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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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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本质是保险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属于非效率违约,司法案例的Logit回归模型结果显示,现有的制度无法对此类行为实现有效的规制.对此,惩罚性赔偿能够将保险人非效率违约造成的全部社会成本内化至损失当中,促使其选择符合社会效率的诚信履约行为,因而是一个可行的制度选择.在制度构建上,为避免对保险人的过度威慑而导...  相似文献   

2.
保险“理赔难”一直是保险业亟待解决的难题,而理赔纠纷也成为保险消费者主要的投诉事项。理赔纠纷的主因是理赔时效、赔付金额以及责任认定的争议。对此,文章梳理国内外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规制研究的相关成果,对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对比分析国内外对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法律规制,提出完善保险理赔期限规定、引入侵权责任认定和增加惩罚性赔偿等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3.
在保险人未能善尽诚实理赔义务时,其不仅应依约承担保险责任,还须赔偿该违约行为给被保险人、受益人造成的期待利益的损失。在消费者保险中,当保险人故意不履行理赔义务时,被保险人、受益人得请求惩罚性赔偿金。对于因违约行为造成被保险人、受益人严重精神损害的,保险人还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  相似文献   

4.
方乐 《保险研究》2023,(5):112-127
重塑保险人民事责任是治理不当理赔乱象的至关重要一环。其原因不仅在于超额赔偿责任具有充分补偿、足够威慑的内在功效,还在于社会共治框架下的其他手段各自存在规训盲区,而超额赔偿责任是对保险合同两造失衡地位的实质矫正。为实现体系内容的融贯和法律资源的简约,后民法典时代下超额赔偿责任的引入应采用改良后的违约路径:一方面,对保险领域中可预见标准的主体、时点及范围予以调整,将精神损害、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用支出等损失纳入《保险法》第23条的“损失”范围,但允许保险人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及多少提出抗辩;另一方面,待《保险法》的新一轮修改,以“故意”和“情节严重”为要件新构惩罚性赔偿条文。其中,“故意”之主观状态可由特定客观情形直接推定,除非保险人能作出相反证明。而“情节严重”的判定需综合考虑实际损害程度、客观损害程度、非正当性程度、市场秩序的受破坏程度等四方面要素。  相似文献   

5.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行为屡见不鲜。由于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地位悬殊,保险人基于对利益的追求,常发生无正当理由拒绝赔付或者拖延赔付的行为。基于传统违约责任的局限性,并不能对保险人造成震慑力,不利于保险业的长远发展。美国制度中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法律责任由传统的违约责任扩建至侵权责任,同时扩大损害赔偿范围,确立恶意标准等规定对于我国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民法典》颁布及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后,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初步建立。在立法体制逐渐完善下,如何在知识产权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便成为热议的话题。通过对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规定进行梳理,将惩罚性赔偿规定拆解为适用条件、赔偿数额、赔偿范围3个构成要件,将其与实践情况与法律基础相结合,可以对制度适用前提惩罚性赔偿数额与范围有明确认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应分为主客观条件,客观条件是其核心,主观条件中的概念应统一明确;在赔偿数额计算方式上,取整数倍更符合裁判说理与统一适用;因请求权基础不同合理开支不能纳入惩罚性赔偿范围;法定赔偿不可也不应纳入惩罚性赔偿基数。  相似文献   

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将保险消费者纳入调整范畴,但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时,法院却存在承认与不承认两种分歧.惩罚性赔偿可适用于保险业,从适用原则、适用要件与适用目的的角度分析,均存在理论上的正当性.未来惩罚性赔偿在保险业适用的规制路径应从遵循欺诈行为主观故意要件的实践场域、重构保险人欺诈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量定惩罚性赔偿在保险业中的金额基数及倍数、建立分立式赔偿制度四个方面进行,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消费者救济权保护的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的法律和法律环境下,厂商具有违法获利的激励,而我国现行法律却无法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保护。从理性人假设出发,运用成本效益方法可以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必要性,并建立惩罚性赔偿额度公式,使惩罚赔偿与补偿性损害赔偿具有相关性。  相似文献   

9.
基于寿命周期各阶段生命价值的特点,综合运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从生命物质价值、生命精神价值、惩罚性赔偿的生命基础价值与生命保障价值四个方面分项评估生命全价值。选择各阶段有代表性的生命全价值,同时提取惩罚性的安全公益基金作为预防性安全投入,实现既可维护受害者的生命价值,又能促进可持续的安全投入。  相似文献   

