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目前,我国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已基本形成,电信业的政府监管体系也已经建立。随着电信法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电信管制对电信竞争的影响正日益扩大。在我国现阶段,电信资费监管是电信管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对电信竞争进行宏观调节的重要手段。对电信资费进行有效监管,使国家电信资费政策得到及时、全面地贯彻执行,是当前各级电信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或者说,在国家对电信资费管理的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电信企业制约机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之前,只要电信资费仍然存在国家定价的成份,那么,国家就必然要对电信企业执行国家电信资费政策的…  相似文献   

2.
第四章 电信建设 本章包含“电信设施建设”和“电信设备进网”两个小节,主要内容包括电信建设的规划、管理,电信建设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和生产活动之间的关系,电信企业进行电信建设的合法权利,电信设施安全保障,以及电信设备进入公用电信网的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3.
续俊旗 《当代通信》2004,(12):32-34
目前各国电信管制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和电信竞争性管制。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是由电信管制机构对电信市场实行专门的、独占管制,其它政府部门和特设机构对电信市场没有管辖权。竞争性管制是相对于专门的行业管制而言的。所谓电信竞争性管制,就是竞争管理机构适用一般竞争规则(多为竞争法或反垄断法)对电信市场加以管制。电信竞争性管制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完全的电信竞争管制,就是由电信管制机构和竞争管理机构共同对电信市场进行管制。另一种模式就是只由一般竞争管理机构实行电信管制,而没有专门的电信管制实体。从各国电信管制实践看,不完全的竞争性管制占据主流地位。  相似文献   

4.
一、电信管制的发展趋势是向竞争性管制过渡 目前各国电信管个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和电信竞争性管制。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是由电信管制机构对电信市场实行专门的。独占管制,其它政府部门和特设机构对电信市场没有管辖权。竞争性管制是相对于专门的行业管制而言的。所谓电信竞争性管制,就是竞争管理机构适用一般竟争规则(多为竞争法或反垄断法)对电信市场加以管制。电信竞争性管制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完全的电  相似文献   

5.
开发电信广告业务 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电信业开发广告业务是指电信企业利用其传递信息的特性,借助已有的电信资源或电信产品为其他企业(广告客户)提供产品或劳务信息传播。电信广告是电信企业的一个新业务增长点,它完全不同于其原有的电信广告营销。后者是电信企业利用其他广告商进行业务宣传的一项企业活动,属于营销范畴。 事实上,目前电信企业不知不觉中正在使用着一些电信广告或“类”电信广告,如手机上显示“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等字样、电话卡上印刷电信产品等。之所以称这些为“类”电信广告,是因为其尽管是利用电信资源…  相似文献   

6.
构建和谐电信市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既是电信监管部门和电信企业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电信市场和电信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电信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还是电信企业经营者管理企业素质与能力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7.
韩鼎金 《中国电信建设》1999,11(10):28-32,35
北京电信按照电信总局的要求,由北京电报局和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构架了北京电信电子商务平台。  相似文献   

8.
第三节 电信资费 本节规定了电信资费标准制定所遵循的原则、电信资费的定价形式以及电信资费标准的制定主体和基本程序。 第二十三条电信资费标准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辰要求、电信服务业的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  相似文献   

9.
电信专业户网络是电信企业的最前沿阵地 ,直接面对用户、服务用户 ,因此 ,代办点和专业户人员的素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高低 ,以及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直接关系到电信企业的形象和电信业务的发展。加强对电信代办点、专业户人员的教育很多人认为 ,电信代办点、专业户是电信企业在改革中的“过渡品”,是“一阵子”产业或是“应急措施”。这是一种误解。电信企业相关部门应加强电信形势教育 ,使代办人员、专业户了解到 ,随着电信企业的不断改革 ,电信企业向专业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 ,并逐步把末梢服务社会化 ,电信代办点、专业户是…  相似文献   

10.
目前各国电信管制体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和电信竞争性管制。完全的电信行业管制是由电信管制机构对电信市场实行专门的、独立管制,其它政府部门和特设机构对电信市场没有管辖权,即所谓的“管制克制”。竞争性管制是相对于专门的行业管制而言的。所谓电信竞争性管制,就是竞争性管制机构通过一般性的竞争规则(多为竞争法或反垄断法)来对电信市场加以管制。当前,我国的电信管制已经走出了垄断管制,而向竞争性管制转变。因此,需要加强对电信竞争性管制问题的研究,这对于提高电信管制效率、强化管制效力有很大帮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