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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资讯     
正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有关要求明确自然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不占或少占耕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借国家统筹补充耕地为名擅自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使用标准,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合理开发利用土地。  相似文献   

2.
《自然资源通讯》2018,(15):12-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圜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部署要求,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制订了《跨古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明确,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承载状况、耕地后备资源条件、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潜力等,分类实施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办法》提出,经国务院批准补充耕地由国家统筹的省、直辖市,应缴纳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以占用  相似文献   

4.
评点·资讯     
正评点评点人:筱美1【关键词】跨省域补充耕地【概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上述两项土地指标采用"国家统筹"的方式进行调剂。即各省上报至中央政府,在  相似文献   

5.
正核心提示"国家统筹"下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在支持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耕地占补平衡、增值收益分配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待解问题。本文认为,可从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角度出发,在明确节余指标交易地位、改进交易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和完善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优化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新政     
<正>我国将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利益调节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意见》提出,将实施"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措施。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的直辖市难以满足占补平衡的话,可向国务院申请国家统筹。经国务院批准并缴纳跨省补充耕地资金后,可以在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省份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据了解,政  相似文献   

7.
基于新形势下的耕地质量分等定级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新形势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自然资源部,力推"多规合一"和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开展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等多项新规大政的实施,全国耕地质量统一管理势在必行。以山西省历年来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工作完成情况为基础,简述山西省耕地质量分等定级的现状和作用,以落实新形势下的耕地质量管理工作要求为目标,对比多部门耕地质量相关评价体系的优缺点,分析总结国土部门现行分等指标体系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为统一开展耕地质量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体系提出政策学术建议。  相似文献   

8.
土地整治:推进耕地保护的金钥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实施跨地区补充耕地占补平衡,这是对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创新,也是在耕地后备资源持续减少、生态保护压力日益  相似文献   

9.
土地,应从开发转向整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5年2月7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方向和重点是,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促进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统一。我认为,当前,土地开发向土地整理方向转变,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现有后备耕地资源质量差据国土资源部的年度土地利用变更统计数据,1999年~2004年,补充耕地数量略大于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实现了耕地在数量上的占补平衡。然而,许多补充耕地的质量难以达到被占用耕地的质量,违背了耕地占补…  相似文献   

10.
《自然资源通讯》2018,(15):7-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持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6号)规定,我部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在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中,为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需要对工程项目占用耕地进行补充,补充的耕地不仅在数量上要与被占用耕地相等,在质量上也要保证不降低,以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某项工程为例,根据土地资源的特点,选取补充耕地的7个指标,应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进行了耕地质量的评价,以确定补充耕地.  相似文献   

12.
一月大事     
●1月18日,《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从2006年起,新疆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时,如补充耕地等级低于被占用耕地等级,将逐步实行按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以切实保证补充耕地与被占用耕地数量、质量相当。“十一五”期间,新疆土地整理项目将向粮食主产县(市)基本农田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通过实施国家重点项目如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复垦土地总面积1096.5万亩,增加农用地582.9万亩,新增耕地530万亩。●1月18日,《2006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施行。《要点》确定今年要作好九方面的工作,分别…  相似文献   

13.
实现我国土地管理由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双管理的转变,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农用地分等工作和土地整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对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土地整治中的应用开展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农用地分等过程中的技术、方法是土地整治评价的基础;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供了前期基础和工作目标,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设计提供了方向,并为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提供了技术支撑;农用地分等成果与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成果相结合,可实现补充耕地的等级和数量不低于被占耕地的等级和数量,补充的耕地与其他耕地集中连片的原则,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耕地质量和数量的占补平衡。  相似文献   

14.
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既要注重新增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也应重视补充耕地的后续管理工作。补充耕地的产权管理是耕地后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晰的产权有利于新补充耕地的质量提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议将以土地整理方式补充的耕地交当地农民集体使用,而将通过土地开发补充的耕地集中使用,建立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现代化。新增耕地也可用于生态移民,发挥社会和生态效益。  相似文献   

15.
<正>审查"两项指标"收益类农地贷款业务应重点关注业务操作流程的合规性、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的执行性及管理措施对贷款风险的保障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补充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文件精神,农发行紧紧围绕土地做足文章,以补充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两项指标")为抓手,大力开展"两项指标"收益类农地贷款业务。本文从信贷审查视角揭示"两项指标"收益类农地贷款  相似文献   

16.
中国耕地动态变化与占补平衡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测算耕地动态转换造成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评估耕地动态变化对数量与质量平衡的影响。采用综合分析法、模型侧算法、实证分析法,评估耕地生产能力变化与占补平衡实施成效。研究结果表明:耕地的占补平衡仅实现了数量平衡,但因城镇建设扩张占用了优质高等耕地而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较低,因此未达到质量平衡。特别是中国依靠开发后备资源来补充耕地而不是通过土地整理来增加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因此新增耕地的平均自然质量等级较低。研究结论:应加大土地整理补充耕地比例,从而提高耕地平均自然质量等级,达到耕地数量与质量占补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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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4号文件)引起各界尤其是媒体格外关注的一大亮点,是推出了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一项"新政":首次提出"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同时强调"实行跨地区补充耕地的利益调节"。对于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一直强调的省域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管理制度而言,这无疑是一项重大的突破。对此,国土资源部一再强调,此举不是对占补平衡制度的"松绑",而是实行差别化的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18.
<正>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时,国家出台了"占一补一"的土地政策,即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使用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必须开发、复垦补充相同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这项土地制度的实施,有效地遏制了随意占用耕地的现象,保证了我国耕地面积在质量和数量上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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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怎样进行耕地保护? 保护耕地,就是要保证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确保耕地总量,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要求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单位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者按照省一级的规定缴纳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其限期开垦。同时,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未利用的土地,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20.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实现严格保护耕地的法定内容,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手段。针对当前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实践和耕地占补平衡的清查,分析了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通过加强对补充耕地的严格审查,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耕地占补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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