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筹划成为一个研究热点.但会计处理必须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避免发生税务纠纷,充分享受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本文根据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相关政策,结合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制度,对企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的筹划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2.
消费型增值税的推广,国家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本文就固定资产取得、使用、清查及处置相关经济业务的涉税处理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增值税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企业外购固定资产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计入成本;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当期全部抵扣,由此看出将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后,必然大大降低有机构成高行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投资. 相似文献
4.
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由于对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的不同,必将对企业产生深远影响。本文从企业税负、固定资产投资等角度对增值税转型前后的不同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增值税转型避免了固定资产重复征税,提高了固定资产投资报酬率,降低了固定资产投资风险及年平均成本,从而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调动企业固定资产扩张及更新的积极性,为企业带来诸多益处。 相似文献
5.
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即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改革的核心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这一改革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以我国增值税三次改革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及让渡使用权等方面的影响及核算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6.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出台,从公平税负、合理税负及增值税抵扣链完整的角度,对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同时也使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税务处理方法的选择单纯从购入固定资产的时间标准转向同时考虑购入时固定资产是否抵扣了进项税额这一标准。从固定资产购入时进项税额是否抵扣出发,探讨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会计和增值税的处理。 相似文献
7.
我国修订前的增值暂行条例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制约了企业技术更新改造的积极性。增值税型改革的核心是由生产型增值税,其转型后,必然对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产生影响,并因此要求企业会计处理做出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
8.
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12月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改革后最突出的内容就是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相关增值税会计处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增加会计处理:购进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投资转入固定资产、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减少的会计处理包括:出售固定资产、视同销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实施后,企业购买符合抵扣条件的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企业如将固定资产比如自用设备转为对外经营出租管理,原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要做转出处理。本文主要对出租固定资产的涉税事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11.
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即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变,改革的核心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这一改革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产生了较大影响.本文通过比较转型前后固定资产核算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的不同,分析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扩大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范围,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增值税转型后并不是所有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是应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账务处理。本文以我国最新颁布的税收法规分析增值税转型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随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实施,我国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这个转变必然影响到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的计价、应纳增值税额的确定等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本文将对新增值税条例下固定资产的购入及销售两方面涉税业务核算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姜洁 《商业经济(哈尔滨)》2009,(2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消费型增值税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产生了本质的影响.从增值税转型后对增值税三种类型,进项税的抵扣范围,新增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以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处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生产型增值税重复课税因素,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次增值税改革的核心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相似文献
15.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购买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再计入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可以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截至目前,财政部尚未对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做出明确规定,导致在实务中不同企业的处理方法各异。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相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探讨了转型后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7.
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直接影响增值税改革的效果。本文分析了企业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过程中的常见困惑,提出了税务机关加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管理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8.
19.
政府为配合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企业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从而对企业的税负、现金流量、利润等都产生了影响,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加更新改造等投资力度,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营竞争力。 相似文献
20.
增值税税收政策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的改革自2009年1月1日在我国全面推行。其主要内容是: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是确认为进项税额,抵扣当期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销项税额。该政策的实施将对企业会计核算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对增值税政策转型的利弊及对企业会计方面的影响进行相关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