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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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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杜淑娟 《会计之友》2008,(33):17-18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这两个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此产生困惑、,本文针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按照会计分期假设,根据权责发生制,为平衡各会计期间的损益,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而设置的。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虽明确并提高了权责发生制的地位,但却规定不再使用“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以往在该科目核算的经济业务,分散于其他账户核算。本文根据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内容,举例说明了原“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核算业务的处理。  相似文献   

3.
在新准则下,财务部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而用“递延收益”科目代替,但对该科目的使用方法,准则并未详尽说明。就这一问题,笔者通过对新准则下“接受资产捐赠”的案例分析,对“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填列方法,做一个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长三角》2010,4(3)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而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中不再出现"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报表项目.通过新旧准则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新准则取消这两个科目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新准则下待摊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办法.  相似文献   

5.
一、“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的应用 新准则规定“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从“长期应付款”项目中抵减,归属为负债类科目,这主要基于“经济利益流人观”的资产和负债定义的要求。新准则指南中“1532未实现融资收益”规定: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现值之和),  相似文献   

6.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这两个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此产生困惑。本文针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相应的会计科目也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也不再披露这方面的信息。“待摊费用”科目取消后,其相关业务应当怎样进行核算与披露?本文就此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8.
现行准则下煤炭企业待摊及预提性质费用的核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不再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并且在会计科目表及资产负债表中也取消了这两个项目.文章从煤炭企业生产和会计核算的特点出发,论述了取消“两费”后对煤炭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提出了煤炭企业在现行准则下待摊及预提性质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指南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款”的计算方法,原则性地提出:为便于计算这一项目的现金流量,企业应在“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科目下分设“货款”和“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以笔者理解,即除了按有关会计制度进行常规...  相似文献   

10.
吴海萍 《财会月刊》2012,(13):46-48
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两个科目后对于"两费"怎么处理,存在广泛争议。本文将归纳总结具有争议的几种主流观点,从新准则制定所依据的基本会计原则和资产负债观的财务会计理论出发,评价这几种观点的优劣并提出笔者认为较为合理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1.
2006年发布的新准则没有设置“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而设置了“发出商品”科目。并要求调账时,将“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额转入“生产成本”科目,  相似文献   

12.
准则修订前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的目的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换句话说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费用”。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在准则和准则指南中都没有说明跨期摊提费用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本文对该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3.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下简称准则)指南在“基本要求”之(三)中强调了企业应合理划分非货币性交易损益的归属问题。指出在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补价时确认的收益,其会计处理方法是:如果换出的资产是原材料、库存商品,所确认的收益可记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并在利润表中加以反映。可见,“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科目是准则安排的一个新科目,现行多种会计制度中目前均未收进该科目,大家对它都不怎么熟悉,但关于该科目的全部情况就只有上面引述的这一句话而已,准则并未对科目及科目运用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作详细介绍,更没有安排列题作具体说明。笔者想就该科目在使用当中的有关问题谈点粗浅认识,供大家批评批正。  相似文献   

14.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个账户,同时,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准则》倾向于独立观、即将每一个中期视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期间,各中期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方法均与年度会计报告一致。《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中》规定,“企业在会计年度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提或者待摊,但会计年度末允许预提或者待摊的除外。”上述规定使得原来对月末计划制造费用余额处理方法不再适用。对这一账户余额在中期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建议:一是将“制造费用”余额计入“存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二是将“制造费用”余额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三是将“制造费用”余额计入“管理费用”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  相似文献   

15.
谭玉林 《财会月刊》2008,(10):79-79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研发支出划分为研究支出与开发支出两个子项目。研究支出要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所以从性质上看研究支出属于损益类项目。类似地,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也属于损益类项目,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要计入无形资产,属于资产类项目。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通过“研发支出”科目归集,下设“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明细科目。期末,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要转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而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如果该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直接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等到无形资产研发成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把“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同时把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转入“无形资产”项目。  相似文献   

16.
浅谈新准则权责发生制的定位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准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列入总则之中,不但提升了权责发生制在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层次,而且厘清和完善了会计基本概念的框架体系。不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个科目,是新准则在企业成本费用核算方面的一个重大改变,不但符合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内涵,而且体现了新准则确立资产负债表观核心地位的要求,还简化了企业常规基本费用的会计处理,更加注重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与有用性。  相似文献   

17.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税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颁布、2006年12月4日《企业财务通则》颁布以来,有关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一直是财会界人士争论的焦点之一。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有关核算职工薪酬的会计科目,增设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由于两则适用范围不同,这就增加了实务界操作的难度,更由于税法对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还没有出台新的配套的政策,造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应付福利费处理方面的规定不一致,  相似文献   

18.
熊程 《财会月刊》2008,(4):42-42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应用指南”)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解释看,该科目为损益类科目,期末,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没有余额。  相似文献   

19.
“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的核算胡有陆新颁行的分行企业会计制度中均设置了“待摊费用”和“递延资产”这两个会计科目,而“递延资产”科目是原会计制度中所没有的,它们都属于资产类科目(按用途和结构分,又属“跨期摊配”科目)。“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  相似文献   

20.
一、科目表中未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时相应核算内容的处理 (一)增补法。 增补法又称增设科目法,是指在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核算的特殊需要,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新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因此,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如有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需要单独核算待摊、预提业务的,除新准则已设置的“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外,仍可增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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