10.
劳动基准具有公私法交融的社会法品格,其义务主体为用人单位,其权利主体则有国家和劳动者。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基准义务,不仅应承担对国家的公法中的责任,还应承担对劳动者的私法中的责任。为追求实质公平、建立正确的利益导向机制以及构建与劳动基准法相匹配的责任制度,有必要在劳动基准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1.
范庆荣 《保险研究》2019,(9):102-112
在保险人欺诈的情况下,保险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请求惩罚性赔偿。在保险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并不会与损失填补原则发生冲突,也不会动摇保险的射幸性。在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体系内,惩罚性赔偿中的欺诈限于故意。与传统民法不同的是,《消费者保护法》中欺诈的认定不需要保险消费者因受欺诈而作出违背真实意志的意思表示。保险人恶意拒赔的行为可以直接认定为欺诈,从而适用惩罚性赔偿以解决保险理赔难的困境。惩罚性赔偿以保险费作为计算基数。  相似文献   

12.
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比较研究及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帅锋 《金卡工程》2009,13(4):17-18
作为英美法系在民事损害赔偿判例中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独特的特点和功能。但该制度自产生以来,支持与反对就一直相互交织,争执不断。而传统大陆法理论认为,在民事损害赔偿中应遵循补偿性赔偿原则。这项主要是在英美法特别是美国法中采用的制度是可以为中国法律所借鉴。中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很多地方需要借鉴国外关于该制度的成功经验,扩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但在产品责任中不宜广泛适用惩罚性赔偿。在某些情况下采用惩罚性赔偿以替代精神损害赔偿的办法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3.
食品安全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竞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赔偿责任在适用于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时存在本质的差别。当食品安全的侵权行为发生后,特别是发生致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情形,是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规则来适用《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规定,还是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7条的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赔偿额度,值得在司法实践中探索。  相似文献   

14.
孔庆军 《中国外资》2011,(12):210-210
在现实生活中,保险合同下的责任问题始终存在争议,特别是无效保险合同下保险人的责任问题。所以存在争议,主要是因为在司法理论的实践活动中,对解决无效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始终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也是争议的关键所在。本文将对无效保险合同下赔偿范围的界定进行分析,从而明确保险合同下的责任问题,主要是明确保险人一方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吴婷婷 《云南金融》2011,(9Z):46-48
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运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以后,惩罚性赔偿措施首次引入到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中。对于惩罚性赔偿在该领域的运用,各家持不同观点,如以梁彗星为代表学者的反对派及以刘俊海为代表的支持派。本文将从惩罚性赔偿在房屋买卖中运用的合理性、对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及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做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6.
在现实生活中,保险合同下的责任问题始终存在争议,特别是无效保险合同下保险人的责任问题.所以存在争议,主要是因为在司法理论的实践活动中,对解决无效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始终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也是争议的关键所在.本文将对无效保险合同下赔偿范围的界定进行分析,从而明确保险合同下的责任问题,主要是明确保险人一方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吴婷婷 《时代金融》2011,(26):46-48
2003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运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以后,惩罚性赔偿措施首次引入到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中。对于惩罚性赔偿在该领域的运用,各家持不同观点,如以梁彗星为代表学者的反对派及以刘俊海为代表的支持派。本文将从惩罚性赔偿在房屋买卖中运用的合理性、对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及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做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8.
向丽 《金卡工程》2010,14(11):122-122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自己的高级住房和自己的私车,但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在公共场所的停车问题,车辆在无偿保管或有偿保管下招损坏或偷窃了怎么办?本文就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做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9.
凌士显 《金融与经济》2012,(12):58-60,64
保险行业中的不诚信问题是极为引人关注的问题。通过对保险营销中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投保人与保险代理人等三种委托代理关系的分析,发现不诚信问题主要是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不完全契约及监管不足等因素,致使保险代理人在最终选择了不诚信行为来实现其收入最大化的目标。最后,从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改变保险代理人身份定位等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20.
—个健康的股市是有进有出的,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同时应该完善退市制度。中国的股市力经了30多年的发展,逐步成熟,但是与国外成熟股市相比,还存在IPO数啟多而导致资源分配不足,上市公司造假机会成本小、处罚力度不够而导致舞弊的机会主义行为层出不穷,政府干预过大,退市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为了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国家一直计划进行注册制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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