门间的沟通机制,加强对市场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从而依法推进价格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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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运用实证的方法,对《价格法》实施以来,国家依法干预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实践进行分析。随后,对实践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进行解剖。最后.在对西方法律制度进行考察与评析的基础上,就完善我国干预经营者价格行为法律制度,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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