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试论《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合同是建立在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的。保险法中的诚信原则,也就是海上保险中的最大诚信原则(Utmost Good Faith),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保险人及其代理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有关影响另一方订立保险合同决定的一切重要情况告知另一方,不得有任何欺骗、隐瞒或者遗漏。对此,我国《保险法》第17条和《海商法》第222条都有所规定,而在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适用于非海上保险)第18和19条以及相关的案例法中也有详细  相似文献   

2.
最大诚信原则在新《保险法》中的体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诚 《上海保险》2010,(3):25-27,40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合同不仅要求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而且要求做到最大诚信。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活动的核心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贯穿于整个保险活动当中,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都应该遵循。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可能影响对方是否缔约和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  相似文献   

3.
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或披露义务意味着双方当事人要在订立合同之前以及在合同过程之中披露与风险有关的真实情况。文章以理论和实证的角度,从告知义务人的范围、告知义务履行的时间与方式、应告知事项、违反告知义务的构成、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等五方面分析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的现行立法,并探讨理顺《保险法》告知义务立法的方案。  相似文献   

4.
《上海保险》2004年第6期刊陈伦伦先生《试论<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下称《陈文》), 对保险合同诚信原则中的若干问题予以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令笔者受益匪浅,但由于文中对几处关键性概念理解错误,致结论失之偏颇。一、保险法中的诚信原则非海上保险中的最大诚信原则《陈文》认为:保险法中的诚信原则,也就是海上保险中的最大诚信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有关影  相似文献   

5.
蔡健晖 《福建金融》2004,(10):34-36
本文分析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可能发生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错,对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主观过错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以及主观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进行了阐述。探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主观过错,其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其在整个保险合同订立、履行、理赔过程中所起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及通过它所反映出的保险法基本立法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以期揭示保险合同必需体现的最大诚信原则。  相似文献   

6.
王友发 《财经政法资讯》2007,23(3):19-25,13
保险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险业合理营运的基石,关系到保险合同的命运。在保险法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我国《保险法》有关保险告知义务制度的规定还存在不少漏洞,从而导致了很多纠纷的产生。本文试图通过对告知义务的理论研究,结合保险实务,并借鉴国外的有关法规规定,构建一个完整的告知义务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以期通过立法的改进,减少和避免纠纷的发生,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占有重要地位。在保险实务的运用中,最大诚信原则主要强调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如实告知和说明义务。尽管新修订的保险法使最大诚信原则得到了更好的体现,然而在我国因违反诚信原则而引起的保险纠纷仍屡见不鲜,这与保险法对最大诚信原则的规定不明确、不完善有着内在关系。本文就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适用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最大诚信原则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8.
钟可慰  王晓梅 《上海保险》2011,(6):20-24,45
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告知义务系其最重要体现之一。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是指告知义务人就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向保险人所作的如实陈述。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第16条对投保人告知义务进行了新的界定,其与原《保险法》的  相似文献   

9.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四个基本原则中重要原则之一,其要求保险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与履行保险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做到最大化的诚实守信,即保险双方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约定与承诺,否则将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为什么?我们知道在整个保险经营活动中,保险标的始终控制在投保人、被保险人手中,  相似文献   

10.
明确说明作为保险人的一项法定义务,可追溯至1983年颁布的《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该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方应当将办理保险的有关事项告知投保方.”1995年《保险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该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第17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相似文献   

11.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最大诚信原则中的诚信是指诚实守信,忠于事实真相,不得隐瞒与合同有关事实,不欺骗对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应善意地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践行诺言,一诺千金.诚然,任何一个行业都不能离开诚信,没有诚信,整个市场经济就缺失其交易基础,就会出现混乱,保险也不例外,而且较其它行业,保险业对诚信要求又更进一步,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中,最大诚信贯彻始终.最大诚信原则可表述为:保险人和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时,都必须保持最高诚信,自愿地、毫无保留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有任何弄虚作假,欺诈隐瞒行为;信守合同条款,如一方违背诚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时,受害方可因此宣布合同无效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甚至就因此受到的损害要求对方赔偿.  相似文献   

12.
高志峰  杨青  于克学 《金卡工程》2009,13(12):107-107
先合同义务是缔约当事人基于诚信原则在缔约过程中依法承担的信用义务。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在合同生效之前,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致使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变更、撤销的,均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3.
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以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通过保险合同语言将保险人提供的保险产品信息传递给投保人,在此基础上实现公平交易。这种“传递”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界定是至关重要的。然而由于  相似文献   

14.
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内涵 最大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活动的中最为重要的“基本规范”,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都受其约束:对投保人的约束主要体现为告知和保证义务;而对保险人的约束体现为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可见,最大诚信原则的内涵是通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诚信义务来体现的,其主要包括告知、保证、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四种形式.  相似文献   

15.
刘子操 《上海保险》2010,(7):5-7,29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之为不可争条款,其主要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主张保险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人身保险合同中采用了不可抗辩条款,我国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也引入了这一条款,  相似文献   

16.
文章首先分析了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的由来,接着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保险法,对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进行了分析。主要是从告知义务、说明义务、通知义务等角度加以说明,最后文章提出了我国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立法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17.
钱思雯 《保险研究》2017,(9):107-119
作为我国《保险法》上“创新之举”的保险人说明义务因对保险人的过度要求而屡受诟病,其理论基础最大诚信原则及当事人合意理论并不足以为制度合理性背书,实践中说明义务的形式化使《保险法》第17条成为否认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的“杀手锏”。为理清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功能并明确其定位,采用体系化分析方法,从关系契约角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分析视角,依普通买卖合同——消费者合同——保险合同——金融合同的路径,缔约一方信息提供义务呈增强趋势。保险人说明义务应回归格式条款纳入合同规则之本源,作为程序性规则通过程序正义保障实质正义,其原本负担的实质判断功能应建立在内容控制规则的完善上。  相似文献   

18.
王斌 《金融博览》2002,(2):43-44
保险不可争议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称为可争议期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违反最大诚信原则为由来否定合同的有效性,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19.
李娟 《上海保险》2008,(8):13-15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保险人就有关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向投保人进行提示与说明的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该义务的目的在于保证投保人能够就交易的内容作充分的了解。  相似文献   

20.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最大诚信原则中的诚信是指诚实守信,忠于事实真相,不得隐瞒与合同有关事实,不欺骗对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应善意地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践行诺言,一诺千金。诚然,任何一个行业都不能离开诚信,没有诚信,整个市场经济就缺失其交易基础,就会出现混乱,保险也不例外,而且较其它行业,保险业对诚信要求又更进一步,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中,最大诚信贯彻始终。最大诚信原则可表述为:保险人和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时,都必须保持最高诚信,自愿地、毫无保留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