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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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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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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征管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并增加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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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20,(13):I0003-I000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什么是“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新机制?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创新办税服务方式,提升征管质效,《公告》明确,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以下简称“新机制”),对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征税和退税业务时,以金税三期系统中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申报计税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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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20,(10):I0003-I000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什么是“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新机制?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创新办税服务方式,提升征管质效,《公告》明确,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以下简称“新机制”),对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征税和退税业务时,以金税三期系统中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申报计税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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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财会 [2000]18号 现将《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自 2001年 1月 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2000年 11月 30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已经发布,为了规范相关会计核算,现对有关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 企业购置 (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 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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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延续和优化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政策,在原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基础上,新增减半征税优惠,施行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202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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