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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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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景华  李山河 《消费导刊》2009,(23):138-139
刑法新增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该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其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行为;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的信息自由和安全。在本罪的司法适用中,应注意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刑事处罚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2.
刑法规定 97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相似文献   

3.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犤2000犦101号《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此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相似文献   

4.
张硕 《市场研究》2003,(10):55-55
<正>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少数个人、单位和企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针对这种行为如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与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出了明确的解释。  相似文献   

5.
郑侠 《现代商业》2008,(11):283-285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此规定在确立初始对我国金融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民间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其现行规定的合理性和时代性便值得深入思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演变及对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制的论证,说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法上的缺陷.刑事立法只能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锐利武器,而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完善现行法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相似文献   

6.
肖彩霞 《沿海经贸》2003,(12):68-69
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和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1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6次会议通过,法释(犤2001犦11号):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人民法院对涉嫌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如何定性  相似文献   

8.
《工商行政管理》2009,(5):80-80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的情况时有发生。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相关条款,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  相似文献   

9.
冯亦萍 《商场现代化》2006,(18):221-22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和存款利率的浮动变化,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方式非法集资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理论认为本条规定了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也有认为本条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选择性罪名,但目前基本上已认同为单一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相似文献   

10.
一、新刑法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力的法律武器新刑法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加大了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打击力度。新刑法所称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和市场秩序的行为。与原来的刑法规范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体上有以下一些:①原刑法分则第三章的罪名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现章名改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原分则第三章下不设节,现章下设八节。②罪名大量增加。首先,为了保持刑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相似文献   

11.
杜磊 《中国市场》2005,(10):82-83
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但此罪名还是有些笼统,因此,如何理解和把握非法经营罪的本质特征,正确阐释和适用该罪条文,防止非法经营罪任意膨胀,从而动摇罪刑法定原则的根基,这应当是我们共同关注的课题.下面本文就从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和适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做以论述.  相似文献   

12.
张瑞 《商》2011,(4):55-56
<正>所谓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处理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形。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具有非法经营性质,而非法经营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十分宽泛的概念,刑法分则中许多犯罪种类都具有非法经营之特性,正如有专家而言,非法经营罪犹如一个"口袋罪",司法实践中非法经营罪与其他罪的竞合就鲜明体现了这一说法。本文仅以非法经营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销售假冒注  相似文献   

13.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为一项罪名被列入刑法规范的范畴,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定存在模糊之处.本文在对传销行为的形式和实质内涵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探讨了传销行为、传销活动罪中的组织行为和领导行为,并对条文中"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14.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  相似文献   

15.
从实然性的角度分析,由于"倒卖"本身带有强烈的否定色彩,"倒卖土地使用权"不应冠以"非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与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从应然性的视角解析,应去掉"倒卖",只保留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这一个行为.  相似文献   

16.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信息网络技术的升级,我国公民个人信息比之前任何一个时期都曼易受到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来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然而,《刑法》并没有对何为公民个人信息做出界定,对犯罪主体及情节严重的规定也过于笼统,给实务操作带来困惑。为此,拟就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进思路。  相似文献   

17.
五、《刑法》、《立案标准》、《严查通知》、《罪名规定》和《追诉标准》商标权的刑法保护是对商标侵权行为最具威慑力、对侵权人最有震慑力的法律惩罚方式,早在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中就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作出惩治规定,其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工商企业假冒其他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1993年2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  相似文献   

18.
<正>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但此罪名还是有些笼统,因此,如何理解和把握非法经营罪的本质特征,正确阐释和适用该罪条文,防止非法经营罪任意膨胀,从而动摇罪刑法定原则的根基,这应当是我们共同关注的课题。下面本文就从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和适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做以论述。  相似文献   

19.
《商》2016,(10)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中设立的一项罪名,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在原刑法规定的基础上,将殴打诉讼参与人、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以及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均纳入到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构成范畴中。自此,新中国的司法系统终于在建国后首次有了比较全面的对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制裁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20.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立法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体现了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具有历史进步意义.论文从四个方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做了符合法理的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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