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责任保险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责任保险是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责任保险具有保障受害第三人利益的功能,尤其是在被保险人赔偿不能时。从理论上认清责任保险的性质和功能,对于完善保险立法、推行有关责任保险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姜南 《保险研究》2009,(12):105-109
责任保险的作用不仅在于弥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遭受的损失,而且具有保障受害第三人充分、及时获偿的公益功能。在我国现行《保险法》中,责任保险制度规定的较为简单,欠缺实践中的操作性。新修订的《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保险的第三人利益属性,增加了保险人直接向受害第三人赔付的法定条件、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以及保险人对保险金的留置义务,具有很强的进步性。只是在立法与实务的某些细节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王虹 《云南金融》2012,(3Z):93-94
保护物权变动中第三人的利益,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在交易过程中的第三人代表了整个经济社会动的秩序。本篇文章从有效保护物权变动中第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比较分析了善意取得制度和客观善意主义保护制度,认为善意取得制度本身具有很大弊端,但是客观善意主义是建立在物权行为理论基础之上的,所以把保护第三人的善意标准客观化更加符合物权法理也利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4.
王虹 《时代金融》2012,(8):93-94
保护物权变动中第三人的利益,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在交易过程中的第三人代表了整个经济社会动的秩序。本篇文章从有效保护物权变动中第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在比较分析了善意取得制度和客观善意主义保护制度,认为善意取得制度本身具有很大弊端,但是客观善意主义是建立在物权行为理论基础之上的,所以把保护第三人的善意标准客观化更加符合物权法理也利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5.
钱璟 《金卡工程》2010,14(2):208-209
近年来,随着学者们对海上责任保险研究的深入,第三人对海上责任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也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海上责任保险的功能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转变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但是,迄今为止仍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各国法律对此也是莫衷一是。我国新《保险法》第65条体现了对责任保险第三者更多的保护,它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了第三者权利救济途径的多样化选择,但是仍然没有建立完整的第三人直诉保险人制度。因此,第三人是否能够对海上责任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成为了本文的焦点。  相似文献   

6.
刘园园 《金卡工程》2010,14(8):210-210
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行使有悖于传统法理,因为依照传统理论,第三人的索赔请求不应当直接向该保险人提出。但是,由于海上责任保险越来越注重保护公众利益,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已经成为某些海上责任保险的设立目的,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存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  相似文献   

7.
杨娜 《金卡工程》2009,13(9):100-100
关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韩世远称其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学者们的称呼不一,但都是指有将合同权利直接归属于合同当事人之外第三人内容的合同.对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在其民法典中均有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8.
邹隽 《金卡工程》2009,13(8):134-134
我国新<保险法>对关于责任保险的规定作了重大修改,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明确规定了第三者直接请求权,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法条对第三人直接请求权问题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9.
按照合同相对性理论,合同关系外之第三人既无合同权利亦无合同义务。这一原则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被视作合同法的基石而得到坚持和延续。但是合同相对性原则及古典合同法理论有违社会现实。自20世纪初期,欧美各国逐渐开始反思相对性原则的弊端,将第三人关系引入合同,创设出利益第三人合同等丰富的制度成果。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及第三人给付合同,但在实质上这些规定并不成为合同第三人制度。第三人是否具有独立的请求权应当成为第三人制度成立的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10.
责任保险第三人代位请求权是指任意责任保险中第三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予赔偿的权利,我国最新修订的《保险法》第65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本文在区分强制责任保险和任意责任保险的第三人请求权基础上,深入阐述了责任保险第三人代位请求权在我国的基础和意义,以期对新法的实施和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责任保险第三人是否有直接请求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伟 《中国保险》2005,(7):42-44
案例一:吕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某日,刘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回家,与其同行的赵某坐于摩托车后座上。途中,摩托车迎面与吕某驾驶的农用车相撞,造成刘某及赵某受伤。  相似文献   

12.
在责任保险中,因被保险人行为受到损害的第三人是否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赔偿金,这是一个在法学界和保险学界很有争议的问题。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第65条第2款对其做了专门规定,然而该条款应如何理解和适用以及其规定是否合理,理论界仍多有争论。本文将首先分析新《保险法》第65条第2款的含义以及其具体适用,随后结合国外立法案例与我国实际情况讨论其规定的合理与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该规定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张锐 《金卡工程》2010,14(2):218-219
所谓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因其过失地滥用职权而致使股东与债权人等公司之外的第三人遭受损害,而应当向第三人承担的一种个人法律责任。关于此项责任,大陆法系和荚美法系均有规定。笔者通过对两大法系该规定的比较研究,认为我国公司法上应明确规定:董事执行其职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对第三人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陈亚芹 《保险研究》2011,(1):103-110
有关直接请求权的理论学说之间的根本差异为:其一,对直接请求权价值定位的差异,源于对责任保险在损害赔偿体制中地位的不同认识;其二,对直接请求权与保险契约关系的认识差异,源于对责任保险目的的不同认识.主张应着眼于相关理论学说之间的根本差异,确定建构直接请求权的适当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5.
陈景善  郜俊辉 《保险研究》2021,(11):115-127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投保人行使任意解除权将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等第三人受损.为此,《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专门作出规定,对第三人予以保护.本文以该条前段部分为实证法基础,从限制任意解除权行使的角度,重新检讨该情形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第三人保护其实等同于如何限制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的...  相似文献   

16.
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是税收法制建设的重要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有的做法。目前,我国对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方面还存在许多缺失。我们需要在完全了解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的理论基础的情况下,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立法、优化税收环境、建立补偿制度等方法,完善我国对纳税人信赖利益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7.
余杰  徐知非 《云南金融》2012,(2X):180-180
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是税收法制建设的重要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应该有的做法。目前,我国对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方面还存在许多缺失。我们需要在完全了解纳税人信赖利益保护的理论基础的情况下,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立法、优化税收环境、建立补偿制度等方法,完善我国对纳税人信赖利益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8.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也是维持合同效力的条件。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通常体现为:(1)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对所占有财产的经济利益;(2)对某项财产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所具有的利益,如抵押权人、保管人、承运人等;(3)基于现有利益而产生的期待利益,如房屋的租金收入、企业的预期利润;  相似文献   

19.
喻笑然 《金卡工程》2009,13(11):37-38
侵权法保护的胎儿利益主要是偏重于对胎儿人身健康利益的保护与救济,尽量减少侵害胎儿利益的侵权行为。侵犯胎儿利益的行为是现代侵权行为的一种,有其特殊性。人身权延伸保护理论将胎儿利益视为先期人身利益来寻求法律的保护,既回答了胎儿无权利能力和权利的问题,又找到了胎儿利益受法律保护的基点。我国应扩充民事侵权法,将胎儿利益纳入到我国民事侵权法的保护范围之中来。  相似文献   

20.
单来锦 《金融纵横》2009,(12):31-34
本文回顾了近年来江苏省责任保险的发展成就,展示了责任保险在转嫁责任人风险和补偿受害者等方面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分析了目前制约责任保险发展的因素。展望责任保险发展未来,法治环境的完善、金融一体化经营、专业中介组织的发展将是推动责任保险发展的重要动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